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县城无物业无主管单位的自管小区包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包联责任,深入开展好本单位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馆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站位,明确职责
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防控疫情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包联责任。
成立以馆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所包联小区实际,按照省市县防控要求和标准,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方案,科学调配人财物力量,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及科普常识,全力做好包联防控检查点设置及值班值守工作。
二、严格措施,落实责任
一是全覆盖排查。
按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敲门见人大排查的指令》文件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包楼、包户”原则,对所负责的包联小区居住人员开展全楼层、地毯式“敲门见面大排查”,对人员信息、有无发热等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并按照规定时间每日上报相关单位。
二是全方位宣传。
通过入户宣讲、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进一步增强居民防控意识,取得居民理解和支持,并积极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当中。
三是全天候值守。
在小区门口开设卡点,每天安排2名防控人员值班
值守。
对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分类登记,及时劝返闲散人员和来访人员(特别是未带身份证人员)。
出入小区人员登记表要分本小区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分类登记。
如发现涉武涉鄂人员及发热、干咳、乏力等典型症状情况,要询问涉武涉鄂、外出返围或外籍来围人员两周内的主要活动情况,核实身份证相关信息,随时向镇汇报。
登记表要由登记人员和分管副职人员同时签字确认,留存资料。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
建立内部督导机制,督导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将本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主要参考,对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同志进行表彰奖励,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思想懈怠、动作迟缓、应付了事的提出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玩忽职守、措施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巨大压力。
近日,我市某物流园、某诊所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并向社会通报。
据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发现个别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存在厌倦心理、麻痹大意、未完全对进入小区人员测温、验码等问题,没有严格将小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思想,切实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
为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57号通告要求,构建更加牢固防疫安全屏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门岗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管理。
全市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在小区门岗设置场所码(见附件1),并切实加强对门岗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管控和人工查验,必须对进入人员、车辆司机和全部乘坐人员逐一测温、扫场所码、查看行程码、健康码、要求戴口罩等。
要加大停车场(库)的巡查,严防出现人员随车漏检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
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做好出入口监控资料保存。
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至少留存30日备查,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删除、扩散。
二、加强通勤人员健康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指导督促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与我市往来的通勤人员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报备,告知其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出入物业小区。
要通过微信群或打卡小程序等方式,开展通勤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三、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莞返莞人员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按照属地镇街(园区)防疫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对从省外或中高风险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地级)、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我市输入风险高的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管理,指导督促相关人员(返)莞后进入小区前,要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报告。
四、加强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管理。
倡导广大住户、物业服务企业员工非必要不离莞,非紧急不到发生疫情的地区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
确需离莞的,一律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莞,返莞后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自觉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协助提醒督促离莞返莞住户按要求填报“莞e申报”,并严格加强员工管理,落实离莞审批制度。
要加强清明期间防火安全提醒提示,加大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指导业主做好家庭追思防火安全工作。
五、加强住户健康服务。
小区住户要减少聚餐聚会,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住户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做好健康服务,指导居民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治排查。
要在物业小区公告物业企业服务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接受居民咨询和求助。
六、加强普法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大堂公告栏等显眼部位,张贴本《通知》《东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见附件2)、《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见附件3)等,并通过业主微信群转发加大宣传力度,劝导、督促通勤人员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要求。
对于拒不配合的不予放行、做好登记,并立即报村(社区)处理。
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分片包干,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对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约谈、通报,进行信用管理扣分,同时建议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
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导致物业小区出现疫情风险的,我局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其他事宜继续按我局前期印发的相关文件,结合属地政府、防疫指挥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物业小区防疫工作。
公寓式出租屋、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参照执行。
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一、小区进出口工作人员
(一)注意手部卫生。
手卫生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社区工作人员每天要接触很多物品,所以一定要勤洗手,按照“七步洗手法”正确洗手。
(二)守牢“二米”底线。
在日常社区工作中,做到保持“二米礼仪”,坚持无特殊不直接接触原则。
(三)正确佩戴口罩。
建议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口罩佩戴要符合要求,充分包裹口鼻,鼻夹要压实;口罩使用最长时间不超过4小时;使用中手不触碰口罩外层,口罩有潮湿或污染时及时进行更换;一次性使用的口罩要做到一用一换,使用后及时按要求丢弃,不可重复使用。
(四)垃圾清运。
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五)参加会议时。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有一定间隔,减少集中开会,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消毒。
(六)尽量减少文件传递。
可利用微信群传阅,减少人员接触。
确需传递纸质文件的,交接前后注意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七)设置单独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桶内放置垃圾袋,将每天使用的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集中放入桶内。
每天至少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垃圾袋盛放3/4满时及时将袋口系紧,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按生活垃圾处理。
(八)做好家庭防护。
包联居民小区工作人员回家后及时更衣淋浴,更换的衣物不可堆积,要及时清洗,阳光曝晒;加强室内环境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加大环境消毒频次;每日做到开窗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二、工作中如遇健康码行程码异常、发热人员
首先不着急,保持距离,让其佩戴好口罩在临时隔离区域等候,并第一时间联系县疾控中心处理(0970-xxxxxxxx)。
三、消毒原则
(一)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应以清洁为主,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运。
(二)公众接触频率高的物体表面和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可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使用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
(四)防止过度消毒。
不必要对室外环境(包括空气)开展大面积消毒。
室外地面、交通工具外部不需要进行消毒。
(五)有人条件下,不建议喷洒消毒。
(六)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雾,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七)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品定期消毒,对门把手、桌面、笔、测温枪等用直接触摸的部位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5%的酒精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消毒后用清水擦拭,去除残留消毒剂。
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4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对接属地住建物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响应、分区分级、精准管控,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四早”措施,巩固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成果,有力保障公司职工及小区业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物业持续稳定发展。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物业小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无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委托其他管理人的物业小区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
2基本要求
2.1建设
2.1.1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应根据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原则,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疫情防范宣传。
2.1.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
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善组织架构及明确各项职责;
3)及时传达国家和地方疫情信息和落实物业小区疫情防控要求;
4)负责所管物业服务项冃疫情防控的物资供应、经费筹措及相关统筹协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向企业注册地的政府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1.1.3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根据物业服务项目的特点设立疫情防控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任组长,客户服务、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主管任副组长。
疫情防控工作组应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和完善新冠防治工作方案,落实信息报告、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
2)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实施本项目疫情防控的宣传、预防、控制、记录等工作;
3)按规定向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和项目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本项目疫情防控情况;
4)认真做好物业小区基础服务,加大对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巡查,确保正常运行;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1.1.4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指导下发动物业小区住户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组、志愿者队伍,积极主动接受、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心理援助、信息宣传等防疫工作措施。
1.1.5物业服务企业接到政府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指令后,应将物业小区参与防控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上报给街道(乡镇)、社区(村),以便统一调配防疫物资。
2.2人员组织和培训
2.2.1应依据疫情情况调整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并向住户公布值班和服务电话。
建立机动保障队伍,以备项目应急调配。
2.2.2应组织开展针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员工培训活动,保证在岗员工熟知防疫知识和技巧,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途径和防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