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

为强力推进集团公司项目建设,高质高效完成年度计划目标,集团公司研究决定,于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产业发展攻坚年”“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在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中自我加压、奋勇争先,全面展现集团奋进精神、拼搏精神,实现项目建设进度的大提速,品质的大跨越,效能的大提升。

二、活动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战”活动,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热潮,力争实现xx个以上项目(基础公司xx个、交建投xx个、棚改投x个)提前完成区考年度建设目标,xx个以上项目(基础公司xx个,交建投x个,棚改投x个)建成达效。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百日攻坚战”活动在“统筹、协调、调度、考核”工作机制下高效运行,形成项目推进合力,特成立“百日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基础设施公司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xx同志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的计划下达、统筹协调、督查落实、考核奖惩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攻坚小组。

1.前期工作攻坚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投资发展部、总工室、土地储备部、风控审计部、设计管理部相关员工

职责:根据项目建设开工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报规报建、用地报批、招标定队与合同签订等准备工作,及时审核工程预算,严格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

2.拆迁协调攻坚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社会事务部全体员工

职责:积极协调片区指挥部、征地中心、资规局拆迁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加快完成项目拆迁扫尾清零,牵头做好施工环境维护、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工程阻工等问题。

3.资金保障攻坚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财务部、融资部、置地公司相关员工

职责:财务部、融资部要确保项目拆迁资金,做好项目的资金调度、资金保障和融资工作;置地公司要抓好土地招商及回款,确保稳定的经营性收益。

4.项目实施攻坚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基础设施公司、交建投、棚改投全体员工

职责:牵头制定每个项目月度和周工作计划,坚守项目建设一线,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品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5.效能督查攻坚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及时开展项目巡视和专项检查,督促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定期发布督查通报。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及动员阶段:根据目前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寻找差距、分析问题,合理制定攻坚活动工作计划,召开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全面部署项目建设攻坚战工作。

2项目攻坚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各参建单位要紧密联动、协同配合、形成态势、全力攻坚,在规定时间内达成既定目标任务。

3.项目总结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百日攻坚战”活动开展情况,统筹进行督查、考评、总结。

五、措施及要求

1.加强调度频率。推行日碰头、周调度、月讲评机制,分类、分片实行问题清单交办督办,确保“小问题半天内解决、大问题一天内解决、重大问题三天内解决”。

2.明确责任分解。各攻坚小组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责任,逐一对号入座、抓好落实。集团设计、报建、征拆、施工等一线人员要转变工作理念,紧咬目标、加快节奏,高效破解难题瓶颈。集团财务、融资、土储等要素部门要及时调度资金、报回用地红线,做好保障服务。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攻坚目标,实行工期倒排、挂图作战,上足人、机、设备,千方百计保进度、保目标。

3.保障质量安全。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要按照“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意识,加强品质管控,加强过程管理,打造标准化工地和示范工程,确保工程建设品质、质量与安全。

4.落实督查机制。效能督查攻坚组要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现场抽查方式,及时了解建设情况,及时化解相关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六、考核与奖惩

1.考核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对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进行详细、科学、严格的责任分解,“百日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此为依据和标准进行考核、讲评。

2.奖惩机制。活动结束后,召开表彰大会,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落实较好的项目进行表彰并评选出一批优秀单位和建设标兵予以奖励和宣传;对措施不力、进展较慢、落实较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合同款支付、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处罚机制,并予以通报批评。

篇二: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县交通运输“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以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全面梳理安全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业安全生产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高效机制,努力做到“四个一”:即查处一批极易肇事的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顿一批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交通运输企业、破解一批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的难题,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全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股,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和措施督办落实。

三、工作任务(一)严抓安全责任落实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各级党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2.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厘清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分管领导要强化履职尽责,组织实施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落实具体措施。

3.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约谈、督办、执法、警示等手段,强化跟踪问效和过程管理,突出对各级通报、挂牌安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4.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安全责任统一纳入管理;研究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适岗状态评价、职业健康评估、行为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技术,系统防范行为异常导致事故的风险,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二)严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聚焦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公路运营管理、公路工程建设、自建房、消防等重点领域,多措并举,抓实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6.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安全监管。充分运用“两客一危”动态运行轨迹信息,提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制度和封闭式管理。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查验,对寄存行李和托运货物实名检查登记;严格人员岗位履职、安检门和行李包安检设备配备使用及“三品”品查堵(“三品”指逢包必查、逢液必查);落实落细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站内监控和消防安保设施配备等工作。

8.做到旅游包车客运运行轨迹与备案信息一致。严格按照《客规》要

求每运次打印包车牌或使用电子包车牌,实行实名制售票查验;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涉及的企业及车辆进行严查并及时处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安全监管。

9.及时办理督办事项。对各级交安委督办或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和高风险企业,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公路运营和工程建设监管部门,逐车逐人逐问题逐路段核查,挂账列表、责任到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10.扎实推进燃气和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运用罐检平台数据,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审验和电子运单制度,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认真查处危运车辆承运货物超《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等行为;开展危运企业应急演练评估,完善应急防护器材配置(包括车载和停车场地等);落实省动态监控平台通报、动态监控违法违规报警信息处置、车辆在线以及电子运单填报等检查和整改;对燃气动力营运车辆燃气管线、气阀、管路、气瓶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隐患车辆立即整改落实。

11.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生产。认真检查完善公交车辆电路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应用好运行动态监控;做好上岗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态排查;严格落实出租汽车和网约车安全监管制度;对辖区内无资质的网约车企业及车辆按规定从严处罚。

12.深刻汲取郑州“7.20”地铁事故教训。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场站实行客流监测和分析研判,明确大客流控制预警、风险管控措施及解除条件,防止场站客流过度

聚集发生安全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能力。

13.加大县乡公路、农村道路及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坡路段、平交道口等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

14.加强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团雾、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以及影响行车视距的路树、广告牌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日常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5.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过境运输公路安全设施配置及隐患排查治理。

16.建立和完善重大节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保畅措施,实行联防联控,确保安全通行。

17.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做到全覆盖、“零死亡”、公路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倒查到岗到人,推动安全管理目标落实。

18.有效推行施工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等各环节责任及管理措施,实现风险管控“一图、一卡、一清单、一手册”;重点对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大型沉井围堰作业、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认真排查治理。

19.加强施工安全管控。对公路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存在问题和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以及“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不到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检查

整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0.认真开展施工安全基础性工作。对建设领域有限空间排查底数不清、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和救援能力差等问题及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安全责任。

21.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的汽车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本单位自用的自有房重点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内容,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止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

22.坚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汽车站场、仓储物流等行业涉众公共场所、单位办公用房以及小散远直单位要持续开展消防检查,对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在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要重点排查;要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培养全员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能力,制定并操演单位灭火疏散应急演练预案,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3.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决不能搞平衡、讲情面,随意降低处罚标准,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

24.聚焦企业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作用。重点曝光一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25.强化精准执法和专业执法。确定各级管理部门管辖企业名单,实施具有差异化、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执法,督导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形成科学高效预防机制。

(四)严抓安全警示教育26.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和教训汲取。建立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深入剖析事故和重大险情发生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倒逼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用事故教训推动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消除监管盲区,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27.综合运用媒体平台。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营运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及事故多发路段,通过“两客一危”终端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精准推送交通运输安全预警提示。汽车站场、重点运输企业要制作安全警示片、宣传专栏等常态化播放宣传安全警示公益广告、警示片,对司乘人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督促企业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28.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公布安全重大隐患举报对外联系方式,明确举报事项,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五)严抓协同提升效能29.牢固树立安全监管“一盘棋”思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安全生产职责,主动作为,密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0.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县交管大队协同,建立交通运输系统企业、车辆、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抄告、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安全监管;密切与县气象局协同,及时传递影响交通安全的气象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减少事故和损失;密切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不断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密切与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协同,强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全面提升罐车安全运行水平。

四、阶段安排2022年7月上旬至10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明确任务(7月上旬-7月中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责和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对前期交通运输“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安排部署,调动各方力量,推进任务落实。

(二)集中治理、强化成效(7月下旬-9月上旬):按照“边查边改”

的原则,采取集中排查和自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摸排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要严格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

(三)督查检查、加强监管(9月中旬-10月上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有关科室要保障专项行动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管理部门要采取“地域随机交叉、人员随机组合、抽查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安排精干监管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升(10月中旬-10月下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有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对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持续巩固提升。

五、工作要求(一)进一步强化责任。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和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摸清底数。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摸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底数,包括企业数量、突出风险隐患类别和分布情况、存在的顽瘴痼疾等。要针对排查出的底数,进行深入分析,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企业监管到位,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顽瘴痼疾整治到位。要梳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不疏漏、不失管,按职责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三)进一步确保实效。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严防走形式、走过场的督查检查。要把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三个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执法部门要集中查处曝光一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出现“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的问题。

篇三: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

2022年建设施工安全开展“护航二十大”除险保安百日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除险保安”工作部署,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以赴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xx市建筑施工领域“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建发〔2022〕x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大安全生产风险,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实现“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目标,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引领和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常态时段按确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持续推进行动落实;在党的二十大,启动最高等级响应,采取最严行动措施,全力保安全护稳定。

全区建筑施工领域以全力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事故,保障特殊时段零事故为目

标,按照“打一大仗、进一大步”要求,推进安全生产常态治理机制和长效管理体系重塑重构,着力以建筑施工领域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攻坚对象及内容

结合近年事故教训,全面梳理现状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隐患痼疾,坚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突出行业监管“全区一盘棋,全域一张网”,深化条块联动融合,提升工作整体效应,持续营造严管从紧态势,推动各方责任主体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一)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x建发〔2021〕x号)要求,落实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安全交底和组织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做到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拆、混凝土模板支撑、钢结构施工、网架安装等危大工程隐患100%建档整治,坚决避免危大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无相应人员审批,超规模危大工程无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不规范,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深基坑防塌陷和防道路开裂、沉降治理,杜绝假借“优化设计”降低围护方案安全储备,施工过程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变形监测,保障第三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安全。严格外架和支模架

构配件进场检验检测管理,强化超高超重、大跨度支模架搭设、验收和使用动态监管,全力消除坍塌事故隐患。

(二)加强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治理。持续推进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数字平台应用,依托建筑起重机械安责险“保险+风控”模式,有效弥补专业领域监管资源短缺和技术能力短板问题。通过线上数据分析和线下动态巡查相结合工作模式,针对性采取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复盘等管理措施,提升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能力。严格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三到位,加强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关键环节管控,强化日常吊装作业、维护保养和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确保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安全完好,实现“设备、人员、环境”全链式安全。深刻吸取2021年我市“6.22”桩工机械倒塌事故,落实桩工机械设备登记使用告知管理制度,以“大数据”提高风险防控和问题设备发现能力。严格落实桩机高度限制、地基承载力检测和钢板路基箱铺设三项主控规定,全力把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开展临围挡、临道路桩机、高处作业吊篮、挂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业场内场外安全联动巡查,坚决避免大型机械设备倒塌危害场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督。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

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强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实现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100%到岗履职,严厉打击“挂证”、考勤造假、人员到岗不履职等顽疾,加强源头治理,切实巩固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一带一帽”(安全带、安全帽)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防高坠、防重物打击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检查在建项目制定和落实防高坠措施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强安全带、安全帽配备和质量保障监督抽查,督促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加强重点部位、重要施工环节现场安全巡查,对专职安全员不到现场、不开展巡查检查等行为予以人员信用扣分,分数扣完后“回炉”再教育合格方能重新上岗。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和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四)落实台风汛期强对流天气风险防治。及时编制防汛防台和防范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专项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和人员装备,组织开展防范强对流天气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常态化排查是否按规定设置挡水、排水设施,是否存在临时便道、渣土堆放侵占堵塞溢洪道情况,是否存在工程施工违规侵占周边道路、市政供水燃气管线、泄洪道、电缆沟等第三方设施,因施工工艺要求或场地限制,确有占

地需要的,应制定相关防护和恢复措施,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务必及时消除既有建筑和城市运行基础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

(五)深化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攻坚整治。结合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出借资质、越级承揽工程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严肃查处未办理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符合情况下,擅自施工作业的行为;加大因各类矛盾纠纷降低安全标准、扰乱建筑工地安全秩序行为的行刑衔接力度,健全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严禁未进行专家论证、未采取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三、主要任务

行动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10月30日,范围包括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7 7月月5 25日至8 8月月0 10)

日)。各建筑业企业要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动员部署。

(二)分类梳理,有序推进(8 8月月1 11日至9 9月月0 30)

日)。采取企业、项目部全面自查自纠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明确

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和时间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1.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常普常新”及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针对六大重点任务,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政策标尺,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为技术标尺,建立健全常态化隐患查改机制。项目部每天普查,企业每周对项目部进行巡查;每个月月底,企业和项目部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隐患大排查(附件1),发现隐患问题要上图入库、闭环整改管控,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2.加码加力强化监督管理效力。各成员单位对每个工地安全检查频次为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强化对问题隐患突出企业和项目“回头看”,并举一反三重点治理本区域系统性、普遍性和高风险性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落实整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安全管控措施;边整改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的项目,对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顶格处罚,联动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要纳入市安委会“三重点”清单管理,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加强涉嫌“危险作业罪”重大违法行为移送。

(三)严格执法,攻坚整治(0 10月月1 1日至0 10月月1 31)

日)。在党的

二十大时段,对建筑工地实施最严格管控,针对多发易发、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非治违,尽全力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全面加强应急处突准备,确保一旦有事及时有力高效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建筑企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落实“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和特殊时段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力量,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除险保安”重点任务每月汇总报告制度。要以安全生产“七张问题清单”为统领,以“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主线,牵引全年工作,出实招、用实策,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认真分析行业内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着力解决事故防控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将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施工扬尘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考核问责。建立会商、通报、约谈、警示等工作机制,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

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因工作不力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查事故责任,又倒追工作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企业、项目部要按时进行信息报送,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上报主管部门,对检查未发现问题,主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项目,将从严从重处理。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附件:工程项目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附件::

工程项目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条目式)

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企业复核人员1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2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治理

3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4台风汛期强对流天气风险防治

5建筑市场突出问题整治

建设单位(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施工单位(章)

企业安全负责人:

日监理单位(章)

项目总监:

日注:1.本表由企业对项目部每月一次专项检查填写,1-5项中无

对应内容可不填,对于自查无问题、主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从严从重处理。

2.此表每月填报,一式2份,1份由项目部报区住建局,1份项目部留存。

2 2022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严格按照《xx关于印发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发〔2022〕x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加强房屋安全长效管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全民房屋安全意识的普及力度,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和整改方案制定工作;2025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全面排查摸底(1)排查范围。要在前期自建房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以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失职失责行为。

结构安全性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因无专业设计、专业施工造成结构安全问题;房屋使用中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增设夹层、拆改主体结构、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违法改扩建情况;是否存在房屋老化影响结构安全等情况。

经营安全性排查内容包括:证照管理方面是否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场所安全方面是否存在将危险房屋用作经营场所的情况,是否存在燃气管道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是否取得消防手续,是否落实消防责任制,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耐火等级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

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办理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手续。

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失职失责等行为包括:自建房规划用地施工审批、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营业...

篇四: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

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现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2年5月19日

-2-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等地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暴露出一些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工贸行业企业底数不清楚、工作措施不落地、整治成效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定于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国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一)钢铁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钢8 8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6.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二)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 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 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5-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集中安排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分以下环节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6 6月底前)。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二)属地专项检查(7 7月底前)。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钢8条”“铝7条”“粉6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应急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三)交叉检查,省级核查(9 9月上旬前)。省级应急管

-6-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组织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由受检地区负责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交叉检查结束后,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核验“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成效,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要进行严肃通报、问责。原则上,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应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力量逐企核查。

(四)督促指导。应急管理部将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情况全过程跟踪指导,组织专家抽查,推动各地区“百日清零行动”落地见效。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大检查工作安排,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企业数量、人员力量等实际,制定“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请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于5月31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及一名处级联络人名单报送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7月8日前报送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见附件1)。

(二)强化调度指导。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地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企业数量大、监管力量薄弱的地区要组织开展指导帮扶。“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见附件2)要及

-7-时报送,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每周汇总工作进展,每月召开视频例会通报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

(二)广泛宣传警示。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涉及“钢8条”“铝7条”“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三)坚持奖惩并重。应急管理部将对工作成绩突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记功嘉奖,对形式主义走过场、执法检查不精准、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抄送省(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五)

加强疫情防控。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百日清零行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有特殊困难的,及时报告。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篇五: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细化制定的五十五条具体措施,织密织牢镇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以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非煤矿山、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xx进一步强化落实国务院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措施》。

一是要查清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党委、政府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各镇、各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是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

三是要查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重大隐患县级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问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各相关部门是否严守项目审批红线,擅自降低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安全准入门槛。

四是要查清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和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采取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对关停的矿山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是否存在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不足、未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及选择性执法和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

五是要查清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各部门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职责;是否存在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等问题。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xx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新建改造工程违规转包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关镇、东南镇人民政府落实]

2.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xx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及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县住建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xx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储存、运输、处置环节,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油气储存基地、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整治提升等行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落实]

4.打击非法违规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私挖乱采、以采代探、以采代建、隐瞒工作面、变更设计掩盖偷采、关闭矿偷采等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曹家湾镇、固关镇人民政府落实]

x.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火车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6.尾矿库清理整治。重点整治xx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瓦房沟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和固关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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