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根据《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XX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X市监发〔2021)123号)、《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的通知》(X市监发〔2022)61号)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目标
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在巩固扩大xx年以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打建结合,边打边建,着力攻坚,加速推进,确保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建档率达到100%;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五毛”食品、休闲食品、糕点类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六棵菜”(豇豆、韭菜、芹菜、油麦菜、辣椒、番茄)、“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两种肉”(牛肉、羊肉)、“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
(二)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
(三)重要时点:节假日、庙会、集市、婚丧嫁娶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
四、整治措施
(一)迅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基本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做到底子清、数据明,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未备案)、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食品经营者监管档案,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二是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专项执法检查,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周查处理,从源头上杜绝“山寨食品”等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三是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组织清查、下架退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无合法来源原料、劣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问题食品”改头换面后再次流入市场。
(二)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通过日常检查、风险排查、投诉举报、部门移交、抽检监测等渠道,扩大违法信息采集范围,及时发现并对各类违法线索深挖细查,追根溯源,寻上游、找窝点,强化源头治理。同时通过线索摸排和案件分析,确定本地区执法打假的重点目录,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执法工作。二是结合前期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经验成果,对发案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对已查处的窝点、门店和市场要组织“回头看”,对制假售假问题突出的重点市场、重点食品、重点商户(门店)要不定期进行回访,死复燃、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从重查处。对多次售卖假冒伪劣食品的市场主体,从严从重处罚,并纳入事中事后重点监管的“黑名羊”。三是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案件协查等行动,加强信息沟通,线索通报,证据移转。
(三)有效强化流通渠道管理。一是坚持“打建结合”,规范监管,有力督促食品批发和配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普查建档和登记备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批发和食品配送企业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并通过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安全储存、规范配送等要求,确保配送车辆按照“五统一”(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制度、统一承诺)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加入并使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二是对培育完成已经确定的本地农村食品定点配送单位,发挥其“货正源清”的食品质量把控优势,推动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不断扩大配送网络,成为农村食品销售的主渠道,逐步实现对乡镇、村落全覆盖配送,推进质优价廉食品下乡进村。三是对没有进入配送网络的农村食杂店加强监管,提高风险级别,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通过倒查掌握无证照、未备案非法流动配送商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全链条严厉打击。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以点带面持续推进。
(四)积极组织法律宣传教育。一是要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以及乡镇文化站、科普站等,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识以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观念和安全意识,帮助农村消费者增强辨识真假能力,树立科学消费理念。二是健全基层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专题培训,因需施教,注重效果,通过学法用法相结合、理论实操相结合,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持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一是加大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定期进行集中公布,提高整治行动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二是借助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优势,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银龄护老队”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明确行动重点,细化行动任务,确定责任分工,相互配合,联合行动,迅速行动。
(二)组织实施。(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对照整治目标,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措施,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行动总结。(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5日)认真总结从整治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查处案件情况、下步工作打算等(含附件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案件简介),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11月15日前,以监管所为单位报食品股。
六、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坚持小事大抓、大事严抓,注重内部业务职能整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纳
入政府考核。与农业农村、公安、商务、供销合作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专项联合工作组,细化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节点,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建立机制。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机制。适时公布上报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深入推动整治行动。
(四)强化担当,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打团伙,摧网络,重点查办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属于应实施禁业限制情形的,依法对相关人员实施禁业限制。
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2
各村(居)委会、分场、直属单位:
农村食品安全关乎农村和谐安定,关乎农民身体健康,关乎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商务厅XX省公安厅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XX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农字[20XX]18号)及《XX镇市农业局XX镇市商务局XX镇市公安局XX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镇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农字[20XX]149号)要求,XXX镇政府、XXX镇派出所、XXX卫生院、XXX供销社、XXX工商分局等5部门决定,在XXX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核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为目标,针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让农村食品安全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
二、总体目标
针对农村居民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以及农村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的现状,集中力量依法依规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XX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有效的加强领导,组织和开展好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成立乐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XXX镇镇长
副组长:XXX、XXX镇党委副书记
XXX、XXX镇副主任科员
XXX、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XXX卫生院院长
成员:农技综合推广站成员、
各村委会、分场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镇政府,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五、整治措施
(一)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行动,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行动,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农业、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供销部门分别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各乡(镇)、街道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群防群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等张贴xx、xx等投诉举报电话和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农业、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供销部门分别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农业、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供销部门分别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步骤
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14日-12月25日)
农业、商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合作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展开、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0)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三)督导自查(20XX年1月21日-1月31日)
镇政府、派出所、工商分局、卫生院、供销合作社将联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成果进行督导自查,采取相应措施督促落实整治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四)总结提升(20XX年2月)
镇政府、派出所、工商分局、卫生院、供销合作社要及时总结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和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在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各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委会、分场、直属单位要主动会同本地政府、公安、市场监管及供销合作社联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并彻底追查。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广播、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或挂画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安全、理性、科学消费观念。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农业、商务、公安、市场监管及供销合作社要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于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月27日前由各乡(镇)、街道汇总分别向市级各主管部门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市级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于20XX年12月28日、20XX年1月28日前将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报送至“乐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专项工作组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20XX年12月26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至“乐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3
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维护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当前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xx年春节前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完成“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一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以农村“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小型食品销售者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
(二)整治品类: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整治的重点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