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各地方一定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整治我市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政办函〔〕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 大精神,以 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 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市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和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 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
(二)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强化责任考核。市政府将 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 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到位;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加强药品监管卫生行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的 协调,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当前制售假劣药品的新动向和人民群众普遍 的热点问题,认真 抓好药品专项稽查;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涉刑案件移送制度,重点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药品稽查打假行动,严格按照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及时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移送的涉嫌假劣药品犯罪案件,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劣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触犯《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对 品精神药品兴奋剂群体性滥用事件的调查核实,对吸毒成瘾的,依法实施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涉嫌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引起的不良事件进行查处,维护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广告监测职责,充分利用“广告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加大广告发布的监测和违法广告移送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经营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定期发布违法广告品种公告,及时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广告的主办者经营者发布者,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专项检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移送查处工作,规范相关产品上市许可。及时公告违法产品 ,进一步规范非药品与药品分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
(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五)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形成激励惩戒机制为核心,以弘扬企业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为目标,强化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要按照一企一档,健全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诚信评估制度。
(六)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现场监督,健全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和认证后抽查制;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突出暗访和飞行检查;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立政府统一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两非”药品的监管。二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开展对用高风险大型医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完成医疗器械质量抽验任务,突出重点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
(七)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同时, 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器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督促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继续加强规范化药房建设,不断探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购药渠道,保障农村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 领导,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药品安全 ,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广泛宣传。要 新闻媒体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强 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 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舆论环境。
(四)确保实效。市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农村药品安全风险排查100%、投诉核处100%、违法查处100%、整改落实100%,查办一批重大案件,惩处一批违法人员,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真正让公众用上安全、放心、有效药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地区:全县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二)重点单位:整治对象为辖区所有涉药涉械涉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是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美容院。
(三)重点内容:
药品方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非法配制使用制剂、非法渠道购进、非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使用过期药品、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使用药品、私设仓库储存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未建立购销(用)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准确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器械方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使用医疗器械,销售、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证索票,未按规定建立采购验收、使用记录,宫内节育器等植入类医疗器械销售、使用等信息无法追溯等违法违规行为。
化妆品方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或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或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初至3月底)
各分局要在摸清本辖区各类涉药涉械涉妆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报告自查结果。
(二)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8月底)
各分局依监管职责分工对照整治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检查发现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或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依法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经营使用等措施;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依法立案从严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查处直至吊销(或通报建议吊销)药品经营使用相关许可证,并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处罚到人”;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医疗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通报同级卫健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底)
各分局要及时汇总辖区内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数据报表(详见附件1),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工作督查。对立案查办的案件要进行办案指导,对重大案件要进行全程督办。专项整治期间,县局将由局领导带队,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随机抽查1-2个乡镇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农村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将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年度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中心工作,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谢兴斌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龙辉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光富同志任副组长,各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分局、相关股室对应成立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厉打击违法,突出案件查办。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长效机制。各分局应于20XX年3月26日前向县局药械股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络名单(详见附件2)和宣传自查阶段情况;于每月25日前(月报制)报送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数据报表,重大案件要立即专报;于10月1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附本辖区农村药品安全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建立的农村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农村药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完善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织密织牢农村药品安全防护网。
联络人:XXX,电话:XXX
邮箱:XXX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防控机制。结合XX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抓好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整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有效增强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意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使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健全、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各行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配合各职能部门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领导小组,由吴洪任组长,江军任副组长,成员由罗迎兵、危凤婷、何斌、黎健、舒贞彬、敬兵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办公室),由何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舒贞彬、敬兵。
三、整治任务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始终保持食品药品安全整顿的高压态势,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抓好专项整治。首先要从解决本地生产、消费量大、隐患易发的食品药品和企业入手,结合整治重点,集中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部门。
(一)多种农产品的综治治理
1、茶叶质量安全整治
2、水果保鲜剂安全整治
3、鲜笋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整治
4、水产品添加孔雀石绿整治
5、工业硫磺生产加工食用农产品整治
着重针对上述5方面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给职能部门。
(二)肉品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
1、瘦肉精的专项整治
对卖饲料、兽药、销售点、经销点,非法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加大瘦肉精危害的宣传,发现各大隐患及时上报职能部门。
2、对非法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畜禽及相关制品等环节进行认真的摸底排查。
(三)食用油的综合治理
开展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食堂、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进行认真的排查,了解“地沟油”、老油等废弃油脂在回收管理、炼制油脂、散装食用油经销中存在非法勾兑等安全隐患。
(四)滥用添加剂问题的综治治理
1、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的整治
2、辣椒粉及其制品中添加工业染料问题的整治
3、在糕点、馒头和油条生产中滥用含铝膨松剂导致铝含量超标问题的整治
4、在豆芽生产中滥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无根剂等添加剂问题的整治。
5、“四自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或用非食用物质处理食品的综合治理。
(五)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
1、农村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安全整治
2、校园、大型企业及车站广场等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六)药品专项整治
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重点开展:
1、药包材生产企业擅自变更原辅料来源和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情况的调查。
2、加强原料药的质量安全管理。
3、开展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
4、加强定制式义齿金属原材料的安全管理。
5、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现象的处理。
6、对农贸市场中药材销售、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1月3日——20XX年3月31日)
宣传发动、学习提高认识。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法律,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要求在市场及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固定点设置食品药品安全标语和宣传栏。
第二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全面清查阶段。各社区、辖区各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针对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全面查清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费、流通中存在的隐患。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30日)
整改提高阶段。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职能部门要联合各社区、辖区各单位,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第四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全面检查验收阶段。对全年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各社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提升整改。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周密部署。要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整合各方力量。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和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逐步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监督。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要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
为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真正抓细、抓实,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法定职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为切实加强整治力度,各社区和辖区相关单位要将整改进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并报办事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后,统一上报区政府。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严查严防严控药品领域质量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局(X市监函〔2022〕14号)文件统一部署,结合我县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工作目标
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主要任务和整治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市局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抓好“六整治一保障”,即: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和药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化妆品、网络药械等六个方面重点整治,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各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参照相关附件内容开展。
(一)案件查办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2)
(二)药品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3)
(三)医疗器械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4)
(四)中药饮片生产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5)
(五)化妆品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6)
(六)网络药械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7)
(七)专项整治法治保障任务和措施(附件8)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
县局成立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召开全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局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我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下发全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所、大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0月)
紧紧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这条专项整治行动主线,县局成立六个专门工作组,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新建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违法与严控风险两手抓、两手硬,统筹协调、互促共进。既通过严查违法推动风险严控要求落实落细,又通过风险严控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对各类问题和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实施销号清零,确保既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
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和工作讲评。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保持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各市场监管所、大队要成立以所长(大队长)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全系统资源和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职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检查稽查融合,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药品执法队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安徽省“药安乡村2022”药械专项稽查行动等已部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严惩违法行为。要坚持全县“一盘棋”,统一指挥、上下贯通,做到局、所两级联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一体推进、检查和执法信息互通互联。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公安、经信、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合力,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打好监管“组合拳”,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实施行业禁入。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政治纪律,站稳人民立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
(三)积极宣传引导,及时上报信息。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查办的曝光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要切实加强舆情监测,与公安、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建立舆情应对协作机制,凡对外发布重大信息必须认真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向县局报告,防止误读和炒作。县局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并加大考评分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对工作部署不及时、协同配合不好、案件查办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案不接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市场监管所于2022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本辖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其中六整治一保障分项列报),2022年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整治行动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取得典型经验随时上报。上报邮箱:XXX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市监发〔2022〕30号)要求,结合XX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查检验与稽查执法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配合做好药械化研制生产环节整治工作。配合省药监局、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做好药械化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专项整治。
(二)全覆盖开展药械化流通环节整治工作。采取交叉互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以查带训”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和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预警和投诉举报等手段开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检查有关资料报区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移交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
1、药品领域整治重点
(1)突出重点品种:突出做好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特殊药品、A型肉毒毒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
(2)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检查整治。
(3)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检查近三年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管理滑坡较大的企业。
(4)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销售流向、验收储存、复核运输、委托储运、异地设库等关键环节;检查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药品购销存记录、台账、票据等,查验“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
(5)突出重点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的行为。
2严厉打击“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的行为。
3严厉打击违法回收药品、非法套购销售集采中选品种、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等的行为。
4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等的行为。
5严查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其流入非法渠道和为违法经营者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的情形。
6重点整治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未按规定储存、运输药品,特别是冷链储运疫苗、药品的行为。
7重点整治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和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情形。
2、医疗器械领域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或未经备案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擅自设立库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并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2)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重点检查产品是否未经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
(3)严厉打击未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行为,重点检查供货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是否保存供货方随货同行单及需冷藏冷冻产品在途温度记录和冷链运输交接单。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4)严厉打击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医疗器械行为,重点检查进货资质、购进票据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5)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等行为,重点检查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是否进行网络销售备案,是否按规定在网站首页以及产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是否销售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等。
3、化妆品领域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行为,重点检查经营企业销售的化妆品是否取得化妆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