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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重要手段,为方便群众日常核酸检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鲤城区制定出台常态化核酸检测便民服务工作方案,助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明确日常核酸检测频次
(一)即到即检:机场、动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码头等入鲤关口的入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2天1检)。
(二)1天2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三)1天1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鲤、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鲤人员。
(四)2天1检: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五)1周1检:防范区普通市民。(六)进出社区小区外来人员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七)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八)进出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以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建立“街道、社区、小区、楼栋、户”和“主管部门、行业、商户(项目)、班组、个人”五层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层层传导,确保落实核酸检测频次。
(一)抓好入鲤关口人员检测在泉州西高速出口处设立24小时便民核酸采样点,检测对象为进入鲤城的司乘人员。
(二)抓好区域人员检测1.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安排本行业核酸检测工作,由“个人—班组—商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逐级报送核酸检测人员信息,主管部门动态跟踪落实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收集整理检测信息后报送区卫健局。2.分级分类推进
(1)抓好集中人群核酸采样工作:根据学校复课安排,分时段分年级推进师生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安排:4月15日:高三年级、中职三年级;4月16日:初中三年级;4月19日:中学、中职其他年级、小学三年级以上;4月23日: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复学后至2022年5月底(后续视情况动态调整),每天抽取各校各个类别教职工、每个班级学生各20%人员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每一轮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同时,督促与学生共同居住的家属同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2)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核酸检测工作: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星级酒店方面:采用流动采样队入驻相关场所进行核酸标本采集的工作模式。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机场、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从业人员信息,报送区卫健局,各街道设立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抓好隔离点周边居民群众的核酸采样工作。
三、优化采样时间
根据天气变化及群众检测需求将采样时间更改为上午7:30-11:00,下午16:00-20:00。
四、本方案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来源: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递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关于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依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囊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诀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依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关于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证。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证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证。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契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即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署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关于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关于发现的问题,即时敦促整改到位;关于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22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把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
二、扩大检测范围,明确部门职责(一)检测对象检测对象分重点人群及普通人群两大类,其中重点人群包括以下8类人群:
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二)检测策略1.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尚未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情况下,可委托已具备检测条件的XX市人民医院、XX市疾控中心、兴宾区人民医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之后,采取市、县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XX市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内发热门诊患者、本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XX市疾控中心负责XX市中医院、XX市妇幼保健院、XX市第二人民医院、XX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热门诊患者、医院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
2.普通人群“愿检尽检”。
普通人群可根据各地公布的可独立开展核酸检测机构信息,自行选择检测机构。
3.疾控机构开展监测预警。
(1)开展抽样监测检测。XX市疾控中心组织对辖区内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原则上每月组织开展1次抽样监测检测,流行期可适当增加抽样频次。每次抽样监测不少于300名普通人群,年龄分布为0~5岁50人,6~17岁50人,18~60岁100人,>60岁100人,采集咽拭子及血样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血清学抗体IgG/IgM检测。XX市流感*络实验室对XX市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采集的流感样病例标本开展冠状病毒(通用型)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暴发及聚集性疫情处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处置不明原因发热、不明原因肺炎以及腹泻等暴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时,除要按照相关程序报告外,当地疾控中心对病例要进行现场调查,医院负责采集病例的咽、鼻拭子、血液或粪便标本,必要时可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每一起疫情应当采集不少于10份咽、鼻拭子等临床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送到XX市流感*络实验室完成标本检测。病例标本除检测流感、人禽流感、41种呼吸道病原体和22种腹泻病原体的同时,要增加新冠病毒检测。
(三)部门职责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布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
2.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
3.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新收被监管人员和境外入境人员的检测工作。
4.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负责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及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的检测工作。
三、逐级上报检测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一)检测信息上报要求1.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各地要严格按照目前已建立的核酸检测信息上报渠道要求,明确核酸检测数据上报负责人,每天的检测数据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全市核酸检测数据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XX相关单位。
2.监测预警结果上报。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开展监测预警的抽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完成后报市疾控中心流行病科邮箱xxxxx163,市疾控中心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送到XX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制所。监测发现的阳性标本由XX市疾控中心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要求上送到XX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制所。
(二)检测信息保护各地在数据报送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信息防护措施,防止数据被窃取、泄露。收集数据仅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发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事件,将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和个人。
四、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核酸检测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
(二)加快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疾控中心和各人民医院实验室建设,按要求尽快形成核酸检测能力并开展检测工作。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按照《XX市医疗保障局转发XX医保局关于临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XX医保发〔2021〕XX号)文件要求,医保部门应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
(五)加大宣传倡导各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核酸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2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
一、工作目标
我县下辖x个乡镇、x个街道办,xx个村(社区),常住人口xx余万人,全县设置xx个采样点(见附件),采用1:10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xx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核酸采样检测组、物资保障组、现场工作组、安全处置组、宣传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职责分工:牵头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和采样人员、物资调配,协调解决全员核酸采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步开展卫健、公安、大数据通信、社区结合的“四位一体”流行病学调查,迅速追踪溯源,阻断传播途径;启动定点救治医院,开展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同时,综合分析各乡镇街道疫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拨供应。
(二)现场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职责分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每2000人一个核酸采样点要求,选择空旷、宽敞、通风核酸检测场地,着力打造步行10分钟核酸采样便民圈;合理设置测温区、临时隔离区、登记区、采样区等功能区域,明确标示等待一米线地标,标识清晰明确;组织人员按照10人一组进行有序采样,做好现场采样人员信息登记、负责现场配备帐篷、桌椅等物品设备,保证水电供应、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指导培训乡镇街道干部、志愿者学习掌握信息化系统操作技术要领和要求,全面提高核酸采样现场工作效率,确保1天内完成全县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利用社会团体、组织、机关工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吸纳志愿者做好群众核酸采样动员组织和宣传引导。
(三)核酸采样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责分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核酸能力;做好核酸检测试剂、设备物资储备和检测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供应,积极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四)收集转运检测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责分工:统筹掌握全县各乡镇检测点采样和各实验室检测进度,按照生物安全标准要求,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快速、安全、高效将采样样品收集、转运到位,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尽快发布。
(五)安全秩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设立警戒线、隔离桩负责核酸检测村庄、社区、街道、小区道路临时管控和采样现场秩序维持;对扰乱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宣传引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及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现不良舆情,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持科学防控。发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同时,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疫情防控。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做好接种现场应急供电照明、桌椅、帐篷、音响广播、警戒用品等设施设备准备,做好工作人员餐食、饮水、降温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通勤车辆调度,确保核酸检测队伍往返检测点安全顺利。
三、具体工作安排
全员各核酸检测点由所在村(社区)包村干部任点长,实行点长负责制,下设组织动员组、扫码登记组、现场采样组、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组织动员组:由属地政府安排4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将核酸检测预约码提前发送至社区、村组微信群,组织动员辖区内居民群众提前一天扫描核酸检测(居民端)二维码完成预约登记;采样当天设置醒目居民端预约码,方便没有完成预约的群众现场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对采样当天采样点涵盖居民人数、楼院分布、年龄构成等因素进行提前掌握分析;在采样当天城区小区按照分街道、分小区、分楼栋,农村按照分乡镇、分村庄、分队组原则分批、分次通知,现场组织10人一组前后顺序结合,快速完成采样,及时离开采样现场。
(二)扫码登记组:由县教育局安排的6名属地教师组成。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端首先扫描采样试管条形码进行关联;然后依次扫描10人一组居民预约成功信息码,并提醒居民扫描完成后10人群组保持不变,不得随意增减队伍人员。其他人员对现场排队等待人员进行提前讲解操作步骤,提醒群众提前展示预约二维码;帮助没有提前完成注册申请的人员完成注册申请。
(三)现场釆样组:由县卫健委安排4名医生或护士组成。负责严格按照核酸采样技术要求完成采样,确保采样规范、标本合格。严格执行消毒防护要求,佩戴口罩、手套、面屏、穿着防护服,严格遵守手部消毒要求,每次采样后,及时消毒处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生物安全要求,做好样品收集管理和处置工作。准确掌握采样点物资数量,确保物品种类齐全,工作顺利开展,出现不足、短缺时,及时向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组报告补充。
(四)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安排的2名公安干警和县委宣传部安排的6名社会志愿者组成。负责接种现场秩序维护,引导居民按照一米线标准有序排队等待,提醒居民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做好排队等待人员体温测量,引导体温异常人员到隔离等待区进一步排查;同时,做好采样现场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由乡镇街道2名工作人员组成,做好接种现场应急供电照明、桌椅、帐篷、音响广播、警戒用品等设施设备准备,做好工作人员餐食、饮水、降温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底线思维,全力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调度核酸检测工作,主动完善和落实应对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具体措施,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区域,建立核酸检测人员组织工作专班;压实压紧四方责任,加强协同作战,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等到位实施。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科学组织实施,明晰职责、细化流程、规范操作,确保大规模核酸检测高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卫健部门要按照全员核酸检测具体工作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组织,提高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本辖区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方案,锻造宣传动员和组织引导水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通过全员核酸检测,提高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培养专业处置卫生应急队伍,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一旦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能立即开展全民核酸检测,排除可能存在的发病风险。
2022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5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市六区和宁波高新区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七大机制”和“四早”“五快”要求,坚持条块联动,以区(县、市)为主体,以行业主管部门为支撑,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努力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有效防范病毒隐匿传播和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
二、实施范围
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和宁波高新区开展。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凡进必检”。
全体市民和来甬人员进入市六区和宁波高新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包括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铁路站、地铁站、汽车站、酒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影院、浴场、美容院、足浴店、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桌游室、游艺厅等公共场所。
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各公共场所相关人员要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其就近核酸检测;市公安局要及时对此类人员的场所码赋灰码。
(二)增设采样点位。
各地要依托基层治理网格,以一级网格数的70%为基准,设立核酸采样点位,市中心城区按照步行15分钟到达采样点、排队等候不超过30分钟的要求,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确保全市采样点位数不少于7000个。重点加强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客运枢纽、大型物流中心等场所的采样点设置。
以乡镇(街道)数为基数,统筹设置24小时服务核酸采样点。加强早上和晚间采样服务,其中早上6:00-9:00和晚上17:30-21:30两个时间段采样点的数量占总采样点数量的50%以上。
(三)提升采样能力。
各地要加强核酸采样力量配置,充分发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店等技术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经培训后充实到核酸采样队伍;每个采样单元按照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人员“1:1:1:3”的比例配置。
要改善核酸采样点硬件设施,适当配备检测屋和移动检测车,优化采样流程,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四)加强岗前培训。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核酸采样人员采样、个人防护和感染防控等知识的岗前培训力度,督促采样人员严格落实手卫生、个人防护和医废处置。
各级机关工委要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参与核酸采样辅助工作,并加强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五)加快样本送检。
推行20:1混采,有效降低样本量。根据不同样本类别,分类确定送检时序。按照“快转运”要求,建立样本中转转运机制,采取专车与市场化相结合方式,建立高效转运体系,确保样本在采集后按规定时间送达。
(六)提高检测效率。
全市范围内所有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基地、气膜实验室、方舱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均要根据分配方案承接核酸检测任务,接收样本后在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并推送数据,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查询到核酸检测结果。
(七)落实“四方责任”。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实现本行业系统从业人员应检尽检。
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动员网格员、楼道长、居民骨干等多方力量参与采样点现场工作,确保核酸采样点高效有序运转。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市场主体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公共场所、入甬通道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扫码查验核酸检测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八)强化数字赋能。
大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将本区域内的所有采样点在百度和高德地图上予以标注,方便群众查询。
各地应做好采样点校准和“忙闲”状态打卡工作。
同时,将核酸检测数据与人口库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形成全市待检测人员专题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并赋能各区(县、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要统筹抓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宣传、网信、信访、机关工委、公安、经信、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大数据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各项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亲自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市六区和宁波高新区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采样培训、检测服务和质量监督;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公安部门负责场所码赋码;经信部门负责防疫物资保障;交通部门负责核酸样本送检相关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动员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核酸检测保障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公园、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内采样点设置和标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集中后的处置;信访部门负责相关投诉的受理、转交办以及咨询解释等工作;机关工委要做好机关干部的组织动员;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及时处置舆情。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官方媒体公布核酸采样点地址、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予以动态调整;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准确澄清不实传言,纾解群众焦虑情绪,营造人人同心抗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
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成立检查指导工作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切实筑牢防疫屏障。
2022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6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早发现,打小仗”,根据六安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六指〔2022〕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级统筹,乡镇(开发区)实施;五天一轮,加密重点;均匀抽样,日检日清;确保质量,规范运用。
二、检测范围
(一)空间范围
1.衡山镇
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和社区(12个社区、10个行政村)。
2.其他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二)人员范围
上述区域内常住人员(主要指机关单位职工、企业员工、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部分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漫入上述区域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重点是社会面活动人员。
三、职责分工和核酸检测频次
(一)衡山镇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保洁、保安、医废处理)两天一检。
2、教育机构人员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学生每天按不小于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交通机构工作人员及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由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养老机构、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农贸市场、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大型商超、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监所、宾馆、酒店、足浴店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各类景区和文娱场所从业人员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二)县直机关单位职工由县直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由县科技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工矿场地人员由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属地乡镇依据主体责任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三)上述行业以外的人员由各属地乡镇统一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四、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
(一)明确采样方式
按5天一个轮回,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开始一轮,每逢31日当天不检测。
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原则上1、6对应每轮第一采样日,2、7对应第二采样日,3、8对应第三采样日,4、9对应第四采样日,0、5对应第五采样日(尾号为X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采样点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7:00至12:0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自行前往县医院、县中医院、就近乡镇(开发区)卫生院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扫码登记和1:20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