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疫情期间学生离校方案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下载收藏。

学校疫情期间学生离校方案1

为认真做好我校20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特成立20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后勤保卫处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具体安排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

后勤保卫处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提前准备,与学校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为毕业生离校提供方便。

(二)确保安全

毕业生返校后,后勤保卫处各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加强值班,深入毕业生,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会同学校相关单位引导教育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严禁毕业生聚餐酗酒,认真做好各项毕业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热情服务

在毕业生离校后,继续做好毕业生服务、落实工作,为毕业生解决疑难问题,与资产处进一步核实各学院公物损坏情况,凡出现与各学院清查不一致的情况,其结果由各学院承担。

学校疫情期间学生离校方案2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办理好离校前的各项手续,保证20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文明、有序、和谐”为总体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用爱心服务,积极引导,文明离校”为指导思想,全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制定相应措施,共同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紧张和谐、热烈喜庆的氛围,让广大毕业生满怀感恩、留恋之情踏上就业、创业之路。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并协调各系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x

副组长:杨x

成员:常x

三、主要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1、召开毕业生工作协调会时间(学生工作处牵头):20xx年6月20日13:30时

2、清缴学费(学生工作处牵头、财务处、各系配合)时间:20xx年6月15日-20xx年6月30日

3、毕业生资格认定、出毕业生成绩单时间(教务处):20xx年6月17日前

4、申请办理户档代理及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招生就业处)时间:20xx年6月20日前

5、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各相关部门):20xx年6月17日前,各系20xx届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即可以班级为单位按离校清单所列顺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6月24日—7月6日,与学生毕业离校有关的部门在各自办公地点设立服务站,并张贴“离校手续办理处”字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

6、毕业生备品清查时间(舍务科):20xx年7月5日-7月7日

7、毕业典礼时间(各系负责):拟定于20xx年7月7日以各系为单位在教学楼601和627教室毕业生毕业典礼。

8、毕业生离校时间(各系负责):20xx年7月7日

9、各系将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时间:20xx年7月8日

四、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组织实施

1、各系——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活动、及时做好毕业生返校学生名单统计、毕业生档案材料收交、毕业生论文收交、欠费学生告知并催缴费用、户档代理宣传、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离校手续、统计上报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登记、毕业典礼等具体工作,并加强系内、学生公寓值班,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情况与动态。责任人:各系主任

2、招生就业处——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统计全院就业率、上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办理学生报到证、办理户档代理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王岩

3、财务处——整理欠费学生名单、清理相关费用、办理欠费学生交费手续等相关工作,将最终欠费学生名单于20xx年6月30日前通知到学生工作处。责任人:王立敏

4、图书馆——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图书资料归还、收缴借书证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郭冬霞

5、饮食中心——做好毕业生饭卡余额清退工作。责任人:刘静涛

6、保卫处——办理省外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校园安全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李宏伟

7、党委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党员关系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马贵民

8、教务处教材设备科——整理欠书费学生名单。责任人:邱宇航

9、教务处考务科——整理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没有技能证学生名单,打印合格学生成绩单。责任人:成国力

10、院团委——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宣传,营造文明、和谐离校氛围,协调毕业典礼会场,团员组织关系转递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梁大卓

11、学生工作处舍务科——负责毕业生寝室备品的验收,回收寝室钥匙,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田野

12、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向相关处室提供毕业生名单,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转递等相关工作,组织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工作,收缴注销学生证、学生卡,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负责答疑、协调证件发放等相关工作。对离校期间违纪的学生,缓发毕业证、报到证,并按照《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分装入学生档案。责任人:李勇

13、总务处——督查学生备品的清点、验收工作;负责毕业生返校期间的后勤保障。责任人:静广利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因为班级个别学生手续不完备而影响整个班级的手续办理,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采取相应积极的措施给予解决。

2、毕业证由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学生工作处领取。凡存在违纪处分未解除、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续或财务手续不齐全等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证、报到证暂留学生工作处,待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后发放,未发证原因由学生工作处告知各系,各系必须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告知毕业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发毕业证。

3、各系将学生返校时带回的就业协议书,以班级为单位送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

4、毕业证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发放。离校手续单是学生正常离校的基本依据,因此发放时需审查离校手续单上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发放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领取。各系要做好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毕业证交接手续。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8日将本班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保存,学生工作处统一于7月底将离校手续单及未发放的学生毕业证进行统计、造册,并注明未领证原因后交至学院档案室。

5、毕业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未能到校,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本人亲笔委托书领取,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事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6、以下遗留问题解决后,按毕业生离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为:

(1)7月7日—7月15日交清学费的学生,持财务处出具的该生费用已交清的手续,由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15日上午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审核办理毕业手续。7月15日后再交清学费的学生领取毕业证时间另行通知。

(2)违纪学生需待考察期满,个人申请解除处分并交齐相关材料,本系写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同意后方可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3)成绩不合格准予结业的学生,可申请重修,需主动和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在教务处规定的重修考试时间返校完成考试,待全部科目合格后,持成绩单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毕业证书时间按发证时间填写,仍有不及格者将获得结业证书,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7、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邮寄至相应省、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按照报到证上的时间和地址办理相关手续。成绩不合格、毕业离校期间违纪或离校手续尚未办结的毕业生档案,一律不予启动。档案材料不完善者先补齐相关材料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8、未尽事宜可向相关部门咨询: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务处,人事代理相关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处,毕业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处,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可咨询保卫处。

学校疫情期间学生离校方案3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任务

1.院办公室负责毕业典礼秘工作及参会人员的协调通知等。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人员在公寓值班;做好毕业生离校通知单的发放工作;做好毕业班欠费学生的清欠款工作和生地助学贷款的确认工作;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做好学校及学院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的组织工作;做好毕业生合影的组织工作;做好毕业班离校前团体辅导的组织工作。

3.教务中心负责做好毕业生答辩成绩报送工作;组织毕业生做好毕业资格确认工作;做好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做好结业学生换证考试的.联络工作。

4.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报到证等材料的发放工作;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接转、毕业照片存档等工作;落实好毕业生就业跟踪个人信息的登记工作;负责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介绍今后办理就业手续的政策及咨询服务工作。

5.团委负责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毕业生明离校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工作;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爱心捐赠活动;组织好欢送毕业生的体活动。

6.各毕业班班主任要在6月1日前召开班会,对全班学生进行一次校规校纪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和明离校教育;做好毕业生班组鉴定工作;负责通知本班学生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参加毕业前相关集体活动。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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