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博物馆疫情防控措施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博物馆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

根据《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

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

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

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

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

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

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

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

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

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

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

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

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

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

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

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

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

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

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

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为切实做好本市博物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博物馆在恢复开放后全面落实员工和观众相关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防控精准性,确保社会公众和xx工作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制订本工作指南。

博物馆疫情防控措施方案2

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本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本市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全面统筹落实本馆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开放工作。

2.应建立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疫情监测和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按照“一馆一策、一馆一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恢复对外开放的工作规范及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3.在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认真梳理数字资源,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平台等载体,推出更多高质量数字化展览、远程教育、互动活动等线上服务。

4.应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允许开放后,逐步有序恢复开放。鼓励博物馆在恢复开放后,采取门票减免、开辟绿色通道等举措,向医务工作者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和服务。

5.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入馆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明确开放时间、服务项目、观众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引导观众有序参观。

内部防控措施

6.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实行员工每日健康登记制度,利用“随申码”等智慧化手段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员工入馆必须佩带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向其所在社区及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加强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通风换气。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同时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使用空调区域待运营结束后应确保新风与排风系统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在落实集中空调使用相关措施时,应充分考虑文物保护要求,确保文物藏品不受损,并按时进行清洁、消毒。

8.员工办公距离应保持1米以上,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会议频次,控制会议规模。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9.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馆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10.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恢复开放后的防控措施

(一)准备工作

11.全力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酒精、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恢复开放需要。

12.恢复对外开放前,应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开放一线人员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3.加强场馆恢复开放前的安全排查,重点对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体检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参观环境安全健康。

14.恢复开放前,应对展厅和开放区域进行防疫安全评估,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展厅、展区和展项,应暂不对外开放。裸置文物较多且在消毒时无法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展厅或展区,应暂不开放。观众餐厅、饮食售卖点、影剧院、宣教场所等人员集聚区域,应暂时关闭。

(二)开放服务

15.鼓励实行预约参观等限流措施,合理安排预约参观时间,避免集中入馆,妥善安排观众错时、分批入馆。日接待量应不超过原定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观众流量不超过原定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观众参观间距达1.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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