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1
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转型升级各项工作,提高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我区农贸市场环境优美、经营有序、消费安全、设施齐全的规范化建设。
根据区政府要求,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整治为手段,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
围绕“垃圾不落地、车辆不占道、摆放不出台”等要求,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落实推进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农贸市场内划行归市,区域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清扫保洁到位;管理有序,设施完好,内外洁净;城区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上市交易,实行定点屠宰、杀白净膛上市;食品加工经营店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车辆停放有序、市场周边环境良好,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实施范围
城区天翔、沈家、下张、浙汇农城、芝坑桥、通浦路菜市场及市场周边环境。
四、具体标准
(一)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具体标准
1.规范管理。
主要包括制度规范、质量规范、证照规范、价格规范、计量规范、食品卫生规范、服务规范和信用规范等。
2.市场布局。
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设置相对集中;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当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
不同区域标示明显。
活禽交易区、厕所、垃圾房应与市场有明显的间隔距离,场内无异味。
3.摊位设置。
摊位物品摆放整齐、美观,物品摆放不超过摊位外沿,摊位前实行“三包”,摊位内无杂物堆放,无乱吊乱挂物品和乱张贴。
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桶不外露,随时送垃圾房集中处理。
4.食品安全。
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经营食品的场所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蔬菜实行净菜上市。
5.检测机构。
市场设有专门的食品快速定性检测室,适时开展检测,及时公示检测结果。
6.无占道经营。
市场内经营户应在指定地点交易,营业房和摊位前不得随意摆放物品。
7.从业人员卫生。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熟食品经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市场内设有卫生管理部门,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并进行卫生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8.卫生管理。
市场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每500平米设一名专职保洁人员,日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
市场内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
市场病霉生物防治达到国家标准,防治设施到位率100%。
9.给排水设施。
场内上下水道应保持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
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和设备设施。
10.垃圾处理设施。
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11.禽类管理。
市场内严格控制活禽销售与宰杀,活禽交易区和宰杀加工间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离,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12.野生动物管理。
市场内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二)农贸市场周边管理规范标准
1.营业房门前实行“三包”,不得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挂、乱张贴现象。
2.车辆停放规范、整齐、有序,有专人管理,无乱停放现象。
3.市场周边地面干净,有专人保洁。
4.市场周边无场外交易,秩序良好。
5.市场周边给排水设施完善,排污管道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建立由汪寅炬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市场举办者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举办者应当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和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人,要按照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要求全面负责举办的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并明确市场内经营者责任。
市场内经营者责任: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经营管理、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制度,不占道经营,不乱堆乱挂物品,不扩摊经营,不乱扔垃圾,摊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自觉维护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指导城区各区块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农贸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内外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市场食品安全达到相关标准。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整治督查和指导,开展各项评比活动,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和整治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查办通知书,抓紧进行整改。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和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县城乡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环境卫生常态化治理,提升城市形象,创建良好发展环境,确保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
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尽责,建立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真正使县城环境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让广大居民生活的更加美好。
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以治脏、治乱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爱护城区环境卫生运动,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广泛动员全局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彻底改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城乡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和场所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工商所(分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彻底清除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探头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的占道经营行为,城区环境卫生实现无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城区各街道路面达到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整治的范围、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媒体宣传、发布公告、公布投诉电话、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环境卫生的监督作用,形成浓厚氛围,使专项整治的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
要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本辖区属于本次治理范围的场所、单位进行清查,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按照“一户一档”和“一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场所档案,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探头经营的行为,逐个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并将组织排查的场所登记表汇总后形成整治台帐留存备以检查。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
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从严把关,督促整改。
特别对于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场所,要依法予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