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龙岩市、漳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四早”防控策略,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手册。
一、总体要求
要在漳平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落实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启动、核查、控制、处置、反馈等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环、不留一患。
二、具体步骤及要求
(一)第一时间启动
市场监管所接到上级指令、或乡镇(街道)通报,发现或获知辖区进口冷链食品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局报告,市局及时通报市卫健局,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二)第一时间核查
调查问题食品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生产加工、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及时对问题样品流向进行追查。问题样品来源去向涉及本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直接通报所在市场监管局,并上报龙岩市场监管局;涉及省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上报至龙岩市场监管局,龙岩市局再上报省局(省局负责通报);涉及其他的,上报漳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第一时间控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漳平市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第一时间处置
市局食品股等相关股室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共同开展涉疫食品的溯源工作,追踪来源及去向;及时落实风险排查和管控措施;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其包装物,要积极配合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配合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及其它可能接触的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第一时间反馈
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敏感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漳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上报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处置过程中的新情况也要及时上报。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呈阳性同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县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县局疫情防控办负责对各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全县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经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对涉及的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
(2)责令或督促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配合工作。
(3)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内的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工作。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办和县局要求,会同卫生健康、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污染食品的无害化处理。
(4)会同或协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涉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环境消杀工作。
(5)协助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外地通报流入的阳性进口冷链食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各相关单位收到外地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按照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实施下架、停售、封存。同时,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和联系方式等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
(2)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3)协助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邮政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车辆、司乘人员及接触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可建议县局疫情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若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前款(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首次报告、进展情况报告和终结报告。各相关单位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首次报告后,应每日报告处置进展情况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终结报告,信息报送县局疫情防控办。
(四)应急响应终止
各相关单位根据县局疫情防控办评估判定结果和同意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的指令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1.各相关单位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在县局疫情防控办指导下进行。要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2.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xx〕130号)要求,未经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许可,不得擅自发布冷链食品追溯相关信息。
五、其他
1.各相关单位在处置污染食品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3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可能出现的核酸阳性食品事件,切实防范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案》,从三方面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核酸检测阳性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牵头协调,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冷链食品工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预防和监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加强冷链食品疫情监测,对重点场所、冷链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环境及从业人员不间断开展核酸检测;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选取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进行冷链食品采样检测。
三、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了初筛阳性和复核阳性两级应急响应体系,并规定了相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初筛阳性的情况,辖区冷链食品工作机构要将核酸阳性物品信息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疫防办,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阳性复核。同时,市、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辖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溯源调查、产品及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工作。
针对复核阳性的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按自身职责严格开展信息确认和通报、产品和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产品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消毒、存放环境消毒、应急监测、信息、社会秩序维护、防控措施评估等工作。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4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xx〕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xx】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