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各地的疫情比较严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区疫情滞留游客管理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景区疫情滞留游客管理方案1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因疫情滞留游客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字〔2022〕8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额尔古纳市域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时,游客滞留在疫情发生的苏木乡镇办或已离开疫情发生的苏木乡镇办滞留在途经地,滞留地和途经地对滞留游客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政府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因疫情滞留游客防控管理工作专班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负责全面落实。
(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公安、文旅、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滞留游客实际情况,落实归口管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好服务。
(三)实施分类防控。依据发生疫情的苏木乡镇办风险区划定情况、旅行团及散客行程轨迹排查情况、核酸检测情况对滞留游客进行分类处置。
(四)坚持闭环管理。滞留游客安置、转运隔离、返回目的地一律实行闭环管理。
(五)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工作措施
(一)发生疫情场所管控
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各旅游经营场所应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紧急措施,做好初期应急处置工作。
1、迅速采取全封闭管理措施,不进不出。利用广播通知所有游客保持原地不动,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等待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待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进一步措施。同时做好游客情绪安抚,及时处理不实信息和谣言炒作。
2、管控人员穿戴防护服,做好消毒,迅速行动,排查病例进入景区时间及具体位置。统计与病例密接者和次密接者人群。
3、迅速向旅游主管部门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景区疫情信息,保持联络畅通,等待进一步指示。
4、做好防护措施将疑似病例及密接、次密接人员运送到隔离区域等待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一对一”交接。同时对景区所有病例人接触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工作。
(二)联防联控。在我市发生疫情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公告,各专班和职能单位立即摸清滞留游客人数,为后续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精准数据。
1、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统计辖区内旅行团滞留游客人数、人员信息和7天内行程轨迹。自由行游客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人员信息和7天内行程轨迹。组织所有滞留游客终止行程、原地待命。
2、卫健、疾控部门负责统计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登记人员数据,统计当地健康码登记的人员流动数据;
3、街道、社区、乡镇(苏木)、嘎查(村)负责统计小区、
苏木、嘎查(村)的滞留人员;
4、公安机关和社区网格员负责统计旅店业住宿人员数据(包括旅游散客),统计民宿、电竞宾馆、农家乐等新业态留宿人员数据;负责统计疫情发生前14天由外地(外旗县区、外盟市、外省区)进入疫情发生地人员的手机电漫数据,统计仍在当地的外地(外盟市、外省区)手机电漫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汇总梳理和去重,及时推送社会管控组,按照“三清行动”和“敲门行动”有关要求,安排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按照片区开展线上线下敲门行动,确保不遗漏;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计物流运输企业和通过公路客运到达疫情发生旗(县、区)的滞留人员;
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分别负责统计建筑工地、矿山等外来人员相对集中场所的滞留人员数据;
7、工信局负责协调运营商,对外来人员发送短信提示引导外来人员主动向社区、相关单位报备登记。
各单位组成流调队伍开展调查,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快速、精准追踪、判定密接和密接的密接。以苏木乡镇办为单位,立即对市域内所有滞留游客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三)及时组织游客转送隔离。发现疫情后,第一时间将滞留游客“点对点”“手递手”从疫情发生地转送至闭环管理场所。将全市现有可用公交车XX台、天元公司运营客车XX台作为人员转运储备车辆,按梯次启动,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开展游客转运工作。车辆及司机台账式统一管理,明确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包括座位数,车辆归属,营运地点等。(附车辆编排及联络人员名单)
(四)滞留游客超过现有15家隔离宾馆接待上限时,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后将游客抵达我市的预订宾馆作为其隔离场所。供游客就近隔离,闭环管理。以现有包联单位及网格划分为基础,对闭环管理游客实行转运、包联、管控。
(五)组织风险研判。依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由公安、卫健、工信、文旅、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综合研判,初步判定疫情波及范围、波及游客人数、隐匿传播时间等,依据研判结果开展跨地区协查、隔离场所准备、密接及密接的密接转运、制定返程计划等工作。
(六)开展跨地区协查。发现感染者、密接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流出本地后,于2小时内向流入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属地疾控机构发出协查函。
(七)采取分类管控。依据风险区划定情况、旅行团及散客行程轨迹排查情况、核酸检测情况、健康监测情况对滞留游客进行分类处置。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1、滞留游客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开展应急处置;
2、滞留游客被判定为密接者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在集中隔离场所继续执行;
3、滞留游客被判定为次密接者的,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满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八)特殊情况下的防控管理。如因防控资源保障不足、滞留游客中有大量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因素影响,我市短期内对滞留游客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等条件严重受限时,从滞留游客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整体大局出发,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研判和风险评估后,报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就近有条件的旗市区对滞留游客(不包括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转运和异地隔离观察。风险人员转运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附件8《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转运工作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转运前,要制定详细的集中“闭环”转运方案和异地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安排,确保各环节闭环衔接。对滞留游客摸清底数,严密做好风险排查,对48小时内两轮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实施集中“闭环”转运。转运过程中,要做好人员和车辆安排,组织人员有序乘车,避免拥堵聚集,引导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沟通协调接收转运人员旗市区安排单人单间做好滞留游客安置管理,并在观察期间按照管控类别(详见“三、工作措施中的(四)采取分类管控”内容,下同)开展核酸检测等管控工作,同时做好生活保障、医疗服务、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等工作。滞留游客异地观察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可有序返程。
(九)返程措施
1、滞留游客持48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做好个人防护有序返程。
2、采取观察措施人员返程要求。
(1)返程条件。
①已经在隔离地观察期满,并且在观察期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的临床症状。
②观察期间,按照风险人员类别分别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详见“三、工作措施中的(四)采取分类管控”内容),所有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③所在集中隔离场所如检出阳性人员,经新冠肺炎防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确定跟隔离场所交叉感染无关。
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接触隔离流程解除隔离,自愿返回且身体状况良好。
⑤遵守本方案相关规定。
(2)返程方式。返回人员可自主选择飞机、火车、自驾以及专车接回(包车)等方式返程,在返程前3天确认。
(3)返程流程。
①确定返程人员。对返程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对符合返程条件的人员登记确认,在返程前2天确定返程人员名单。
②推送返程信息。由卫健委汇总返程人员信息,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于返程前2日逐级报送至呼伦贝尔市、自治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因疫情滞留游客防控管理工作专班。返程信息包括返程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目的地详细地址等。
③做好相关准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核准掌握返程人员行程安排、有效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安排返程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按程序办理健康码转码,为返程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报请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民航、铁路部门帮助购买机票或车票等。
④解除隔离流程。解除隔离前,建立隔离点与被隔离人员目的地的对接机制,保证被隔离人员和信息的完整对接,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集中隔离点为隔离对象出具最新核酸检测结果和《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叮嘱其返家后配合社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出现异常症状及时报告。
(4)正式返程。
①隔离观察返程人员乘坐飞机或火车的,属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安排专人专车从隔离场所送至机场、火车站,与机场、火车站相关人员做好“手递手”交接工作,办理好交接手续。
②对选择自驾方式返程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提前与目的地指挥部沟通,规划好返程路线,要求自驾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规定行程返程,不允许私自更改路线和行程。
③对选择专车接回(包车)方式返程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核对接送人员身份信息,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交接工作。要提前与目的地指挥部沟通,规划好返程路线,要求接送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规定行程返程,不允许私自更改路线和行程。
3、返回目的地。返程游客到达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在24小时内向隔离地指挥部报告返回情况。严格遵守目的地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4、返程要求。
(1)返程人员应严格遵守返程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报告和反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和行程返回,服从点对点返程工作安排。
(2)返程人员应严格执行返程途中疫情防控指南,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手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和个人用品,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
(3)加强健康监测,返程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尽快就医。
(4)返程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主动报告,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各苏木乡镇办、专班、工作组切实把因疫情滞留游客安置、隔离、返程、善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部门配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滞留游客返程工作,确保整个过程闭环运作、无缝衔接。
(二)指定专人负责。各苏木乡镇办、专班、工作组要指派专人、团队负责滞留游客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被隔离游客、隔离点工作人员健康评估和隔离地环境消毒效果评价,做到准确无误,有效保障滞留游客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保障基本需求。各苏木乡镇办、专班、工作组要切实保障滞留游客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对老年人、身体虚弱等特殊人员,要满足正常医疗用药需求,加强心理辅导,加强健康码管理和服务,确保各服务渠道畅通,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异常信息。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苏木乡镇办、专班、工作组要及时向滞留游客宣传介绍管控措施内容,做好滞留游客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滞留游客不失管、不漏管,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五)强化督导检查。因疫情滞留游客防控管理工作专班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地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解决,确保滞留游客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景区疫情滞留游客管理方案2
为切实做好因疫情滞留陵水的旅客、旅居等人员的有序返程工作,按照省、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现制定滞留人员离岛返程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施策、严防外溢,确保不漏一人、稳妥有序开展滞留人员离陵返程工作,做到对接顺畅、服务友善、安排暖心。
滞留人员分类
滞留人员包含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三类。
(一)旅客:指住店游客、景区景点滞留人员;
(二)旅居人员:指小区业主、租住小区滞留人员;
(三)其他人员:指其他紧急情况下需要离陵的人员。
返程标准
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海南工作组制定的《滞留海南旅客返程工作方案》执行。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