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大家喜欢。

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

一、总体原则

(一)本指南适用于应急状态下的高速公路疫情防控工作,管控对象为经高速公路来温、入温人员,不涉及物防管控。

(二)高速公路疫情管控属交通通道管控工作范畴。根据市委市政府指令或市防控文件启动实施,经市主要领导或市委市政府、市防控办研究同意后撤销。

(三)全市高速公路疫情管控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府具体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府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根据属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及时安排力量,有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各高速业主要积极配合属地工作,在宣传警示、数据共享、物资保障等方面提供帮助。

二、管控方式

管控方式分为应急宣传、防疫服务点、设卡查验、临时封闭等四种。具体管控方式依据防疫工作需要,由市领导、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控办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确定。

三、具体措施

(一)应急宣传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交通枢纽使用LED显示屏、喇叭、标语、标牌、横幅等方式宣传温州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二)防疫服务点

根据市防疫工作要求或各县(市、区)工作实际,属地政府设立核酸检测点,做好来温人员的扫码、核酸检测、登记工作。核酸检测点为便民、服务性质,秉持自愿原则。

(三)设卡查验

根据市防疫工作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属地政府负责,高速业主配合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或服务区设卡检查。

1.卡口规模。收费站按出口道数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类。5条以下为小型卡口;5(含)—10条为中型卡口;10条(含)以上为大型卡口。

2.卡口管控内容。

属地政府负责辖区卡口全面工作。卡口应做好:

①场地、标志标牌设置、主线封道预警;

②引导、测温、登记、询问、温州防疫码和身份查验、异常处置;

③现场秩序维护、应急处置、数据统计和后勤保障。

3.人员力量配置

结合卡口设置实际,属地政府要灵活安排人员和力量。服务区由属地政府会同高速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4.处置流程

车辆自动筛查系统预警

引导异常车辆至检测区

查验温州防疫码、询问行程

处置

发现防疫码异常、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线索,由属地政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置,并做好人员、车辆等信息登记。涉及民生、重点物资运输的,由相关部门报市防控办研究制定相应政策。

(四)临时封闭

根据市防疫工作要求,属地政府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利用硬隔离等手段,对高速公路收费站采取全封闭的交通管制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选派能力强素质好的人员投入管控工作,确保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严格查验标准。现场管控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市防控要求开展,合理设置指示标志、科学布设查控车道以及处置功能区域,确保检查点通行有序,优化各个工作环节流程,提高检查效率。

(三)做好安全防范。上岗前要进行卫生、安全防护等培训,上岗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在检查询问过程中,要注意与受检人员保持一定距离,询问时不要正面与被询问人员对话,对话要尽量简洁,查验证件时要戴手套,要勤洗手或者用消毒液消毒,不要随意擦拭眼睛。

(四)加强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卡口管控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属地政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遇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措施方案2

一、总体防控要求

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分类分级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各个关口,扎实做好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

3.保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服务。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站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闭的,应由县级以上联防联控机制报经上一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加强信息发布。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的,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发布绕行路线等相关信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天上午9时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公示本辖区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情况。

5.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后,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人员隔离、精准流调、快速处置、全面终末消毒等工作,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验收合格后,立即恢复运行。

6.规范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属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

7.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公路防疫检查点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与抗原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

8.严格落实人员、物品、环境“三同防”要求,阻断五类病毒传播途径:公共接触部位随时消毒,阻断公共接触物交叉传播;在流水条件下按照“七步法”勤洗手,阻断手的传播;关键岗位员工佩戴护目镜、防护镜,阻断眼、口鼻传播;接触钱款、票据员工佩戴手套并随时洗手消毒,阻断钱款、票据传播;全员佩戴口罩,全力避免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开窗通风,阻断飞沫传播。

9.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司乘人员提高防护意识,落实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及时发布本区域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情况和检测要

求,引导公众做好自身防护,带齐查验资料,合理安排出行。

10.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地市防疫检查点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公路拥堵缓行、通行服务保障政策执行等情况监测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二、公路服务区室外

11.客流量大的服务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发布信息,采取措施适当控制入区车辆和人员数量,引导公众向沿线非繁忙或拥挤服务区均衡分流,确保防疫安全和服务质量。

1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高、中风险地区和冷链物流车辆的停放专区以及司乘人员休息专区、安装专用移动卫生间、户外卫生间,或者设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等货车临时专用服务区,实施闭环管理。

13.重点涉疫地区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启用物资中转站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物资中转站点原则上应设立在低风险区域,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

14.认真做好服务区涉疫滞留车辆人员的核酸检测、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保障工作。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指导下,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15.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涉疫地区车辆的加油专用通道。

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措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厅、州交通局等上级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市政总承包部、xx高速建设项目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守护好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体参建职工、农民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做好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相关通知要求各分部务必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厅、州交通局等上级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市政总承包部、xx高速建设项目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认真、切实做好各项防控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一)各分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分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工作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的分部一律不得复工。

—2—(三)制定周密的复工方案,层层分解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分部要做好与项目属地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相关的复工方案、措施、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五)各分部要设置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

三、做好复工人员排查工作(一)各项目部要认真制定节后复工生产任务计划,根据施工任务计划,合理安排作业人员、施工机械进场,保障作业人员入场有计划、有秩序。

(二)认真落实进场人员管控。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复工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建立返岗花名册,开展健康登记,详细落实每名参建人员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情况,做到百分之百掌握信息。对于湖北籍管理人员、一线工人,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一律暂缓返岗,对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的参建人员一律到各分部办公所在地进行自我隔离,观察满14天方可

返岗,隔离期从离开疫情重点地区之日起计算满14天。隔离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共同办公及住宿,早、中、晚要做好体温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xx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就诊治疗。对于一线农民工,要认真做好统计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农民工春节前后流向问题,着力加强省外农民工入滇务工人员统计,全面排查农民工是否来源于重点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

(三)在实行复工人员摸底统计全覆盖的基础上,要对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农民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可采取暂缓返岗或居家办公等灵活措施,待确认健康后再行复工;对体温异常的农民工,不得进入生产区。

(四)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各分部要对其及时给予关心关爱,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四、严格执行节后复工条件各分部要加强与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工作联系,服从地方领导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及时向相关领导部门上报复工申请报告,严格落实以下复工条件: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项目经理部、公司、属地防疫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二)各分部要加强项目驻地、职民工驻地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登记,真实采集和记录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负责外出采购。

(三)在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体温监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监测设备。工地要准备足够的医用口罩,储备足够的消毒液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并确保其他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四)在工地设置隔离观察室,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五)复工前要对工地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同时做好工地环境清洁、清理卫生死角工作。

(六)对工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工人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保障措施达到复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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