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即将到来,马上要开学了,疫情一直都存在,那么学校如何做好疫情防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秋季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秋季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_同志担任。
四、分工及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各单位(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与贵阳市、花溪区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单位(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党委宣传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新闻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牵头制定本科生返校工作预案。对留校学生,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对离校学生,要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牵头制定研究生返校工作预案。对留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对离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牵头制定外籍教师和留学生返校工作预案。对留学生及外教,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并引导其在校、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其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六)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及时对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做好新学期开学考勤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七)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八)校医院。要积极配合贵阳市、花溪区等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九)后勤管理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厕所、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十)保卫处。加强联防联控,做好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坚决追究责任。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院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要在校医院的指导下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秋季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方案2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二、机构职责
(一)檀山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涛
副组长:杨博岩纪振霞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杨博岩
副组长:李宁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孙涛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王建立
成员:张曼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纪振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杨亚男徐洪涛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三、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四、防控措施及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五、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