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急诊科接诊新冠肺炎患者应急演练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急诊科接诊新冠肺炎患者应急演练方案精选1

一、制度管理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5.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6.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7.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假期出行信息。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2.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除不需隔离人员外由外地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14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3.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5.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6.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7.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限定工作区域。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8.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

9.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三、消毒和防护

1.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短缺问题,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协调解决;本地区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解决。

2.配备专职消杀队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五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七不宜”: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3.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四、运输管理

1.严格落实进出通道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人员聚集。

2.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单独设置货运通道。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4.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5.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五、就餐管理

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急诊科接诊新冠肺炎患者应急演练方案精选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指导和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市卫健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卫健委主任任组长,有关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受省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卫健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疾控科。卫健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2.2.1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组(办公室和应急办牵头):做好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卫生应急预案,组建疫情处置综合专家组,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强与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等。

2.2.2疫情防控组(疾控科牵头):负责制订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组建疾病防控专家组,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流调、报告管理工作;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样品的运送、检测和结果判定;指导基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等。

2.2.3病例诊疗组(医政医管科、中医药发展局科牵头):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医疗救治和院感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指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汇总各县(市、区)、各单位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

2.2.4监督组(综合监督科牵头):依法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执法监督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等。

2.2.5生物安全组(科教科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临床样本运输的管理等。

2.2.6宣传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和疫情发布等工作。

2.2.7外事组(人事科牵头):负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涉外事务等。

2.2.8后勤保障组(财务科、规划信息科牵头):负责协调市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和物资储备。应急办、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疾控科共同参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保障卫生应急物资需求等。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都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3专业技术机构:

2.3.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等要求,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与报告、核实与管理,疫情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和疫情处理,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2.3.2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和隔离、诊断等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标准做好病人的诊断、隔离治疗、病例样本采集、医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南阳市中心医院及各县(市、区)为我市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详见附件4),承担观察病例、确诊病例的收治任务。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及时启动后备定点收治医院。(详见附件5)

2.3.3监督机构:依法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

2.3.4120急救指挥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及时调配应急医疗资源做好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及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转运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可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由办事机构、工作机构(8个小组)及专业技术机构(4个机构)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

2.5专家组

市卫健委成立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

疫情防控专家组主要职责: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应急准备、处置等技术咨询和指导,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等。

救治专家组职责:依据国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管理要求和诊厅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我市疫情防控方案。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负责医疗救治培训、巡诊督导、疑难病例会诊、重症病例救治等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3预防与预警

3.1卫生应急准备措施

建立现场工作方案和机制流程,完善队伍建设和装备储备,适时开展培训演练,加强预警监测,科学宣传教育,掌握风险沟通技巧。

3.2事件分级标准

我省首诊病例及后续病例的确认,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中病例确认程序进行,其中首例病人由上级卫生健康委专家组复核后再确定。

3.3风险评估

各有关专业技术机构应及时追踪国内外官方和专业机构网站及媒体报道的有关疾病临床、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等研究进展信息。市卫健委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并提出相关防控工作建议。

3.4预警发布

根据风险评估和疫情形势依法发布预警信息。

3.5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发布后,各工作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防范准备、协同处置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及应对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及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防控工作职责。

4.2信息报告

各级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报告单位。各类医疗卫生人员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信息。

4.3先期处置

4.3.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

4.3.2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处置,同时向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3.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要求向同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4指挥与协调

市卫健委在疫情发生后,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等工作,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卫健委报告,必要时请求支援。

4.5信息发布

依法依规做好疫情发布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是国家授权我省疫情唯一发布单位,市、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不得随意发布疫情。

4.6应急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

5善后处理

5.1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卫健委应组织人员对应急准备和保障、应急处置措施、危害及处置效果等事件处置各个环节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根据需要完善预案,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有效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对事件处置中消耗的应急储备物资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储备计划。评估结束后应写出评估报告,报本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卫健委。

5.2抚恤与补助

应急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因公伤残、死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和发放抚恤。

5.3心理疏导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医务工作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人群,根据需要开展心理疏导或心理干预。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2技术保障

市、县(市、区)卫健委要加强对医疗、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3物资保障

在常态情况下,市、县(市、区)卫健委要合理安排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和个人装备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根据疫情进展,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负责制订应急物资计划。

6.4经费保障

市、县(市、区)卫健委要认真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所需经费预算,报同级政府审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情况下能及时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6.5通信交通保障

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培训演练

7.1应急预案宣传

各级卫健委在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卫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形成科学对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2培训

开展以“预案为核心,技术为辐射”的应急培训和常规培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演练。

8监督管理

8.1监督检查

各级卫健委和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督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8.2责任与奖惩

建立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依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补助。

9附则

9.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报市卫健委备案。

9.2预案修订

市卫健委按照《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急诊科接诊新冠肺炎患者应急演练方案精选3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平稳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四、形势研判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专家研判当前疫情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风险。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叠加,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

五、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乡镇(街道)无病例,个别乡镇(街道)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及省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重点地区来天台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种者的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各地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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