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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乡镇等“四个重点部位”在建工程和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二、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1、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二)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1、脚手架、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设。
2、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3、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15cm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4、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5、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6、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1、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
2、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
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
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
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4、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
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
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工作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6、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泥石流等措施。
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四)施工用电专项整治
1、施工用电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组织实施。
2、制定可靠有效的外电防护措施,不得在高压线下违章施工或搭建临时设施。
3、施工现场的电源线路布设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的要求,电源线路铺设、重复接地、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照明与生活用电管理,加强施工机具特别是电焊机、电锯、手持电动机具管理,防止火灾及触电事故发生。
(五)垂直运输设备专项整治
1、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2、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台设备安全使用。
3、井字架严禁乘人,并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
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4、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选2
根据文件澄水字()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我公司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管理局和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我项目部开展易燃易爆和危险性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时间安排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检查范围
澄江县万松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现场
五、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2、如有相关物品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3、相关台帐记录是否完整齐全。
我项目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经检查,我项目部施工现场除焊接作业使用乙炔瓶、氧气瓶时,不存在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乙炔瓶、氧气瓶各一瓶)。
2、现场检查,焊接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间隔超过米,保持安全距离。
3、乙炔瓶、氧气瓶分开于两个库房存放,库房通风良好,库房外配有灭火器,并设有安全警示标语。
4、焊接作业人员持有有效合格的职业资格证(焊工证),并经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我项目部在今后的施工作业活动中将继续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放、运输,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选3
为了贯彻落实xxx关于开展xxx年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今年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领导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区属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经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二、对象和范围
根据统一安排,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单位。
同时,通过对区属各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我区重点工业和商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工作会议,沟通况,全面传达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本部门职责和本系统安全生产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整改报告《经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同时,起草文件对相关企业下发专门通知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要求工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它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本企业生产装备、人员素质、工艺特点、作业流程、原材料特性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立即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自我整改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及时上报区安监局和经贸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区经贸局要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管。
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行动情况;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采取措施情况及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防灾救灾应急准备情况。
(四)全年重点时段和重点控制阶段:在春季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夏秋雨涝汛期、奥运会和第四季度几个重点时期,要求各单位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四个重点时段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不出事故。
并随时做好准备,迎接各级政府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安全检查。
四、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负总责,认其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自行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突出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重点行业;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我局将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
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对政府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我局将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
我局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
要强化行政执法,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
(六)标本兼治,建章立制。
我局要以今年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信息报送、数据管理制度等。
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时掌握排查隐患数量,对整改和限期整改隐患数量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分行业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整改时限隐患登记、整改情况、销号等管理工作。
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新的重大隐患产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选4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与落实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二、检查对象:
工矿企业。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各有关行政村要加强指导企业自查工作。
企业要根据排查表(见附表)内容逐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二)复查阶段:4月15日—4月17日。
由镇、村安监员,对全镇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相关企业。
(三)整改阶段:企业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计划,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进行逐项整改,并要求于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对本企业没有技术能力整改的要聘请专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行政村,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完善资料,强化建档。
各企业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归类建档,便于检查,并将各类资料于4月20日前分别上报所属行政村及镇安监站。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选5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省市县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街道全面整治安全隐患专项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条例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各企业、学校、村(居)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扎实、顺利、高效开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街道经济贸易办公室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和对象为街道内所有企业、学校、村居的安全、消防。
四、整治内容及人员
1、工矿企业(不包括家庭作坊式工业企业)整治由街道经济贸易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三是安全管理机构、安监力量的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四是企业注册安全主任配备情况。
五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是全员安全培训、复训人数。
七是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八是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九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十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
2、村居消防,出租房、家庭作坊式工业企业(指生产经营场地在家里、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者、雇工不超过2人)、歌舞厅及“五小”企业(即小宾馆、小网吧、小商店、小浴场、小饭店)的安全整治由各社区工作片负责实施,主要内容:
一是电气线路完好情况。
二是家庭作坊式工业企业、歌舞厅、“五小企业”及出租房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三是“三合一”现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