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常态化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常态化防疫工作方案精选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作,防⽌新的外来输⼊感染及疫情扩散,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案。

⼀、主要⽬标

坚持“外防输⼊、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作,坚决克服⿇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理、松劲⼼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

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对出现的疫情发现⼀起、扑灭⼀起,坚决减少⼆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防⽌疫情局部暴发流⾏和发⽣社区传播,切实维护⼈民群众⽣命安全和⾝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恢复提供有⼒保障。

⼆、防控措施

(⼀)严防外地病例输⼊。

1、做好中⾼风险地区及XX来X⼈员防控。

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风险地区及XX来X⼈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及XX市旅居史⼈员,落实⾸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X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不再隔离;⽆健康绿码或X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律实⾏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2次核酸检测。

2、做好XX(XX市除外)来X⼈员管控。

对14天内有XX(XX市除外)旅居史⼈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X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核酸检测,直接放⾏;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

3、做好境外来X⼈员管控。

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防控。

境外来X⼈员⼊境后⼀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

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不再进⾏隔离。

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户”、偷渡务⼯⼈员专项活动,排查⾮法⼊境⼈员,防⽌境外疫情输⼊。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

对外来⼈员进⾏全⾯摸排,全⾯掌握⼈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

境外、XX及中⾼风险地区来X⼈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员责任。

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举报。

(⼆)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

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

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核酸检测。

乡镇卫⽣院、社区卫⽣服务中⼼、村卫⽣室、私⼈诊所等⼆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即转定点发热门诊。

⼆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

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处⽅不得出售退烧药物。

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

在机场、⽕车站(⾼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X⼈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扫码通⾏和体温监测⼯作,⿎励使⽤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

取消市内公交车、⾮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便群众快速出⾏。

四是做好重点⼈群核酸检测。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作需要和检测能⼒,进⾏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境⼈员、中⾼风险地区及XX来X⼈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员、医疗机构⼯作⼈员、⼝岸检疫和边防检查⼈员、监所⼯作⼈员、社会福利养⽼机构⼯作⼈员、外省返X师⽣等重点⼈群“应检尽检”。

对其他⼈群实施“愿检尽检”。

“应检尽检”所需费⽤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由企事业单位或个⼈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

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

⼀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时内完成流⾏病学调查,充分发挥⼤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

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

及时对确诊病例、⽆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涉疫的村居、⼩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最⼩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区、⾃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

省将军⼭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

⼀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省将军⼭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

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

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患者及⽆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作。

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

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

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员、陪护⼈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群核酸检测⼯作,加强对医务⼈员的健康管理、监测。

推⼴⾮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

按照统⼀部署、⼀校⼀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

实⾏教职员⼯和学⽣健康情况“⽇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学⽣排查、重点地区来X学⽣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作,落实⼊学⼊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做好师⽣⼿卫⽣等个⼈防护,科学佩戴⼝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不需佩戴⼝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佩戴⼝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式,全⾯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卫⽣等设施。

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

做好养⽼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员进出管理、⼈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养⽼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医疗机构举办养⽼机构或与养⽼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群防控。

引导⽼年⼈、⼉童、孕产妇、残疾⼈、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群做好个⼈防护,并开展⼼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作。

14、社区防控。

加强基层社区⽹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

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员管理等⼯作。

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作,必要时采取限制⼈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活⽅式。

15、科学佩戴⼝罩。

在⼈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于1⽶距离接触时佩戴⼝罩。

医疗机构⼯作⼈员,在密闭公共场所⼯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员、客运场站服务⼈员、警察等⼈员以及就医⼈员等要佩戴⼝罩。

16、减少⼈员聚集。

注意保持1⽶以上的社交距离。

减少⾮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员。

尽量不前往⼈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流通。

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具要落实⽇常清洁、消毒等卫⽣措施。

18、提⾼健康素养。

养成“⼀⽶线”、勤洗⼿、戴⼝罩、公筷制等卫⽣习惯和⽣活⽅式。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

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建设。

提⾼核酸检测能⼒,⼈群相对密集、⼈员流动性较⼤的地⽅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加强核酸检测能⼒建设;⿎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商业化应⽤。

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基层流调能⼒。

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员培训。

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处置救治能⼒。

22、发挥⼤数据作⽤。

依托全国⼀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码通⾏”,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员安全有序流动。

做好全国⼀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境⼈员版的推⼴应⽤,加强⼊境⼈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经费投⼊,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

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案,健全防控⼯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作⽅案,实施精准防控。

(⼆)加强沟通协作。

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各⼯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作。

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监管,各地卫⽣健康⾏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作进⾏督导检查,⼀旦发现违规⾏为,⽴即督促整改。

常态化防疫工作方案精选2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常态化下疫情防控⼯作,确保全校师⽣教职员⼯的⾝体健康、⽣命安全,维护园区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的⼯作秩序。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公共卫⽣条例》等⽂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管理机构

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主要职责及⼈员分配:

1、协调防控。

指挥、协调⽼年⼤学的疾防⼯作,指导检查消毒、疾病监测、及时和上级疾控中⼼联络等。

(XXX、牵头,胡静配合)

2、监督检查。

检查与督导,了解疫情⼯作⼈员、学员的动向,严格控制出⼊各类⼈员。

(XXX牵头,XXX、配合)

3、后勤保障。

及时购买防控重要物资,保障学校教职⼯与师⽣⼈⾝安全;建⽴卫⽣消杀防护⼯作台账,保证每天⾄少两次的消毒⼯作,不留卫⽣死⾓,确保安全的⼯作学习环境。

(XXX牵头,蔡开碧配合)

⼆、⽇常⼯作措施

(⼀)上传下达,及时沟通,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指⽰,及时上报情况,并落实相关防控⼯作。

(⼆)加⼤宣传⼒度,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提⾼师⽣教职⼯⾃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

(三)落实“三勤”(勤洗⼿、勤通风、勤锻炼),培养良好的卫⽣习惯。

(四)师⽣教职⼯进⼊学校前⾃觉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五)应急药品、应急物资(体温表、消毒器具、消毒药品、防护⽤具、隔离室)准备齐全,随时调⽤。

留置观察隔离室设在男更⾐室。

三、应急措施

(⼀)学校⼀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者有过密切接触史,应及时就医并告知相关负责⼈,不得带病上课、上班。

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学校上课、上班。

(⼆)学员或者教职⼯在学校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作领导⼩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在领导⼩组的统⼀安排下,要求感染者⽴即戴防护⼝罩、⼿套,到留置观察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值班领导⽴即通知相关医院,需转院治疗的⽴即转疫情定点医院。

学员出现感染病症,办公室⽼师应⽴即通知其家长或家属,由家长(家属)陪同去医院,家长(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办公室⽼师护送去医院(护送⼈员要穿好防护服、戴⼝罩、⼿套)。

教职⼯出现感染症状,值班领导⽴即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学校配专⼈护送去医院(护送⼈员要穿好防护服、戴⼝罩、⼿套)。

(三)在学校内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员或教职⼯,学校应急⼯作领导⼩组⽴即到现场指挥,在第⼀时间内利⽤留置观察隔离室进⾏隔离观察,并马上拨

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四)学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所在办公室或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消毒,对与感染病⼈密切接触的学员、教职⼯进⾏隔离观察,防⽌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任何学员、同事前往探望。

(六)学校师⽣教职⼯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即上报教育局、疾控中⼼,并对病⼈作跟踪了解。

(七)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烈性传染,⽴即请⽰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实⾏停课停⼯,并采取⼀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群。

具体做法:

1、封锁疫点。

⽴即封锁患者所在教室或办公室,暂停学校⼀切活动。

停⽌学校⼈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

学校安排专门⼈员对所在场所进⾏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通风换⽓。

3、疫情调查。

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调查,对患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学校领导发现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迅速向全体师⽣员⼯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师⽣员⼯了解情况,安定⼈⼼,维护学校稳定,树⽴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信念。

常态化防疫工作方案精选3

⼀、基本要求

(⼀)制定应急预案和⼯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群和诊疗条件等,建⽴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作流程。

(⼆)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员个⼈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

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空⽓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消毒设备。

严格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

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员和其他密切接触⼈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不具备救治能⼒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的医疗机构诊疗。

(⼋)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

增强敏感性,⼀旦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作。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的医疗废物,纳⼊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规范处置。

⼆、重点部门管理

(⼀)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流⽅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的医务⼈员防护⽤品,发热门诊出⼊⼝应当设有速⼲⼿消毒剂等⼿卫⽣设施。

4、医务⼈员开展诊疗⼯作应当执⾏标准预防。

要正确佩戴医⽤外科⼝罩或医⽤防护⼝罩,戴⼝罩前和摘⼝罩后应当进⾏洗⼿或⼿卫⽣消毒。

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员穿脱防护⽤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品。

5、医务⼈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员提供⼝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员严格执⾏预防措施,做好个⼈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

实施急诊⽓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相关⼯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诊疗与护理,限制⽆关医务⼈员的出⼊,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的定点医院。

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员防护⽤品。

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隔离等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员穿脱防护⽤品的流程》,正确实施⼿卫⽣及穿脱防护⽤品。

(2)应当制定医务⼈员穿脱防护⽤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镜。

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员督导医务⼈员防护⽤品的穿脱,防⽌污染。

(3)⽤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专⽤。

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专⽤时,每次使⽤后应当进⾏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

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防护。

6、按照《医院空⽓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空⽓净化。

三、医务⼈员防护

(⼀)医疗机构和医务⼈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员⼿卫⽣规范》要求,佩戴医⽤外科⼝罩/医⽤防护⼝罩,必要时戴乳胶⼿套。

(⼆)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套,脱⼿套后洗⼿。

2、可能受到患者⾎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防护⼝罩、护⽬镜、穿防渗隔离⾐。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溶胶的操作(如⽓管插管、⽆创通⽓、⽓管切开,⼼肺复苏,插管前⼿动通⽓和⽀⽓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隔离措施;

(2)佩戴医⽤防护⼝罩,并进⾏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镜或⾯罩);

(4)穿防体液渗⼊的长袖隔离⾐,戴⼿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

(6)房间中⼈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持的最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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