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新冠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精选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冠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精选1
为确保实现3-5天内社会面“动态清零"的总目标,就做好疫情期间环境消毒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消杀规范
按照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开展环境消毒工作。
(一)环境消毒方面
1.医疗机构内的消毒。
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黄码医院等医疗机构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单位消毒人员,按照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等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其他消毒队伍和人员不允许开展消毒工作。
2.集中隔离点的消毒。
由市卫健委负总责,指导好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按照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等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对检出新冠感染者的隔离房间,要进行终末消毒及评价,确保隔离点彻底消除感染风险,达到环境安全。
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车辆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随时消毒。
3.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场所的消毒。
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组建专业消毒队伍,在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转出后、治愈返回家中前,由属地组织辖区消毒大队对其住所进行终末消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指导,由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或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过程评价,疾控部门或有能力的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抽样开展效果评价。
4.大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消毒。
一是涉疫学校的终末消毒由学校负责聘请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并由疾控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或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过程评价,疾控部门或有能力的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抽样开展效果评价。
二是其他大专院校由学校负责组织预防性消毒。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预防性消毒。
5.居民区消毒。
封控小区、封控单元、封控村屯的消毒均由属地负责,组建专业消毒队伍或聘请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每天不少于2次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必要时可申请市级应急消毒队伍支援。
其他区域由属地开展预防性消毒。
6.养老机构的消毒。
涉疫养老机构由该机构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终末消毒,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或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过程评价,疾控部门或有能力的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抽样开展效果评价。
其他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属地,由辖区消防大队、第三方机构或街道消毒队伍进行预防性消毒。
7.公共交通设施的消毒。
由市交通运输负责,对全市公共交通设施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做到每班次消毒一次。
8.公共场所的消毒。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主管业务单位负责,每天预防性消毒不低于2次。
9.主次街路及环卫设施的清洁卫生。
由市城市管理负责,做好全市主次道路和环卫设施的清洁卫生工作,封控区周边的小巷及各类环卫设施垃圾存放点周围可开展不少于2次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面
1.定点医院(含黄码医院)和方舱医院医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定点医院(含黄码医院)和方舱医院等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21年版)》管理要求,按照类别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不得露天存放。
医疗废物须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使用专用车辆转运处置,应优先转运处置定点医院(含黄码医院)及方舱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
卫健委负责医院内部的收集、暂存环节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负责转运处置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加强统协调。
2.核酸采样及样本临时检测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全市封控小区全员核酸采样点和所有核酸采集样本临时检测点产生的医疗废物,须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及时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不得露天存放。
医疗废物须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使用专用车辆运送。
属地负责辖区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环节的监督工作,卫健委负责核酸样本临时检测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环节的监督工作,同时做好消毒指导工作,生态环境负责转运处置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加强统协调。
3.集中隔离点和封控小区涉疫生活垃圾安全处置。
集中隔离点产生的涉疫生活垃圾由管控单位负责收集、暂存,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至垃圾焚烧厂采取应急处置;封控小区(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涉疫生活垃圾,由社区(街道、物业、村委会)负责收集、暂存,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转运至垃圾焚烧厂采取应急处置,并按要求做好车辆消毒,转运人员闭环管理。
卫健委做好消毒的指导工作,生态环境负责转运处置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加强统协调。
4.高校涉疫生活垃圾安全处置。
各高校产生的涉疫生活垃圾,由学校负责收集、暂存,并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
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应急处置,并按要求做好车辆消毒,转运人员闭环管理。
卫健委做好消毒指导工作,生态环境负责转运处置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加强统协调。
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应急状态下,XX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吉林鑫祥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是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含应急处置设施)。
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认真落实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管控措施,建立转运工作台账,实行转移联单管理,要实行专人专车、固定路线运输。
医疗废物焚烧时,应采取分级管理,暂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同时要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到达标排放。
卫健委做好消毒指导工作,城市管理指导生活垃圾焚烧厂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处置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加强统协调。
(三)污水的环境管理
1.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等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管。
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废水收集和处理,明确废水消杀方式,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部门要采取现场检查或视频、电话、微信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管理。
2.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水排放监督管理。
优先选择具备污水处理设施且接入市政管网的医院、宾馆等场所作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对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观察场所,要在原有末端消毒的基础上,增加前端预消毒环节,确保污水经过消毒处理后排污市政管网。
对未接入管网的隔离观察场所,应因地制宜的建设化粪池或应急池,严格消毒后集中清运处置,对化粪池加强消毒,对长期不用的地漏要进行密闭检查,防止病毒在排水系统间传播。
对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观察场所,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采取在室内抽水马桶水箱中投加消毒剂(片)等措施实施消毒,并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等应急消毒设施。
卫生
健康部门负责指导隔离场所做好污水消毒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要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隔离场所做好污水消毒工作。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监管。
针对公共场所和家庭为防控疫情多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实际情况,各污水处理厂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运营单位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密加测频次,及时掌握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变化情况,监督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住建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的监管,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厂消毒工作,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泥以及格栅要采取消毒措施。
二、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调度。
消毒是切断病毒转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分工,组建专业消毒队伍,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从严从紧落实消毒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涉疫环境消毒、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管控工作,加强对县(市)区、开发区环境消毒工作的调度督导和协调保障。
(二)坚持科学精准,确保安全有效。
消毒工作专业性强,卫健部门负责确定环境消毒地点、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疫源地终末消毒,同时组建专家团队,编制消毒技术指导,开展消毒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消毒人员掌握消毒和个人防护基本知识,熟悉消毒器械的使用和消毒剂的配制等,并指导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消毒效果和个人安全。
同时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价。
(三)集中人力物力,做好供应保障。
卫健部门要加强研判,科学合理安排消毒频次、方式、强度,确保消毒效果。
发改部门负责摸清全市消毒人员、装备、物资底数,根据工作需要,筹措、调配消毒防护物资,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环境消毒工作组,实行专班运作,对全市涉疫环境消毒工作统协调、统调度、统督导、统保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联络员:XXX
新冠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精选2
为做好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改善环境,洁净校园
(一)校园环境综合整治。
返校复学后校园进行全面清理打扫,重点对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招待所、学生事务中心、门岗、主干道等人群较多区域开展卫生及消杀工作,定期对值班室、楼宇大厅、楼梯间、走道、电梯、校车、卫生间等疫情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消杀和通风。
及时清运校园垃圾,不堆放或囤积垃圾。
(二)保持下水管网畅通。
提前做好挖沟排水、除杂去污、疏通下水、清理化粪池等保障工作,化粪池每一个月掏一次,并做好密封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梅雨季提前做准备,避免下水管网淤积不畅通。
(三)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每天全面清扫与重点清扫相结合,做到校园无死角,卫生全覆盖,保持校园全天清洁、卫生、美观
2.教学楼公共部分卫生每天清理并消毒(含教室),并有记录。
3.定期清理房屋明沟、绿化带、马路上的纸屑果皮及其他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的滋生地,以免传播疾病。
5.校园绿化带定期剪枝,并将废枝及时清理。
二、通风消毒,严格规范
(一)消毒通风重点场所:教学楼、宿舍、行政楼、事务中心、图书馆以及其他各楼宇。
(二)消毒通风周期:公共区域每天开展通风消毒工作,其他区域以复学前每5天消毒、封闭、开门窗通风为一个周期,学生返校复学后每7天一个周期,确保环境卫生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消毒具体要求
1.消毒范围:室内地面、阳台、卫生间及各个卫生死角。
(如果同学有其它的消毒要求,可以通知工作人员,消毒时多加注意。
)
2.所有参加消毒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顺利完成消毒工作。
3.消毒水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稀释,消毒时进出宿舍必须两人以上,消毒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消毒时要爱护同学们的物品,消毒要仔细认真,喷洒到位。
4.工作人员消毒前,应确保所有门窗是关闭的,使消毒水作用发挥到最大,消毒后,可能会有残留消毒水的气味48小时后开窗通风。
(四)消毒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1.每栋宿舍楼由楼长负责,每次消毒都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字。
2.楼宇管理中心对每次消毒后的楼栋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存档。
新冠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精选3
为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企业(个体户)的管理,防止疫情输入蔓延,2月12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发了《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要求我市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一并贯彻执行。
《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原文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住宿业单位(含宾馆酒店、民宿等,以下简称单位)是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自疫领〔20xx〕4号)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把好“进出关、管理关、经营关”,坚决阻止疫情输入蔓延。
二、严格落实开业标准
对关闭后再营业的单位,必须向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管理机构、储备防控物资及管理情况、体温检测设施设备情况、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消毒管理情况,经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营业。
对尚在营业的单位,也须于20xx年2月13日前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可继续经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严格执行登记告知
各单位必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张贴《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对入住客人严格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签订入住承诺书,做好台账登记,于每日15:00前将汇总统计情况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相关登记表、承诺书、统计表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统一制定,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日的14:00)。
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各单位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备齐防控物资,落实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及登记、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并登记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管理人员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对经营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强化安保巡查和流动人员监测;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公安和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建立联席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原文如下:
(一)把好进出关
1.“三分离”。
住宿客人通道和员工通道应分离;有条件的实行车辆进出分离,一道门进、另一道门出;食品原料采购收货储存与使用应分离,采购收货后立即转移至储存区域,使用时按需领取,并做好相关记录。
2.“四必须”。
必须严格实名登记、人证合一,及时上传、报送信息,对疫情重点地区到(返)市未超过14天的住宿人员引导前往市、县设立的爱心酒店住宿;进出人员必须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员工返岗前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员工每日必须晨检,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督促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四不得”。
对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接待,体温检测高于37.3度人员不得接待(督促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测),送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域,不得接待访客。
(二)把好管理关
4.“三个按时”。
每天按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墙面、台面、地面)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按时通风换气;按时清理垃圾。
5.“四个做到”。
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到布草装袋、外包、清洗等环节按程序规范处理,做到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容器。
6.“两个及时”。
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隔离,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及时按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开展接触者排查、消毒等工作。
(三)把好经营关
7.“三个倡导”。
倡导分散就餐(提供分餐、送餐服务),倡导在线销售,倡导非现金结算。
8.“三个尽量少”。
尽量少乘坐电梯,尽量少开空调(不开中央空调),尽量少开会议(倡导视频会议、在线沟通,暂停人员集聚的大型会议)。
9.“三个要”。
安保、保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要戴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工作时要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原文如下: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遵守公安机关关于住宿业实名登记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请配合住宿业单位相关人员的问询并签订《入住承诺书》。
2.您若是从疫情重点地区到(返)我市未超过14天的客人,请入住我们设置的爱心酒店(自贡市区:汇东天骄大酒店,地址:汇川路天骄国际2号楼868号,联系电话:xxxx;荣县:xxx荷塘月色度假村,地址:荣县朝阳村2组,联系电话:xxx;富顺县:富华大酒店,地址:釜江大道西段157号,联系电话:xxxx),不要入住其他酒店。
3.您若是从其他地区到(返)我市的客人,请自觉执行在住宿单位连续登记居住不低于7天的隔离要求。
您在“7天居住隔离”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住宿单位。
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向住宿单位总台申报,并由相关单位或行业组织书面提供您出行的防护保障措施、时间、行程安排等,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4.住店期间住宿单位不开中央空调,就餐提供分餐或送餐服务,请您不要随意走动,出房间必须佩戴口罩,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
请您积极配合我市的防疫措施,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新冠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精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