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1

一、总体要求

为应对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明确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有序。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能力非正常情况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单位

xx现有xx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能力为30吨/天,以下简称“省固废公司”)和xx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能力为50吨/天,以下简称“深投公司”)2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由两家单位共同负责xx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常态化保障。

应急处置单位为xx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分别为:xxxx烧发电有限公司(一、二、三期)(以下简称“xx公司”)、中节能(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xx理有限公司、xxxx限公司、xxxx限公司、xx有限公司、xxxx开发有限公司。

五、分流原则

应急处置期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优先用于处置涉疫医疗废物、涉疫生活垃圾和核酸检测废物,普通医疗废物和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分流至应急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六、应急启动条件

(1)当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产生总量达到省固废公司和深投公司设计处置能力80%以上,且医疗废物产生量有明显上升趋势时,启动应急处置;

(2)省固废公司和深投公司运行过程中出现停炉、检修,无法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市生态环境局报请xx政府启动红庙岭公司应急处置。

(3)当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设立封控区、管控区时,启动所在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和隔离点涉疫废物、全员核酸检测废物仍由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六、应急处置企业启动顺序

当省固废公司和深投公司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处置需求时,依次启动备选应急处置企业。

应急处置企业采用“2+1+6”运行模式。其中“2”为省固废公司和深投公司“专业医废焚烧处置设施”,优先负责收运和处置涉疫医疗废物、涉疫生活垃圾、核酸检测废物和普通医疗废物;“1”为红庙岭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应急状况下协同处置全市普通医疗废物和xx五城区(长乐区除外)、高新区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6”为各县(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企业“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应急状况下协同应急处置本辖区内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投运前,闽清县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由永泰/闽侯垃圾焚烧厂负责处置)。

八、应急处置规范要求

(1)涉疫医疗废物、涉疫生活垃圾实行集中优先处置原则,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在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2小时,禁止长时间贮存。

(2)全民核酸检测废物由负责核酸采样点的采样检测单位将检测废物按规范包装后运回本单位医废暂存间暂存;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超过2个集中暂存点用于核酸检测废物的集中暂存。采样检测单位或集中暂存点的核酸检测废物由省固废公司上门收运。

(3)协同应急处置普通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应划定专门区域用于普通医疗废物的接收、贮存和处置,并参照《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7)执行。医疗废物处理量(除化学性废物以外)不得超过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的5%。

(4)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包装,由辖区环卫企业收集后直运至属地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企业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活动时,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接收现场应设置警示、警戒限制措施。注意做好医疗废物与其他焚烧物的进料配伍,保持工艺设备运行平稳可控。

九、医疗废物运输应急能力启动

1、应急运输能力启动顺序

医疗废物运输能力按以下顺序启动,省固废公司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深投公司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深投公司危险废物运输车辆、xx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2、启动条件

(1)省固废公司配备医疗废物运输车辆14台,由省固废公司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转运,优先保障涉疫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的运输。当省固废公司运输能力无法满足医疗废物运输要求时,市生态环境局启动深投公司运输能力。

(2)深投公司配备医疗废物运输车辆2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3台。根据医疗废物运输需求,依次启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及危险废物运输车辆。

(3)当省固废公司和深投公司运输能力无法满足医疗废物运输要求时,征调xx运输企业的厢式货物运输车辆用于医疗废物应急运输。

3、运输车辆调配

所有用于医疗废物运输的车辆由省固废公司统一调配,省固废公司派员入驻已启动应急运输能力的企业,协助运输车辆调配及与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

4、运输要求

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转运过程应严格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有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固定专用车辆单独运输涉疫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不与普通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与普通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建立台账。转运前应确定好转运路线和交接要求。

应急处置单位应设置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从物流出入口进出,并做到交通顺畅。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每两天需进行清洗,每次运输卸料完毕后,必须对车厢、外表面、驾驶室及把手等进行消毒和清洁,清洗废水必须接入污水处理设施。

启动封控措施,由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组织环卫车辆开展封控区生活垃圾转运。

十、人员卫生防护要求

疫情期间启动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和应急运输能力所涉及技术操作人员和运输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按要求进行定期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十一、职责分工

1、应急处置企业

应急处置企业应加强人员卫生防护和处置设施维护管理,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水、大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收运、处置医疗废物,严防疾病传染和二次污染。疫情期间启动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企业应于每日上午10:00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一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包括医疗废物收集量、处置量、贮存量、肺炎疫情特殊医疗废物收集量、处置量等。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卫健委。

2、市生态环境局

每日调度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贮存情况,做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研判。根据调度数据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处置的建议,经xx政府同意后启用应急处置设施。加强与市卫健委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疫情最新情况。

3、市卫健委

指导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企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暂存管理,对转运和应急处置单位疾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市疾控中心、市院感质控中心等单位对转运和处置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疫情进展情况,协助应急处置企业沟通医疗机构,协调医疗废物交接工作。

4、市城管委

指导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当启动应急处置后负责协调环卫企业开展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转运,协调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按规范应急处置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

5、市交通运输局

当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无法满足应急要求,负责协调xx运输企业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用于医疗废物应急运输。

6、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县(市)区交警大队

协调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临时通行,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可全天24小时进入城区收运医疗废物,增强运输保障能力。

7、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因本地疫情启动封控管控措施后,负责设立核酸检测废物集中暂存点,统筹协调辖区内所有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和核酸检测废物的收运工作。

十二、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疫情进展,当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恢复到正常水平,或省固废公司和深投公司集中处置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正常,可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时,响应自然终止。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2

为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疫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新冠疫情医疗废物,规范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应对新冠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新冠疫情医疗废物,规范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传染病防治法》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六)《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八)《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十)《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十一)《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应对新冠疫情,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单位

应急处置单位包括处置能力富余的周边地市医废处置单位、周边的危废处置单位、XX公司、XX限公司、XX公司等,优先选用处置能力富余的周边城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相关工作全部由XX公司负责。

五、处置原则

按照有序处置、当日收集当日处置完毕的原则,全市新冠防治产生的医疗废物原则上由XX公司负责处置,其它一般的医疗废物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规定,交由其他处置能力富余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应急处置。

六、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新冠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应对我市新冠疫情,坚决履行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职责,将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XX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疫情防控及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及副处级以上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分局局长、科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协调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防控措施。指导协调全市与疫情相关的环境应急和医疗废物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土壤科设办公室,承担全局疫情防控的协调指导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召集防控相关工作会议,保证信息上下畅通。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新冠疫情下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新冠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专项预案。

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和监督新冠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经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城管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和应急处置单位应在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的领导下,妥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过程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处置效果,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水、大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单位应每日向市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情况。

七、处置现状

我市辖区内的XX医院、XX医院和XX医院作为收治新冠病人的定点治疗医院。全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6.8吨/天;目前每日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5吨左右,医疗废物均能实现集中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80%左右;其他方式应急处置医疗废物量为0吨。自2020年1月20日至1月31日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为69.0吨。随着疫情的不断变化,医疗废物呈不断增加的趋势,有超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能力的可能。

八、准备工作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的能力及其分布情况,开展形势分析和研究,做好组织、技术和物质等准备工作。协调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分流收集工作。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指挥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沟通协调经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城管等部门做好医疗废物及时收集、高效运输及安全处置各项工作。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要设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并做好应对流感疫情下医疗废物成分变化(如因消毒带来含氯量增加等)后的设施运行准备工作。

XX公司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医疗废物识别、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新冠的传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应急处置单位要做好运行准备工作,包括依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根据医疗废物的特点(如热值高、包装大小等)对设施在技术上进行相应的完善等。

XX公司应加强相关物资储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防护靴,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体温测量设施,消毒药品和器具等相关消毒物资,医疗废物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收集、清理设备,备用电源以及运输车辆等。要积极协调周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富余的市,建立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

九、应急处理

(一)应急启动

为减少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外委的医疗废物原则上应为一般医疗废物,新冠疫情分类分流收集的、发热门诊产生的和传染病房产生的医疗废物等采取就近处置原则在XX公司内部进行处置。XX市医疗废物收集量连续3天超过XX公司处置能力120%以上(8.16吨/天),或者XX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发生故障造成新冠疫情感染性医疗废物贮存时间超过24小时、其他医疗废物贮存时间超过48小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响应措施

应急启动后,由XX市生态环境局协同XX公司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处置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后启用应急处置设施,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规定,优先组织将一般医疗废物就近转运至XX市公司、XX公司进行处置,并实行定点管理。

外市协同单位因处置能力不足、处置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接收处置时,一般医疗废物转运至XX公司进行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1、运输路线。由XX公司环保人员负责在XX公司厂区内划分专用运输通道,通过设置交通锥,交通指挥员,引导XX公司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停放点。XX公司人员负责通过指定路线将医疗废物搬运至指定投加点,以人工投料的方式,将医疗废物直接投加入XX公司焚烧炉中进行处置,整个处置过程XX公司环保人员负责划分防疫区域,禁止非处置人员进入。

2、处置人员。由XX公司专人身着专用防护服,佩戴专用防护器具(包括口罩、面罩、手套、胶靴)进行医疗废物的搬运、投加以及处置完成后的清扫消毒工作。

3、运输时间。运输时间包括转运时间和处置时间。转运时间:暂定为下午3时—5时。此时间需根据每日的收集情况具体确定,以XX公司和XX公司当天沟通确认为准;处置时间:运输到位后,XX公司人员负责运输、投加及处置完成后的清扫消毒工作,具体处置时间由转运废物量确定,暂定为1.5小时。

4、技术规范。投放时窑内温度须达850摄氏度以上,且在窑内停留时间在2秒以上。

5、疫情防控。鉴于现阶段的新冠疫情,需对整个运输处置过程进行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如下:运输车辆,搬运人员均由XX公司负责。车辆,人员防护用具、转运箱的清洗、消毒均在XX公司厂区内进行专门处置。车辆停放点、便捷运输工具(如电梯)、搬运通道、废物投加点的清扫、消毒,由XX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处置。确保所有废物进炉处置,无抛撒遗漏。确保所有区域按照规范消毒处置完毕。处置完成后1个小时内,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相关防疫区域。消毒措施由XX公司配制专用消毒药剂(有效氯浓度≥1000mg/l),采用喷洒器具对所有相关区域无死角喷撒消毒。

6、警示管控。由XX公司在厂区内设置警示标语、管制标线划分运输处置区域。XX公司配备专人负责整个运输处置过程中的厂区内人员、车辆的管控,避免非处置人员进入运输处置区域。

转运过程严格履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安全运输各项工作。

应急启动后,XX公司应优先收集和处置新冠疫情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般医疗废物可分流至应急处置单位进行处置。XX公司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其他应急处置设施现场进行消毒焚烧运行指导。

应急启动后,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开展应急环境监测工作,做好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等的环境监测工作。

应急启动后,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要实行日报制度,将新冠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

启用应急处理单位应急处置设施,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市政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九、应急保障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储备必要的应急预防药品,准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防护设备等。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1、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垃圾焚烧和危废处置单位要充分做好接收、处置医疗废物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通知垃圾填埋场为垃圾焚烧电厂处置医疗废物腾出缓冲余量;协调医疗废物运输路线,保障及时、安全收集转运。

2、XX公司指定专车、专人负责收集、运输疫情定点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房等产生的医疗废物,随车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消毒设施及应急物资等。

3、应急处置单位指定专人接收,提前做好培训、技术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加强物流入口、运输栈桥、快开门等的消毒,消毒既要保证效果,又要避免或减少含氯消毒剂的使用。

十、预案终止

新冠疫情结束,本预案自动终止。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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