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1
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顺利举办,根据国家和XX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控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XX市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型会议、会展、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的新冠防控。
一、前期准备
(一)明确防控职责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行业各类活动的审批和报备(如有相关规定),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方(主、承办单位,下同)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或相关工作制度,储备足量消毒及防护物资,在活动举办前组织开展全员岗前培训,加强演练,确保活动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开展风险评估
审慎举办涉外聚集性活动,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
确定活动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后,组织方应根据活动性质、规模等特点,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开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至少需要在活动开始前2周开展,评估前全面收集参加人员来源地、举办活动的场所分布、活动过程安排、饮水和食物供应等信息。
对风险评估提出的措施落实情况,应及时跟踪落实整改;根据需要,可组织开展多轮风险评估,直至各项风险被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必要时,可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对聚集性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
(三)物资准备
活动场所需提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消毒药械、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干手纸、垃圾桶等。
在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消毒剂,随时供参加人员使用。
活动前对所有场所和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四)临时隔离场所
根据活动规模大小设置临时观察室,对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人员或健康码非绿码者,在临时观察室进行隔离留观。
临时观察室位置相对独立,室外标识明显,通风条件良好,最好有独立的卫生间及流动水洗手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口罩、手消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人员健康排查
收集活动举办前14天内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状态,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提示。
针对来自市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的活动参与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XX“健康码”绿码,且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方可作为工作人员。
“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等,不得参加活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般不建议参加活动,确需参加的,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参加活动。
参加对象不能提前确定的,要加强现场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必要时增加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等健康排查工作。
二、活动期间措施
(一)场所管理
活动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的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预约、限流、分流等措施,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减少聚集。
参会人员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入座、休息、用餐、如厕等环节加强人员疏导等组织管理。
关闭非必需的娱乐、健身设施和场所,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二)健康监测
活动期间,组织方作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应密切注意活动相关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工作人员及参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落实专人每日收集健康信息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整改。
所有人员进入活动场所均须进行实名登记,核验“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正常出入。
(三)个人防护
活动期间个人防护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而定,无法保证1米以上社交距离的,建议所有人员进入活动场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卡口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乳胶手套,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提高防护等级。
(四)落实通风及消毒措施
活动期间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开门、开窗等自然通风形式,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单体式空调可正常使用,中央空调无回风的经清洗、消毒和检测合格后使用,应确保新风来源清洁;有回风的应更新或加装新风系统后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如无法安装的须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并将新风量和换气次数调至最大。
期间做好场所和设施的消毒工作,重点对门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建议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
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干净整洁,防止满冒现象,日产日清,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酒精类消毒剂可用于擦拭物体表面,但应避免喷雾喷洒,使用时严禁明火。
物体表面采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的,应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五)就餐管理
可采用错峰就餐、增设物理隔离、分餐等方式控制就餐时的人员聚集。
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
加强餐(饮)具、厨房环境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合理编排菜单,集体供餐避免提供高风险食品,确保食物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
活动场所应能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六)做好宣传告知工作
通过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或发放告知书的方式,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
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循“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活动期间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及不必要的外出等。
三、应急情况处置
(一)活动人员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进行观察,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二)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
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2
当前国内疫情多发,按照《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为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现就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从严管理,控制规模。
即日起至10月31日,按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严格管理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包括会议、展会、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
主办方需向所在乡镇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举办;根据疫情形势和专家研判,属地可对参会人员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和封闭式管理。
二、主动报备,严格把关。
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所在乡镇防控办备案。
确需举办全国性的大型展会会议、邀请涉疫地市人员参加展会会议的,应实行提级备案。
同时,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超过50人以上的须向属地社区(村)居委会备案。
红白喜事主办方需严格核验参加人员的“温州防疫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其扫“场所码”。
“温州防疫码”红黄码或限制聚集等人员及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不得参加。
三、强化监管,压实责任。
举办过程中属地要加强监管,压实四方责任,确保活动安全落实防控措施。
针对展会、会议等,属地要在活动开始一周前,认真仔细开展风险评估,督促主办方(承办方)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核验“温州防疫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订健康承诺书等)。
当省内无本土疫情时,引导省外参会人员提前入浙实施“三天三检”(每次间隔24小时,省内核酸检测结果均互认)并抵平实行落地检,省内市外参会人员抵平实行落地检;当省内有其他地市发生本土疫情时,引导省外和省内市外参会人员提前入平实施“三天三检”(每次间隔24小时)。
如有省外人员参会的,主办方需建立工作专班严格对参会人员进行排查,特别是对省外参会人员要严格落实前7天旅居史的“穿透式”询问。
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风险人员,一律严格落实闭环管控。
具体要求: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严格落实活动主办方主体责任、场地方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指导责任。
主办方要严格遵守活动场地所在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各类活动均需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3
举办原则:
活动举办前,对举办区域和参与人员来源进行风险评估,原则上不邀请入境未满28天及涉及管控地区的人员参加,并按照市内活动(均为xx市内人员参加)、省内(均为省内人员参加)、全国性活动(全国范围内人员参加)进行分类。
1.xx市存在管控地区,不得举办各类大型活动。
2.xx省内存在管控地区(除xx市外),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前提下,谨慎举办市内活动。
3.国内存在管控地区(除xx省外),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前提下,谨慎举办省内活动。
4.全国无管控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工作前提下,可以举办各类大型活动。
5.特殊时期举办活动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执行。
活动规模及报备流程:
1.50人以上活动。
填报活动申请表,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主办单位所属板块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主办单位将相关材料报所在街道(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
2.100人以上活动。
填报活动申请表,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主办单位所属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
3.500人以上活动。
主办方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初审后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4.喜丧事、宴请活动。
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家庭聚餐聚会等建议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向所属板块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所属板块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每周相关材料汇总报所属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留存,同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必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春节期间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4
为落实经济建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此次活动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xx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xx活动的关系,以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此次活动场所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一)工作领导组构成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xx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文旅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活动统筹;
负责协调行业(企业)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信息收集和初步筛查。
督促系列专场活动的地点(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活动地点(场所)进入中测体温、消毒、临时隔离点(区)的设置等防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负责参加活动人员信息的收集,避免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活动。
xx:做好参加活动人员排查;
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配合做好发热病人转运排查工作;
配合做参会人员的排查工作。
卫健委:负责制定活动期间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协调辖区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排查、诊断、治疗、消毒等工作。
指导活动地点(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指导消毒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1、各活动地点(场所)单位做好会场的布置,避免人群密集,座位之间原则上应问隔1米以上,做好会场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