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方案最新4篇

2022-12-2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方案最新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方案1

1.1指导思想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指南》,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和管理机制,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防控,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1.2工作原则

1.2.1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各科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1.2.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区文化旅游系统的防范意识。

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

1.2.3加强配合、联防联控

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各科室、二级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联防联控,协同应对。

1.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区文化旅游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2.1成立领导组

成立xx区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成员由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场监管科,负责具体统筹做好全区文化旅游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负责同志和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实施联防联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旅游办服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要求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文化旅游场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

2.2部门职责

各科室、二级机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本科室、二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防控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件及应急处理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负责安排文化旅游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科:做好出入疫区旅游人员的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等级民宿的行业监管,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公共文化艺术科:做好群众文化活动场次、人次的统计情况和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民营剧团的监管。

积极引导各乡镇、街道文化站严控线下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参与人数,适时取消线下大型群众文化活动。

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科: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做好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紧急控制措施及关闭工作。

避免人员过多集中,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人员密集型文娱场所的集中爆发。

行政审批科:适时取消所有营业性演出审批备案工作,停止全区内营业性演出。

新闻出版科:加强出版物市场的宣传、管控。

适时关闭全区农家书屋,不再对外开放。

广播电视管理科:加强影院的宣传引导和应急管控及关停工作。

文物科:督促属地政府适时关闭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再对外开放。

旅游质量监督所:组织做好对辖区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教育、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和相关信息,提出旅游应急措施,并通过我局“双微一抖”新媒体平台宣传。

根据职责,做好A级景区、星级宾馆等场所紧急控制措施及关闭工作。

文化馆:适时取消开展线下群众文化活动,配合相关科室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登记、管控工作。

图书馆:适时取消对外开放,配合相关科室开展疫情防治宣传、登记、管控工作。

书画院:适时取消各类线下公益活动开展,配合相关科室开展疫情防治宣传、登记、管控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旅游办:在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做好辖区内文化旅游场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的防控、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xx区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领导组报告辖区内疫情及防控工作。

3.应对工作阶段划分

3.1准备阶段

国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3.2预警阶段

省内及周边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我区尚未出现相关病例。

3.3应急阶段

我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3.4结束阶段

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4.应对各阶段响应措施

4.1准备阶段

4.1.1强化工作机制,各科室、二级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技术和相关物资准备,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4.1.2建立登记制度

建立文化旅游场所人员登记台账,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文化旅游场所流动人口的监测。

4.1.3做好与防疫部门的对接

加强与防疫部门的联系,确保救治的及时性。

4.1.4储备工作

做好各类防护物资与消毒物资储备,健全应急队伍。

4.2预警阶段

在准备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各科室、二级机构加强对文化旅游企业预警信息发布,快速管控文化旅游企业。

4.3应急阶段

在预警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申请各相关部门援助,启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防疫部门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对文化旅游场所出现的病例进行隔离。

协助做好疫情的报告以及疫情出现的文化旅游场所病学调查和消毒工作。

向群众普及防疫知识,稳定群众情绪。

关闭网吧、歌舞游艺、剧本娱乐场所、影院、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民宿、A级景区、星级宾馆等场所。

4.4结束阶段

应对相关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文化旅游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在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4.4.1评估

对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病人救治情况、卫生学评价、居民健康评价、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区防指部。

4.4.2善后处理

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及时上报区防指部,申请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及时向区防指部汇报、申请合理补偿。

4.4.3奖励和责任

对参加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上报区防指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应对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慎终如始,切实抓实抓细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科学精准防控。

各地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不随意关停上网服务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

(三)优化调整防控措施。

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动态优化调整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坚决做好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防控措施

上网服务场所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

(一)场所防控

1.完善场所防控制度和防疫物资储备

(1)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

场所要建立完善场所防控制度,明确防控责任人。

(2)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场所要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优化调整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

要有属地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联系方式,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有防护物资设备。

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有条件的可在电梯口、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2.加强环境消杀防控

(1)做好定期清洁消毒。

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走廊、门把手、扶梯扶手、前台、座椅、洗手间等高频接触物体),每天清洁消毒2次以上;上网服务设备及附属设施(鼠标、键盘、耳机、开机键等)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2)做好有效通风换气。

温度适宜时,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6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的要求。

(3)做好科学餐饮。

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提倡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

(4)做好防控宣传。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5)疫情出现后做好应急处置和专业消杀。

发生疫情后,场所要严格配合执行当地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二)消费者防护

1.有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措施。

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消费者进入场所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2.有安全距离措施。

在前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

3.有预约消费措施和巡查机制。

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

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口罩要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方案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剧院等演出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在《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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