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下面小编整理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管长远、见实效的收费监管制度,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主要措施

(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严格落实中省普遍性降费政策。中省已经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再征收,已经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严格执行到位。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全面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X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3.规范收费执收单位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省出台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征收。全面实施执收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年度终了后一个季度内,向省财政厅报送执收情况。全面实施公示制度,执收单位要公示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等,做到依法征收。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X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4.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注明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等,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建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和价格举报系统,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渠道为一体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及时响应投诉举报意见,对企业反映的收费问题有疑必答、有错必究。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清理整顿中介涉企收费。

6.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等作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禁止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中介服务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技术服务、咨询、会务、培训及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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