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6篇

2022-12-25 作者:罗林丽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1

疫情的已经持续多年,防疫是我们无时无刻都要做到的事情。

作为社区,一定要做到带头防疫的工作,引导社区群众防疫,保护每家每户的安全。

一起来看看下面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吧。

为切实加强全镇村、社区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充分发挥机关、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各类志愿者在全镇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先锋模范和带头示范作用,真正把中央、省、市、县委确定的防疫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实现全镇村(社区)联防联控,同时应对防控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发生,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的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社区(村)防控为重点,全面推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动员和组织全镇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动员起来,党政机关干部主动下沉到社区(村),融入网格,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决做到单位帮扶人员不减、工作标准不降、村组(社区)综合服务站全面加强,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具体落到人头,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和举措得到落实,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起社会各界群众的力量,让鲜红的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工作举措

1.网格划分。

全镇12个村委会、1个社区和1个省驻县单位划分为一级网格,结合各村(社区)实际,以自然村(各类小区)为单元,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划分成若干二级网格,全面纳入座落在社区(村)管辖区域的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学校、医院及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实现全面覆盖、无缝衔接,在社区(村)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社区(村)中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联防联控管理机制。

2.人员配备

(1)人员构成。

一级网格长,各村委会由镇驻村科级干部担任。

网格长,由社区(村)书记担任。

一级网格管理员,由社区(村)干部、社区(村)卫生所工作人员、辖区派出所警员、下沉网格机关干部担任;二级网格员,由村小组长、社区楼栋长、党员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志愿者组成。

(2)干部下沉。

镇领导联系挂点社区(村)网格责任制。

结对帮扶,按照“镇吹哨、部门报到”要求,县驻镇单位,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机关干部下沉到村(社区)。

所有下沉网格干部都在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积极参与防疫期间网格化管理工作。

(3)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网格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用好用足单位保安、小区物业等社会力量,组建党员突击队、楼栋场院物业联防队、法人单位管控队、社会志愿服务队等防控队伍,形成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3.工作任务

按照“1+3+8“(1即组建临时党支部,3即组建3支队伍,8即践行8个带头)“党建+联防联控”工作模式,认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1)做好宣传员。

充分利用网格内电子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鲜活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管片区内疫情防控提示和教育,规范居民住户行为。

做到疫情防控政策、防控知识家喻户晓。

(2)做好巡查员。

对全镇所有村庄、小区(含开放式小区)、社会单位实行严格文明有序的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戴口罩、测体温,扫描“电子通行证”、验证个人14天旅居史并核实有效证件。

严格按照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管控好出入人员和车辆。

对居家隔离人员,要会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每天上门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直到隔离满结束为止。

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电话通知镇派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做好服务员。

对居家隔离人员,摸清他们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帮助解决问题。

镇印发网格员帮扶信息卡片,发放到村(居)民手中,让他们随时“看得到、找得着、叫得应”。

4.工作职责

(1)网格抓总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以网格为基本作战单元,建立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长牵头抓总,对本社区(村)网格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网格长具体抓片,对本社区(村)网格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网格管理员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落实所负责各卡口等网格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的排查登记管理、疫情信息报告、安保强制处罚、检查督导,负直接责任。

(2)单位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单位法人主体责任。

网格内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紧密配合辖区网格化管理,并按时向属地社区如实上报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

(3)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党政牵头、社区动员、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原则,充分发挥镇、村(社区)、楼栋场院属地管理作用,抓好抓细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

(4)行业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业务必须管疫情防控、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业监管责任。

三、健全机制

(1)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两委”成员、基层医务人员、志愿者为骨干,村(居)民广泛参与的网格化防控体系,进一步推动防控力量向城乡社区(村组)、城乡网格和单位下沉,切实把社区防控的“网底”兜住、兜实。

(2)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一级网格长要在联防协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网格长要主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物业、法人单位等社会力量的联系协调,形成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关口闭合的联动机制。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考核机制,重点对宣传发动、精准排查、全程管控、健康登记特别是疫情防控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分别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委组织部。

(4)完善激励问责机制。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予以大力宣扬表彰奖励。

对履行职责不认真、防控不力导致疫情输入、蔓延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2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

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

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

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

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

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

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

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

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

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

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3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

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

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

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

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

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

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4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监管;

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

3.药械安全监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

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

2.餐饮服务单位;

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6.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四、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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