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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防疫储备物资方案精选1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XX经信局局长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

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

(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

(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

(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

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

(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

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

(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

(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

(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

(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

(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

(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

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

(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

(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

(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

(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

(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

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

(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

(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

(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

(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

(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

(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

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

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

(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

(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公安)

(三)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

(市场监管局)

新冠防疫储备物资方案精选2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

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新冠防疫储备物资方案精选3

一、基本原则

1.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

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统一调配。

2.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

应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3.科学使用原则。

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由物控部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及仓库管理组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及管控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负责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统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三、物资管理

(一)

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日或每周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按本部门每日使用量申领,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

数据管理使用部门应建立防疫物资使用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报管控工作小组。

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数据,制定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

(三)

调度管理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

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一般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上级部门决策。

四、物资使用情况汇报

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报内容。

一报健康状况。

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

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

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测体温。

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

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区来贵阳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

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动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戴口罩。

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

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3、设隔离留观室。

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

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14天。

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

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4、致电。

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消毒方法如下:

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6、一次健康教育。

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新冠防疫储备物资方案精选4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

加强市场监测。

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

挑选一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

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

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

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

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

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

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

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

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

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

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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