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位小伙伴的反馈,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了有关于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的模版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下载。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xx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要求各分会围绕此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活动内容

1、县消委2月14日前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安排“3·15”活动的各项工作;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确定20xx年工作目标;组织安排20xx年消信单位(产品)评选活动。

2、要求各分会组织有关理事单位、消信单位及企业在本辖区开展一次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3·15”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活动。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健康、维权大行动。主要针对一些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有关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消费披露。

4、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气球。

5、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3·15”专题节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指导活动的开展,各分会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理事单位、消信单位要积极带头紧密配合。

2、认真组织观看中消协举办的“3·15”电视晚会,3月14至15日两天,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投诉电话。

3、各分会按照县消委的活动要求,认真规划安排此项工作,3月1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3月17日报送活动总结及典型维权材料。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2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16日,其中3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时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在各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的基础上,市局将适时组织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能力。

二是以工商所为单位,深入到农村、社区、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印发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标语、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真假商品鉴别等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消法》实施20年来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成就,曝光20xx年度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公布消费投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四是在“3·15”当天,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展示各部门消费维权成果,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二)开展座谈表彰活动。

一是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邀请消协理事单位、有关专家学者,“一会两站”负责人、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是认真落实《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一定比例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维权积极性。

(三)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一是按照《xx市工商系统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

二是监督指导市场、商场、超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处理消费纠纷,强化“快速通道”系统应用,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市局《关于做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二是按照市局《落实市人大对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样送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值班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业务骨干值班,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及时高效办理电视台12315热线转办的案件。

(三)强化信息沟通。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报表,发现重大突发问题,要在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上报。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3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4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区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在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xx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区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区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xx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根据各位小伙伴的反馈,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了有关于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的模版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下载。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xx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要求各分会围绕此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活动内容

1、县消委2月14日前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安排“3·15”活动的各项工作;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确定20xx年工作目标;组织安排20xx年消信单位(产品)评选活动。

2、要求各分会组织有关理事单位、消信单位及企业在本辖区开展一次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3·15”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活动。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健康、维权大行动。主要针对一些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有关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消费披露。

4、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气球。

5、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3·15”专题节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指导活动的开展,各分会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理事单位、消信单位要积极带头紧密配合。

2、认真组织观看中消协举办的“3·15”电视晚会,3月14至15日两天,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投诉电话。

3、各分会按照县消委的活动要求,认真规划安排此项工作,3月1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3月17日报送活动总结及典型维权材料。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2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16日,其中3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时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在各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的基础上,市局将适时组织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能力。

二是以工商所为单位,深入到农村、社区、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印发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标语、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真假商品鉴别等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消法》实施20年来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成就,曝光20xx年度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公布消费投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四是在“3·15”当天,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展示各部门消费维权成果,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二)开展座谈表彰活动。

一是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邀请消协理事单位、有关专家学者,“一会两站”负责人、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是认真落实《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一定比例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维权积极性。

(三)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一是按照《xx市工商系统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

二是监督指导市场、商场、超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处理消费纠纷,强化“快速通道”系统应用,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市局《关于做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二是按照市局《落实市人大对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样送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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