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及流程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及流程1
一、道路清扫一线消杀
每天抽调40人,配备5辆消毒车,对城区101个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130余台电动垃圾收集车以及其他垃圾桶进行消杀,每日消杀2次。
二、环卫直管公厕消杀
在完成38座环卫直管公厕日常保洁的同时,每日用84消毒液对公共厕进行4次消杀。
三、垃圾转运站消杀
各垃圾转运站加强站内外冲洗工作,每日使用84消毒液对垃圾转运车和处理设备消杀不少于两次。
四、古泉垃圾填埋场消杀
一是用农药(敌敌畏、氧氯果、菊脂三种药交叉配比)对垃圾处理场库区(垃圾堆)进行消杀;二是用戊癸消(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和84消毒液对作业区域及休息区每日进行2次消杀。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现环卫部门一线疫情防控及消杀物资匮乏,主要是储备的防护口罩、84消毒液严重不足,无防护服,对一线消杀工作造成极大影响。
疫情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及流程2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上级最新防控要求,为确保本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现计划开展本区文化旅游场所环境消杀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3月29日,结束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工作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棋牌室、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场所等)应按照单位主体责任,自行开展场所环境消杀工作,相关费用自己承担。
三、工作架构
成立XXX区文化旅游场所环境消杀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XXX担任组长,区文旅局副局长XXX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
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市场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
四、责任分工
为切实落实好文化旅游行业的场所环境消杀工作,区文旅局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分组分片对涉及场所开展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督导与检查。
(一)公共文化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由公共服务科牵头负责,做好环境消杀工作通知、督导及检查。
(二)文化旅游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棋牌室、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场所等)由市场管理科牵头负责,做好环境消杀工作通知、督导及检查。
(三)电影院(参照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的技术要求)由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开展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督导和检查。
由市场管理科牵头,积极发动区文旅局疫情防控巡查专班,按照“片区包干”的原则,主动对接街镇(园区)三级联动巡查小组,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环境消杀工作落实到位。
五、具体要求
(一)因本区尚处于封控管理状态,暂时采用线上督导检查的方式,督促文旅单位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线上督导时注意留下视频、照片、文字等资料备查)。
待本区正式解封后,将依托市场管理科、执法大队、巡查专班、三级联动巡查小组等力量开展现场督导,对文旅场所的人员排班、防疫消杀培训、消杀作业记录等的图文、视频资料开展检查,同时可采用现场提问的方式,以了解消杀人员是否掌握消杀的技术要点。
(二)对于已经暂停开放的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景区等),应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环境消杀(时间从3月30日开始,应结合本区封控管理的要求视情况开展消杀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如后续相关场所恢复开放的,也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场所消杀工作(每天至少开展2次环境消杀)。
(三)对于仍在继续开放的单位(旅游住宿场所,包括宾馆酒店及乡村民宿),应严格按照要求每天至少开展2次环境消杀,具体要求见附件2。
区文旅局将严格按照本区公共场所消杀的工作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途径做好场所消杀的宣传引导,积极邀请疾控等相关部门开展线上培训,组织力量开展线上及线下督导检查,全力做好本区文化旅游场所的消杀工作,提高文旅行业防疫安全保障度。
疫情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及流程3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疫情防控办《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方案》及市环境整治消杀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清洁消杀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本市城市清洁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人、物、环境”同防原则,落实阳性感染者场所终末消毒动态清零;按照“重点消杀与常态化消杀相结合”原则,遵循本市十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杀技术要点技术指引,实现复工复产前预防性消毒、环境清洁;推动清洁消杀专业队伍能力再提升,推动行业日常清洁消毒管理能力再提升,推动全社会消毒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再提升。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本次深化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巩固强化阳性感染者场所终末消毒、阳性楼栋消毒、快递物品消毒、出舱人员随身行李消毒、隔离点消毒等,同步推进复工复产单位预防性消毒、公共场所环境清洁,并做好疫情专项垃圾和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第二阶段(6月1日之后):坚持常态长效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大清洁等专项行动;强化应急处置,落实阳性感染者场所“转后即消”。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涉疫场所的终末消毒工作
区卫健部门要积极调配专业队伍参与街镇开展涉阳楼栋等场所实施消杀作业。
根据流调结果确定疫源地消毒的范围和对象,阳性病例未转运之前,按照《社区阳性楼栋随时消杀现场操作要点》开展随时消杀,要求每天消杀不得少于2次。
阳性感染者转运后,对感染者居所、工作学习场所、诊疗场所、集中隔离点、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场所进行100%终末消毒。
感染者居所与周边相邻住户如交叉混用厨卫等,对周边相邻住户室内进行100%终末消毒。
在消毒时专业队要规范做好消毒记录,属地村居干部、志愿者要按要求开展过程评价,落实专业消毒效果评价机构开展效果评价。
(区卫健委、各街镇)
(二)做好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1、各类复工复产企业。
在复工复产前,要参照《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单位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指南》(沪肺炎防控办〔2022〕509号),对单位、场所室内各个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重点对办公区、生产经营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人员活动频繁公共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复工复产后,要按照《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2〕21号)的要求,聚焦建筑工地(生活区域)、办公楼宇、交通工具、运输站点、农贸市场、商超、宾旅馆、娱乐场所、各类学校、养老及卫生医疗机构等,加强室内通风,进一步规范日常保洁和落实预防性消毒制度,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
(区卫健、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国资委、各街镇)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快递大仓、冷链企业和货物集散点。
加强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增加消毒频次。
重点关注超市仓库和货物等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
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设施、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机,倡导顾客和员工勤洗手。
按照《上海市快递大仓和集散点货物外包装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沪疾控传防〔2022〕41号)进行消毒,每日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每件货物均进行消毒,消毒过程中应保证外包装每个表面均能消毒到位。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3、涉疫场所。
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急诊及核酸采样点的消毒工作,日常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增加消毒频次,对于感染者就诊、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按规定开展随时消毒。
隔离点要加强公共区域和隔离房间的消毒工作,按照《集中隔离点房间消毒指引》(沪肺炎防控办〔2022〕528号)的要求,对隔离点的房间进行消毒,并在消毒时按要求开展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
常态化核酸采样检测点要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病毒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操作指引2。
0版>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594号)的要求,对采样点的室内空气、地面、物体表面规范开展消毒。
(区卫健委、各街镇)
4、居住场所。
对封控区、管控区内小区楼栋、防疫物资保障场所(点)、垃圾储存点、快递集散点等重点区域和环境,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
对批量送达的保障物资和快递物品,应划定专门区域集中卸货和消毒。
属地街镇或小区物业要落实老旧小区、城中村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配足人员力量,及时清理小区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
按规定对住宅小区公共环境设施开展预防性消毒,重点对楼栋内门厅过道、门把手、楼梯扶手、对讲器按钮,电梯轿厢、快递物品及快递置物架等人员经常接触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等进行消杀。
引导社区居民做好家庭环境清洁。
(区房管局、各街镇)
(三)做好公共场所环境清洁消毒工作
1、做好街面道路及户外场所的清洁工作。
针对人员流动较多的道路、恢复营业的店铺周边、小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桥洞下方、封控形成的“断头路”等区域加大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
对一般路面、建筑工地(生活、生产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站点、城市绿化休闲广场等户外场所以清洁和冲洗为主,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各类公园、开放式绿地、旅游景点及公共空间的栏杆、座椅、健身设施、废物箱等及时清洁,每天进行一次消毒。
(区绿容局、区建管委、各街镇)
2、做好相关环卫作业场所环境清洁消杀工作。
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段内和结束时分别对垃圾桶、垃圾表面和垃圾箱房实施至少一次消毒。
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后做好垃圾收集点和作业场所周边的消毒清洁工作,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落实对道路废物箱、生活垃圾厢房、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每日消杀。
各类公共厕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好,对高频接触部位定时进行消毒,并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区绿容局、各街镇)
3、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清洁专项行动。
区、镇爱卫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居住区小区雨水井、雨污水井、集水井以及小型积水的蚊幼控制。
加强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培训、社会动员以及蚊幼控制药物发放及投药方法指引,会同房管部门指导村居做好蚊蝇高密度环境的消杀控制。
(区卫健委、区房管局、各街镇)
三、加强保障
(一)强化四方责任。
坚持“条到底、块托底”原则,进一步严格落实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人员“四方责任”,各街镇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各行业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环境清洁消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主体建立日常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杀工作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消杀服务单位或人员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开展清洁消毒工作。
(二)强化规范操作。
按照“科学精准、规范有序”原则,强化消毒科普宣传和培训,规范做好环境清洁消杀工作,切实做到不使用消毒剂直接对人喷洒、不对室外空气进行消毒、不对外环境(绿化、道路、墙面等)进行大规模消毒、不使用消毒无效的方法(如用烟雾机、弥雾机)进行消毒、不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空气消毒、不往下水道倒消毒剂、投消毒片。
(三)强化能力提升。
全面梳理前一阶段制作的各类环境清洁消杀专业培训教材和科普宣传资料,持续更新“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科普培训工具包”,通过强化各类专业培训,持续提升消毒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通过强化公众环境清洁消毒科普知识宣传,向全社会发出“爱国卫生行动倡议书”,持续引导市民增强环境清洁消毒意识和掌握家庭清洁消毒技能。
(四)强化力量配备。
在持续加强以消防救援部门为主体的区级应急消杀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各街镇和各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专业消杀队伍,培养获得消毒专业资格的精干人员,提升本行业消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活动保障的专业消毒力量储备。
(五)强化监督管理。
各责任单位和街镇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严格按照终末消杀及全过程评价、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以及环境清洁消毒专项行动要求,对行业消杀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各行各业要加强本行业本单位消杀工作和消杀人员的配置管理,规范做好消毒队伍人员及物资储备,规范做好消杀台账记录,确保消杀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街镇对辖区内各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杀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区环境整治消杀专班对街镇兜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疫情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及流程4
一、消毒对象
本技术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正常使用的重点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和宾馆、商场、影院、游泳馆、博物馆、候车(机)室、办公褛、电梯、楼道、公共卫生间、垃投收集点等人群经常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包括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措施。
二、场所卫生操作指南
(一)清洁与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2.当出现人员呕吐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加强餐(饮)具的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漫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保持衣服、被褥、座椅套等纺织物清洁,可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6.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二)通风换气
场所内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真接排到室外。
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三)洗手设施
确保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垃圾处理
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五)设立应急区域
在公共场所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城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六)健康宣教
在场所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
三、个人防护指南
(一)工作人员防护
1.注意个人防护。
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2.注意手卫生。
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
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3.注意身体状况。
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流动人员防护
1.减少聚集。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医用口罩。
2.勤洗手。
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条件允许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3.来访人员管理。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楼等场所应当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疫情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及流程5
一、消毒原则
(一)没有出现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场所,通常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当面临传染病威胁或者人群密集性活动时才有必要进行消毒。
(二)外环境原则上不需要消毒,不应对室外空气进行消毒,对于很少用手触及的场所,如地面、绿植、墙面、宣传栏等,没有明确受到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不需要消毒。
室外健身器材,公共座椅等人群使用较为频繁的物品,可增加清洁频次,如有明确污染时,进行表面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