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防疫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下载。
根据省、市、区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建立健全应对市场交易领域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
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及时、有效防控市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进口集装箱货物、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单位发生的疫情的防控和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市场监管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楼二楼。
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及时分析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市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人事科、新闻宣传科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重要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负责关注舆情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发布规定。
加强科普宣传;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按有关要求对全局人员密接情况进行流调。
2.市场科、食品生产科、流通科、餐饮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一是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实行“三码联查”,每日三次消杀,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二是坚决管控活禽交易,严格查处市场内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三是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台账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经营冷链食品必须具备冷链三证、落实三专管理,应录入“山东冷链”系统,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
四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不得经营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
3.消保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药化科、药械科、质量和标准化科、计量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做好相关举报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活禽交易和哄抬防控消杀用品、防护物资等用品物价等信息的转办、督查工作;督促非冷链企业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提前报备和消毒处理,强化人货同管,推动疫苗接种。
4.药化科、药械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全面掌握辖区内防治、防护相关药品、口罩、消杀用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库存、销售等情况,加强监管,严禁借机哄抬物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
严格督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购销记录、涉疫信息登记报告等情况,确保购买“两抗一退一止”药品人员信息准确上报,发现的发热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向所在镇街指挥部报告,做到“一日一清”。
促健全店内日常消杀及员工测温情况登记台账,明确专人管理,落实入店“体温必测、口罩必戴、三码联查”等疫情防控措施。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四、应急响应措施
1.区内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相关单位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科室及市场监管所,指导市场监管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冷链、非冷链生产经营单位,要维护好现场秩序。
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疫消杀、人员流调等相关处置工作。
4.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封闭相关设施,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5.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单位、冷链、非冷链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
严防涉疫或阳性货物流入市场。
6.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
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7.严格落实市场主办方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应急报告机制
(一)突发疫情报告。
(一)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
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二是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是直报。
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
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
填写体温登记表。
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
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
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
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
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
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成员: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
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
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
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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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疫应急预案范文1
根据省、市、区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建立健全应对市场交易领域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
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及时、有效防控市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进口集装箱货物、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单位发生的疫情的防控和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市场监管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楼二楼。
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及时分析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市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人事科、新闻宣传科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重要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负责关注舆情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发布规定。
加强科普宣传;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按有关要求对全局人员密接情况进行流调。
2.市场科、食品生产科、流通科、餐饮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一是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实行“三码联查”,每日三次消杀,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二是坚决管控活禽交易,严格查处市场内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三是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台账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经营冷链食品必须具备冷链三证、落实三专管理,应录入“山东冷链”系统,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
四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不得经营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
3.消保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药化科、药械科、质量和标准化科、计量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做好相关举报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活禽交易和哄抬防控消杀用品、防护物资等用品物价等信息的转办、督查工作;督促非冷链企业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提前报备和消毒处理,强化人货同管,推动疫苗接种。
4.药化科、药械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全面掌握辖区内防治、防护相关药品、口罩、消杀用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库存、销售等情况,加强监管,严禁借机哄抬物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
严格督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购销记录、涉疫信息登记报告等情况,确保购买“两抗一退一止”药品人员信息准确上报,发现的发热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向所在镇街指挥部报告,做到“一日一清”。
促健全店内日常消杀及员工测温情况登记台账,明确专人管理,落实入店“体温必测、口罩必戴、三码联查”等疫情防控措施。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四、应急响应措施
1.区内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相关单位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科室及市场监管所,指导市场监管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冷链、非冷链生产经营单位,要维护好现场秩序。
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疫消杀、人员流调等相关处置工作。
4.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封闭相关设施,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5.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单位、冷链、非冷链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
严防涉疫或阳性货物流入市场。
6.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
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7.严格落实市场主办方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应急报告机制
(一)突发疫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