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疫情应急演练方案精选6篇

2022-12-25

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景区疫情应急演练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景区疫情应急演练方案1

为积极应对旅游景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11月24日,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旅游景区进行了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桌面演练。

此次演练模拟的是一名游客在西安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结果异常,复检时结果阳性的场景。

其间,该游客在大唐芙蓉园有游览行为,市级相关部门立刻进行应对处置。

演练共分六个场景:

一是市指挥部接报及初步处置。

二是2小时疫情处置。

三是4小时疫情处置。

四是复核阳性及处置。

五是大唐芙蓉园全员核酸检测。

六是24小时疫情处置。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疾控中心、公安雁塔分局、西安市公交公司、大唐芙蓉园等单位联合参加了本次演练。

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人员在各分会场观摩。

据悉,在目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的时间节点上,西安市举行2021年旅游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锻炼全市疫情防控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通过此次演练,检验了工作方案的实际操作性,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和环节;

提高了市区县、指挥部各工作组、各部门之间的指挥调度、联动协作,努力建立及时高效、快速反应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

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景区疫情应急演练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天水市博物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12月30日下午,天水市博物馆举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王**,市博物馆馆长刘**,副馆长高**、崔**,市文旅局部室负责人,西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区环卫中心负责人及市博物馆部分职工远程观摩演练过程。

应急演练下午15点开始。

根据应急演练预案设置的场景,模拟天水市博物馆接到社区防控办有一名新冠密接者康可能已进入景区为突发演练案例。

演练指挥员下达演练指令,首先接到疫情防控异常情况信息后,办公室立即向馆长和西关街道防疫办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暂停售票,关闭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广播第一时间告知游客和公共区域所有工作人员原地待命;

售票员立即查询密接者的购票信息,第一时间将密接者购票时间提供给监控室,锁定了人员外貌特征、进入时间并确定具体位置,配合留观室工作人员寻找、引导密接者至留置观察室;

疫情防控部门将密接者带离留观室后,消杀人员对留观室和密接者活动过的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将使用过的防护用品装入医疗废弃物回收袋,由医疗废弃物回收车辆进行回收处理;

伏羲城管理办公室安排环卫人员对密接者在伏羲城活动区域进行消杀,第一阶段演练结束。

疫情防控演练结束后,接下来进行了消防演练。演练中,当火警发生时,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按照应急疏散预案和灭火流程迅速进入实战,他们动作娴熟、紧密协作,为提高火险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整个演练活动圆满结束。

此次应急演练是依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博物馆工作实际开展的,也是全面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在节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举办一次学习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天水市博物馆第一次实景直播演练活动。为做好演练各项工作,我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方案,明确处置流程,同时提前进行了宣传,避免演练时引起广大游客不必要的恐慌。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在演练活动结束后进行了点评。

她认为,天水市博物馆的应急演练总体上是成功的,符合预案要求,演练工作走在了全系统的最前面,这是落实12月27日市文旅局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全市文旅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增添了信心。这次演练能成功举行也反映出:

一是得益于博物馆领导班子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理念;

二是得益于博物馆平时疫情防控培训的到位;

三是得益于博物馆全体职工的高度重视。

演练时也有需要完善的细节,要真正做到疫情发生时景区能够迅速静下来,全体工作人员紧起来,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迅速动起来,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将密接者进行转移。

市博物馆馆长刘**表示,天水市博物馆作为全市重点景区景点场所,思想上不能有任何松懈。

这次举行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近似实战,提高了应对疫情防控和消防隐患的能力,积累了实战经验。

演练结束后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将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实做细,完善细节性问题,为今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景区疫情应急演练方案3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xx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28日前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xx人游xx”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4、指导景区充分挖掘文化内涵,从文化角度梳理改正景区景点中存在的明显问题。

(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检查

1、了解掌握辖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的基本情况。

2、检查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风险评估,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全面消毒、人流管控、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是否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3、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向社会发布恢复开放信息,加强公共科普防疫知识宣传,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文化市场(文博物单位)经营场所、旅行社和导游,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等。

1、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处置办法);是否按要求年度计划年进行了演练,演练档案完整。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佐证记录。是否制订了场内巡查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巡查记录。

2、安全生产(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消火栓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处于醒目位置并易于取用,灭火器箱无变形,可以顺利打开。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无阻,是否设置有明显指示标志,是否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

旅行社经营情况。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旅游目的地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有无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旅游经营行为。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真实、规范。是否租用有资质旅游包车及合同签订协议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

3、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是否针对汛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危险区域(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特种设备(电梯、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未开放景区(点)管理情况(是否有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告知、相关措施等)。是否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星级饭店。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客房设施、燃气锅炉,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紧急逃生路线及维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落实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虽有好转,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生活秩序恢复以及人群跨地区跨国境流动,面临着较大的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为了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附件1),对在全区范围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五一”期间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游客服务保障工作,提振信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在“五一”假期前后发生人员聚集风险,并带来严重后果的旅游景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五一”假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在4月30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于每天12:00前将旅游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景区疫情应急演练方案4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xx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培训景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公共区域消杀、游客体温检测等防疫常识技能,指导景区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程监督组织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景区道路交通、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检测资格查验、景区内明码标价工作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景区价格执行落实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xx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景区疫情应急演练方案5

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4月26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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