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这个学期年度就要过去了,学校领导要组织安全大检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学校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篇1

根据县政府和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3月15日为我校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期,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全校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组,统一领导全校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研究解决继续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此项活动。

组长:刘亚洲

副组长:倪晋奎

成员:全体行管人员

办公室负责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检查整治范围和分工

学校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施工建筑、电力、危险化学品、校园伤害、体育运动器械等,突出校园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突出学校安全隐患反复出现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具体分工如下:

1、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及教室的安全。

2、领导组负责电力、送暖设备、体育运动器械、楼道窗户、实验器械、消防设备等。

三、检查内容

1、各班班主任是否给学生每星期上安全教育课。

2、各班是否建设了安全责任体系。

3、电力、暖气设备是否经常检查。

4、消防、实验器械是否存在隐患。

5、校园内外建设设施是否有不安全隐患

6、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是否到位。

四、检查方法

此次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查、立查立改,领导组要深入各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展开对责任人调查处理,确保查整活动不走过场,确保学校安全。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领导组,组长要立即上手、亲自上阵、直接负责,扎实推进整治活动。各班将活动实施方案于12月30日报学校领导组办公室,每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2、坚持真查真改。在查整过程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以检查促整改,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

3、严肃工作纪律。此次活动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工作不扎实、图形式走过场的班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事前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要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案例,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指示和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全面深入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的,通过隐患排查,全面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及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实施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校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负责人(副校长、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对安全大检查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执行,督促检查并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3、成员职责: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执行,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四、工作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安全检查结束,分两个阶段推进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由各部门及各班班主任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由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一)各部门自查阶段(本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从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构筑物安全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检查,加强对教室、楼道、楼梯、宿舍、实验室、餐厅食堂、配电室、阅览室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力度,全方位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查找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

学校将加强对各部门安全检查情况的指导,对安全检查不全面、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深入的部门,将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下月初):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检查重点及内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且自行整改的,无论是否整改完成,都不予进行通报批评;对未认真开展自查,在学校检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发现各部门未按要求开展自查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工作分工

(一)保卫处:

1、消防及应急演练情况:检查校园各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楼道、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无损;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堵塞现象;是否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2、安全档案材料:是否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了教育及培训,是否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明确相关的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复查验收;各类安全会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3、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敲诈或勒索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违法犯罪等其他活动,是否存有扰乱校园秩序、影响校园安全的违法行为;校园周边是否有非法小卖部以及是否有出售带有暴力性质的光碟、书籍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二)后勤处:

1、设备设施管理:全面排查校园内设备设施、楼梯、楼道、门窗等情况,防护围栏、栏杆是否完好无损,校园道路、楼梯、楼道内的照明设施是否正常;带电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电器管理:对校园内所有电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线路有无破损或绝缘现象,线路以及电器设备有无打火或异味现象,有无私拉乱接电源情况,各处电器开关、插座以及灯具是否完好无破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电器设备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接地。电器设备周围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等重要电器部位是否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挡鼠板,电工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

3、校园建构筑物:遇有在校园施工的单位是否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栏等用来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的警示标志或措施;各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完好无倒塌或者高处坠物的现象。

4、校车管理:全面检查校车的完好情况,检查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检查车辆驾驶员是否在每日启动前对车辆整体性能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驾驶员是否有酒后上岗或带病上岗情况;校车停放时是否按照指定位置进行停放,是否有阻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5、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食堂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的制作、加工及储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规范的管理;食堂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桌椅是否摆放有序,餐具是否清理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

(三)教务处:

1、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电子阅览室、化验室等安全管理制度,化验分析仪器以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相关的使用记录,是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

2、设备设施:教学教研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有安全隐患的现象;涉及悬挂或者高处安装的电教设备设施是否悬挂或安装牢固,无掉落危险。

3、宿舍管理:配合保卫处及其他部门对学校教职工宿舍以及学生宿舍及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有无外来人员情况,宿舍内有无违规使用非法电器的行为,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宿舍内是否藏有管制刀具等在内的违法违规工具。

(四)其他各部门:

1、其他各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全力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验收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督导,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利用这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安全时刻不放松,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及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确保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以校舍安全为重点,以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使校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建立校舍安全、学校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舍、校园和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校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率”。

三、督查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专项督查对象。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电大工作站。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校舍安全。

D级危房(包括免于鉴定的“四类”校舍)必须限期拆除或隔离、封闭和停止使用;对不合格校舍采取安全加固防范措施;校舍的“女儿墙”、装饰点、外墙瓷砖、落水管、楼梯扶手、门窗、电路等易出事故点进行排查整治。

2、教学设施和器材安全。

要对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性能进行隐患排查,隐患处必须加固,更新破损器材;要对实验室及器材进行隐患排查,检查通风通道及通风设施,保障设施安全,做到特殊药品特殊储藏管理;要对图书资料室和阅览室进行防火、防水、图书架的固定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图书室安全。

3、校园安全。

要对学校厕所、大门、围墙和校园化粪池、垃圾台、生活物资储放点和场所、给排水(暖)通道、校园通道、主席台、旗台旗杆、供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隐患点,排除通道结冰,保证校园安全。

4、宿舍安全。

禁止学生入住不合格校舍中,排查宿舍内的取暖、电照、通风、疏散通道,吊顶物以及室内的床板床架、衣物柜、桌凳、男女宿舍隔离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整治隐患节点,确保宿舍安全。

5、食堂和食品安全

对食堂内的机械设施、电器和食品卫生进行专业排查整治,做到炊事人员工作安全和学生饮食安全。校内小卖部、浴室等生活场所也要进行排查整治,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6、消防设施安全。

委托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和校舍内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规定补设设施和器材,落实防盗设施,加强校园治安工作,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无火灾、无偷盗事件发生。

7、校园周边安全。

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整治,将影响学校安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建筑物和设施纳入排查范围,隐情及时通告、及时拆除,尤其要对临街铺面及铺面装饰物、广告牌、电杆路灯、进校通道等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学校不危及社会安全,周边环境不影响师生安全。

8、学生交通安全。

对寄宿学生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专业鉴定,不具备营运条件的予以清退,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放学时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督查整治方式

(一)检查与排查相结合。各学校排查,同时各县市对本县市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电大工作站,逐校进行拉网式检查,不遗漏任何一所学校,不遗漏任何一处,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排查。

(二)排查与整治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以排查促整治。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县市政府报告,在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漏洞和隐患,要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责任不到位,落实不力,引发重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五、督查整治步骤

第一时段,为自查阶段。各县市和学校要依照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对督查整治对象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于11月30日前向州政府正式文件上报自查整治工作情况。

第二时段,为抽查阶段。州政府将组成专项工作组,对部分县市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年终考核时作为扣分项。

第三时段,为专项督查阶段。州教育局牵头,各校安工程成员单位参加,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和州直学校安全自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对不合格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县和学校教育系统年度所有表彰资格

六、实施要求

本次学校安全专项督查整治活动由州政府统一领导,县市政府、各学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校安工程成员单位全程参加配合。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迅速制定本县市、本行业和学校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自查整治工作,将自查整治工作情况于11月30日前以政府名义上报州政府,抄送州教育局。

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

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

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已付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