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1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老龄人口相关保障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快速增长的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特制定本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县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探索我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结合新模式,通过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创新运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方资源,满足居家、社区及机构集中养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层面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让广大老年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2021年10月-12月)
进一步摸排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确保每年开展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到位,保障镇域内65周岁老年人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体检;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运动、健康饮食等方面的指导,特别是对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强健康教育;将计生特扶对象家庭医生制度落到实处,与特扶对象签订契约,指定一名家庭医生,为特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方便特扶老人就医问诊。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范围,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
(二)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2022年1月)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联系,强化医疗康复功能,为县内1家敬老院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我院为县域内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报,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问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发挥镇卫生院专业医疗特长,定期去敬老院坐诊、出诊,为敬老院内住养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
(三)依托明水县敬老院促进居家医养结合发展。(2022年1月-2022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养老为平台,建立医、养、护、便等综合服务体系的日间照料中心,通过高质量、高效能、高素质的康复师、护师、生活指导服务队等服务团队,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费上门体检和精神慰藉、养生保健知识培训、康复理疗、文娱活动等贴心服务,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健康老龄化“十三五”规划具体要求,是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优化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设施配置,为医养结合工作创造条件;民政、社保、卫生院、计生办等部门要加大对养老、医疗专业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计生办、民政局等牵头单位在对敬老院、“贴心之家”等养老机构及村(社区)卫生室进行常规指导的基础上,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整改为老人提供医疗、养护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2
一、项目目标
(一)为全镇15个村(居)65岁及以上200名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为全镇15个村(居)65岁及以上30名失能老年人开展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内容
(一)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糖监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服务。
(二)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症罹患等维度,每年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指导服务工作,健康服务指导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相关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在区卫健委指导下,由镇卫生院承担服务主体,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服务,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镇老龄办和村老年协会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服务工作。
(二)项目实施条件
对老年人进行医养结合服务及对失能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是专业医护人员。
(三)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各单位于5月31日(第一年5月31日,以后每年3月31日)前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结合年度健康管理服务和历次检查结果,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初步分级,再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评估标准和办法,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综合评估;于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前分别做好2次医养结合服务和失能老人综合评估与1次健康服务。
(四)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初期拨付60%,年底所有绩效指标完成后再拨付剩余资金。资金使用对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经费、失能老年人上门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服务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落实督导、培训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信息化应用
待国家相关信息系统建成后,要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信息及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服务信息录入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六)绩效指标
要在计划时间内不折不扣完成数量指标,同时注重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提高和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底考评考核重要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辖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2.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自主自愿,并注重与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工作的衔接,避免服务项目的重复。
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3
为全面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科学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8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建立中高端养老院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广大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以积极推动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的原则,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院,全面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制定出台加快推动医养结合,建立中高端养老院工作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城郊附近地段打造一所能容纳三千余人,既包括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又涵盖精神心理、老年文化、康复保健、健康检查、疾病诊治及临终关怀等多方面服务的较高功能档次的新型养老院。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院床位的**%以上,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工作思路
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积极推动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为抓手,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中高端新型养老院,不断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四、工作步骤
(一)科学规划布局
市卫计部门要争取发改部门尽快立项实施,建成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老年综合服务区域;支持社会力量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参与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开展养老服务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准确建立台帐
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建立健康档案,了解需求趋势,明确需求量。对全市所有敬老院和医疗机构现状及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服务资源配置等情况,为开展医养结合,建立中高端养老院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责任单位: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合作机制
按照资源共享、就近就便的原则,养老院根据自身情况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制定互联制度,全方位保障老年人医疗服务。承担服务的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每周服务不少于2次,并与服务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
建立养老院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医院与养老院分别建立对接服务联系台账,让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各医疗机构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办理住院手续及转诊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在相应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方便老年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院的床位可充当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解决出院老年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落实优待政策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老人供养、高龄津贴、计划生育家庭等政策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其个人承担部分由市财政代缴;住院治疗的,提高相应报销比例,解决异地结算问题,并依据相关政策予以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中心
(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加大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和引进力度,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养老院要为老年人群体开展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护等医养照护服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突出中医特色养老服务
鼓励和支持中医院在养老院设置中医门诊部,中医执业医师到养老院进行多点执业,将养老院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范围。养老机构设置的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不受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大力宣传中医养生治疗、保健、康复知识和理念,探索多种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形式,积极在医养结合型养老院推广和应用药膳,探索建立“食养(疗)”“药养(疗)”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中医医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要合理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位置和布局,在项目规划审批上给予优先保障。优先保障用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改变用途。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要将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同等对待。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多点执业,促进医疗人才有序流动。要依托现有医疗卫生和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训。要鼓励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到医养结合
型养老院就业,对与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满5年的人员,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