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方案1

今年11月份是我省第二十九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为做好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开展第二十九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护办。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二、主要内容

一是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开展主要对酒楼、饭店、集贸市场等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结合乐昌市“2019护飞行动”工作方案对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越冬地、繁殖地、迁飞通道等野外巡查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犯罪行为,捣毁栖息地内非法设置的猎捕工具,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查。

集中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候鸟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开展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技术、防疫措施以及人工繁育档案,有效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形式

(一)组织志愿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广场、商场、车站等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救护技术、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宣传咨询活动。

(二)应用新媒体等其它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有效开展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

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创新宣教模式,凝聚宣传合力,

营造浓厚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三)打造阵地,积极引导。

发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开展体验式活动将其打造成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的前沿阵地。

同时,引导中小学生、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广泛推动宣教活动

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事业不断壮大保护队伍。

(四)强化执法,惩防并举。

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分局、管护大队、自然保护管理科等部门组织力量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场所,尤其是肉菜市场、农副产品集市、餐饮店铺和其他动物经营较为集中场所进行排查,重点严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对于查实属于非法经营利用的一律依法査处。

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挖摸排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全面实施新一轮绿化廉江大行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形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新常态,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二、行动目标

在市党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方针,围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迁徙通道和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宰杀、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全市范围内无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流通环节无非法野生动物运输、农贸市场无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宾馆酒楼无非法野生动物经营、家庭餐桌无非法野生动物菜肴的“五无”目标。

三、行动内容

(一)收缴和清除辖区内利用网具、毒药、诱捕器、无人小飞机等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消除一切危害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

(二)清查酒店、宾馆、农贸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

(三)依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携带、寄递以及出售、加工、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依法打击利用QQ群、微信、电子商务网站、供求信息等网络交易平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查处利用网络交易平台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的违法活动。

(五)查处各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

(六)打击违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责任分工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各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一是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担负起保护野生动物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谁的管辖范围内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保护的工作局面。

二是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

林业、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辖区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和计划生育、海关、海洋执法、铁路、红树林自然保护、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五、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时间两百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动员部署阶段。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组织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全面打击整治阶段。

一是全面清理和收缴辖区内各种猎捕野生动物工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二是对酒店、宾馆等餐饮场所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

对违法单位和个人,除了追究法律责任外,将违法单位或个人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三是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杜绝非法贩卖野生动物。

四是对车站、码头、物流等流通运输环节加强检查,杜绝外来野生动物非法进入我市。

五是加强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走私活动。

六是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携带、寄递以及出售、加工、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做到发现一宗,依法查处一宗。

第三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0日):总结提升阶段。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完善提高。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保护野生动物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管理保护野生动物,是各级政府的一项职责,也是贯彻落实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效果更明显。

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亲自挂帅,高位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林业、海洋渔业、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和计划生育、海关、海洋执法、铁路、红树林管理、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林业局负责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参照市的做法,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进一步提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任分工,层层签订保护野生动物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明确,责任明晰”的网格化保护野生动物监管体系。

(三)强化督查问责。

市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进行督导,对在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引起负面影响的,将对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食用野生动物或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严肃查处,严厉追究,绝不姑息。

(四)强化法制宣传。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威慑罪犯。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强化信息报送。

各镇政府(街道办)、林业部门负责行动情况的收集和报送,每月15日和30日各报送一次阶段性战果,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随时向市林业局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将行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林业局以便汇总整理上报湛江市林业局。

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方案3

20xx年11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贯彻执行《决定》精神,全面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与处置转产转型宣传工作,结合20XX年全县林业宣传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深入领会《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全面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工作成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教育,全力做好《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政策解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贯彻执行《决定》真正落实到位。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生态文明思想

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宣传《决定》的出台背景、内容和意义

精准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引导公众理解《决定》的重要意义。

大力宣传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国家、自治区处置转产转型相关政策措施

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出台后,全面做好国家、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特别是重点加强《广西人工繁商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积极做好我县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的正面报道,引导公众理解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精神。

(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倡导民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增强全社会成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五)宣传我县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成效围绕各级政府部门坚决贯彻《决定》精神的工作举措,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我县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成效等。

大力宣传我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保护濒危物种的工作力度,讲好保护“美丽”背后的故事。

三、宣传形式

围绕20XX年全县各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大传统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

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科普宣教、调研采访,热点回应等工作,在灵山电视台,灵山电台、灵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上推出新闻报道、长篇通讯、综述评论、理论文章、深度解读、权威访谈等报道。

(二)加强移动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创新和报道力度。

坚持多种传播媒介共用、网上网下互动、户内户外都有,既上“大屏”又见“小屏”。

注重发挥移动媒体、客户端、微信、抖音的优势开展图片、视频报道。

向社会公众和新闽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

与灵山县党委宣传部(灵山县融媒体中心)对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强化自有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发挥自然资源局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阵地作用,推出系列专栏报道、视频直播、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以及动新闻、听新闻、直播新闻等移动新闻产品,推出精品力作。

(五)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真情处置。

及时监测网络手机自媒体等出现的关于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的舆情动态,特别是加大对竹鼠、蛇类等特色养殖户上访动态等方面的舆情监测。

重点加强对负面舆情的正面引导工作,帮助公众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认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在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灵山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副主任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宣传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局长

副组长:XXX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

蔡艳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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