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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1
当前,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全市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道路交通运输随之逐步恢复正常。
但是国内一些区域疫情仍呈现局部散发和规模聚集爆发态势,特别是在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行业存在一定传播风险。
为确保我市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及其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根据xx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xx市加强来x返x人员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能源、市场保供、生产生活等物资运输的货车优先便捷通行,协助健康码异常货车司机向接收单位转运物资,确保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畅通高效,对因疫情原因导致营运货车逾期未实施综合性能检测的免于处罚;面向货运司机推出“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等服务。
二、即日起,所有货运物流行业、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其相关的汽修、加油(气)站和货运场站场所周边的餐饮、洗车、小商店等从业人员,一周至少做2次核酸检测,两次之间间隔至少48小时以上,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托疫情防控检查点和公安检查卡口,开展全市货运码扫码及核酸查验工作。
三、从省外和省内有疫情的地区来返我市的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司乘人员,须提前24小时与我市接收单位(货主)对接,由我市接收单位(货主)向属地社区(村)和主管部门报备行程路线和抵达时间,逾期未报备或未如实报备的,将依法处理。
四、全市各加油(气)站、交通卡口、批发市场和物流分拨中心等市场主体,须安排专人负责货运司乘人员的测温、登记和场所码、健康码扫码查验等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五、全市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外来车辆实行“逢车必检、逢人必验”,严格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严格核查人、身份证件、手机等信息一致性。
所有来返我市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司乘人员就地接受1次核酸检测鼻咽拭子(单采单检),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不得隐瞒行程。
六、对持有省内外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司乘人员,按上述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后予以放行,严格落实“定点定时、同进同出”措施。
对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来x未持有《车辆通行证》的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司乘人员,就地进行隔离管控。
对有本土疫情省份来x的,按上述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后予以放行。
凡司乘人员14天内去过外省市且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抵市前未主动报备的,原则上予以劝返,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或其他有必须入市需求的,一律按上述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必要时可由公安交警部门派警力引导至交货地点。
七、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车辆司乘人员离市的,要提前24小时报备。
实施集中隔离管控的司乘人员,原则上待隔离管控期满后方可离市;对特殊情况,必须在离市前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离市交通工具或市界,并将司乘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其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
八、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车辆司乘人员要积极配合防疫、公安交警等部门落实抗原检测、核酸采样、行程报告等措施,对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或以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检查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最高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对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客运站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2
一、运前准备工作
(一)做好物资保障。
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
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配备消毒剂、手持体温检测仪。
(二)强化人员培训。
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乘客信息登记。
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船舶、飞机等出行的乘客,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应当通过购票环节申报和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运行中卫生管理
(一)铁路。
1.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火车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候车室和旅客列车卫生间等公用设施清洗消毒频次,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旅客列车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保障候车室和旅客列车车厢空调系统正常,以最大新风量运行。
6.乘客、乘务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旅客列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旅客列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车站电子屏、旅客列车车厢滚动电子屏和广播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二)道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汽车客运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车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
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6.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汽车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三)水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客运码头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客运码头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客运码头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对座椅等公用设施消毒。
4.有条件的船舶,可在内部咨询台或服务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船舶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船舱、驾驶台等重要场所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船舶行驶过程中,应当使用最大通风量;气温适合的,建议船舱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乘客、船舶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8.船舶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9.船舶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10.在客运码头和船舶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四)民航。
1.如条件允许,在乘客值机时,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机场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港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在值机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增加客舱乘客经常接触的客舱内物体表面、盥洗室等公用设施擦拭清洁消毒频次。
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检修保障候机厅和机舱空调系统正常,加强空气流通。
航空器飞行过程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通风;地面运行期间,使用APU系统的气源进行通气。
6.客舱乘务员佩戴口罩,可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
乘客佩戴口罩,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通过控制登机时间减少乘客在客舱等待时间。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8.机舱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后舱设置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条件允许时,对发热乘客原座位周围前后左右排的乘客配发口罩,并禁止各舱位间人员流动。
9.对乘客呕吐等状况,必要时使用机载防疫包,按程序进行操作。
10.在候站楼电子屏、航空器客舱和座椅后面液晶屏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五)城市公共汽电车。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
3.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六)城市轨道交通。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
站厅卫生间等公用设施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列车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5.加强设备巡检,保障站台和列车车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6.乘客、与乘客接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城市轨道交通站宜配备消毒剂,站内或到站列车上的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8.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厅和列车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七)出租汽车。
1.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
2.司机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4.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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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
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
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
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
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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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
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
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