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运车辆疫情防控方案最新,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货运车辆疫情防控方案最新1

一、《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

(一)删除了中风险区防控有关内容。

(二)调整了开展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转运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疫情防控要求。

(三)将原则上暂停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跨城公交、跨城出租汽车服务调整为低风险区内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车查验乘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明确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提供“落地检”场所,便利跨省出行乘客开展“落地检”。

二、《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一)明确了从事跨省运输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配合接受“落地检”。

(二)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区域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措施。

(三)根据风险区的划分原则的变化,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要求。

三、《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一)调整了疫情防控风险区域划定要求,取消限制游客中风险区旅居史、游轮停靠中风险区等要求,并同步调整在船游客来源(途经)地疫情防控等级动态变化后,针对涉及“中风险区”游客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取消了接到协查通报在船游客转为次密切接触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增加了乘坐跨省游轮的乘客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港口客运站及游轮运输企业应在游客进港及于始发港登轮时查验相应游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要求。

四、《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一版)》

(一)按照最新要求将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作业后的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属地赋码管理要求,第1、3、5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为尽量减少港口所在地区疫情对港口生产的影响,高效统筹港口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增加“港口所在地区出现疫情,要加强形势研判,必要时提前安排作业人员进驻港口,实行封闭管理”,同时为保障进驻人员基本生活,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预案“做好提前应急进驻作业人员住宿等保障”。

五、《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六版)》

(一)更新了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要求,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明确了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跨省运输的司乘人员应配合接受“落地检”。

六、《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

对于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补充了“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内容。

货运车辆疫情防控方案最新2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应对疫情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助力疫情防控与应急物资保障。现对我区物流重点行业做好防疫措施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制定应急防疫预案,备齐应急防护用品。

物流企业要制定各自具体防控预案,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在单位备齐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并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分发和使用防护用品。强化疫情期间用工机制,动员专门负责人对疫情期间拟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筛查,确保上岗工作人员健康。

二、确保服务不中断,保障措施强有力。

物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手机 24 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各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服务工作不中断,特别是涉及快递快运的企业要制定从寄出包裹的安全防控方案,做到及时、准确、安全、无误。

三、加强在岗职工健康防控,确保在岗职工健康安全。

物流企业要提升管理运行机制,包括提升办公场地、食堂卫生水平,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工具清洁卫生和消毒,在工作场所采取通风、测体温等必要措施,确保在岗职工卫生和健康安全。

四、做好应急物流预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物流企业在关键时刻,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随时响应各级政府的号召,确保运输资源和仓储资源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保障应急物资物流顺畅。

各物流企业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疫意识,开展防疫工作。在企业内部强化宣传指导,加强督导检查。在人民需要时,响应区政府指令和社会需求,积极协调物资的调拨和运输方案的跟踪和落实,及时确保物资到位。

货运车辆疫情防控方案最新3

为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有效防控疫情风险,加快建立与新形势、新挑战相适应的冷链“物防”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

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

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

坚持运用XX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

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以“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组织领导

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略

职责分工

1.市监:负责组织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索取消毒证明等工作;牵头推进“X冷链”建设应用;依法查处进入市场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环境消毒、核酸检测、改进卫生条件等工作。

2.卫健: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对环境、从业人员及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3.交通:负责督促指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单位加强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落实运输工具和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各项单证,查验承运冷链食品在“X冷链”平台追溯信息;配合做好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4.商务:负责配合做好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监督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落实直接从事装卸运输作业人员新冠健康管理、冷库环境、储存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装卸作业、外包装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储备肉承储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购进和下游企业主体数据、入出库数据。

5.农业:负责加强对屠宰场所及屠宰场所生产自存用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具有生产自存用冷库的生猪屠宰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生产销售有关数据。

6.海关: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对未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出具提示单,督促进口商在后续环节完成预防性消毒;督促冷链食品进口商办理通关后当日在“X冷链”平台提交冷链食品品种、数量、流向等信息;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冷链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7.发改:对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至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同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等工作予以支持。

8.经济: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改进环境卫生条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好进货查验、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9.公安: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冷链运输物流车辆通行的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和本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抗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明知其经营的冷链食品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而不采取防控措施,仍予以进口或销售,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冷链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散播涉及食品安全特别是冷链食品不实信息或谣言的违法行为。

10.大数据:负责对冷链信息平台开发、数据对接等有关信息化工作予以指导支持。

11.邮政: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运输工具和冷链食品快件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冷链食品邮件实施独立操作,与其他环节严格隔离;加强快递人员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快递人员的核酸检测。

12.口岸:负责督促指导机场、铁路、港口口岸管理单位重点抓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防控技术指南贯彻落实。

五、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市关口防控。

加强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加强非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X管控。在高速公路、国道等入X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即:海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的,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

(二)加强运输物流防控。

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

(三)加强生产经营防控。

强化入X首站主体责任(冷链食品进入XX后首个抵达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强化冷库责任,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实施专用通道入库,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等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运、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业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货关口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并对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等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排查新冠污染风险,科学确定检测范围、抽样比例和检查频次,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开展预防性消毒。妥善处置冷链食品废弃外包装。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含口岸、冷链运输和出入库、流通、市场环节)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抽样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督促冷链物流各环节责任主体强化物资保障,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的物流人员,推动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

(五)科学开展应急处置。

在核酸检测中如发现呈阳结果,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同步溯源定位,迅速采取冷链食品下架封存、流行病学调查、冷链食品追溯、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隔离、疫点卫生学处理等防控措施,妥善有效应对处置。

六、专项执法

20XX年1月X日至20XX年3月X日,重点聚焦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联合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一)冷库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冷库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第三方冷库是否备案,是否落实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备温度监测设备,是否定期测定并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是否接受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的货物,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货物,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责任落实。

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措施,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没有消毒证明的是否由入X首站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有效消毒,是否有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三)物流运输消毒。

重点检查冷链物流特别是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场站的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情况,进口冷链货物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

(四)追溯制度执行

重点检查入X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X冷链”平台注册,上传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

(五)场所环境卫生。

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地区,检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卫生防疫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的措施。

(六)违法违规行为。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而进入冷库或上市销售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不服从、不配合实施有关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走私冷链食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明确责任

(一)地方属地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贯彻落实XX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承担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上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一名政府领导直接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为组长单位,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海关、发展改、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大数据管理、邮政管理、口岸物流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涉及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园区等单位和个人)承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XX联防联控机制、交通运输部和我省规定的相关程序、方法及要求,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措施,强化全员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

(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本级应急指挥部统领导下,根据职能职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各司其职,围绕本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主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互为补充,主动作为,强化职责边界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形成全链条防控闭环。

(四)行业组织自律责任。

各类冷链物流和食品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督促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行业业务范围、特点制定细化操作指南,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自我承诺、倡议书、责任书、宣传册等形式,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冷链物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为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督查督办,对防控不力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因时因势研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构建起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有力有序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疫情传播风险,要及时向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精心策划,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到位,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统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正面发声,破除谣言,为群防群控营造有利舆论环境;加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落实好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必备物资,确保一线工作需要。特别是对在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中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一线工作人员,要突出加强防护措施,有效避免工作人员被新冠污染的食品、包装或环境感染的情况发生。

货运车辆疫情防控方案最新4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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