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餐饮平台频繁爆出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消费者是不能容忍,所以这些问题要及时得到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推动我县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强化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使食品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严防疫情过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9月底。

三、整治范围。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措施。(一)严查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严把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准入关。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有效。

2.是否严查已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变更信息,及时清退不具备合法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3.是否严格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人员是否按要求通过健康体检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在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方平台是否坚持每日对配送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4.是否严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菜单信息,凡发现涉及“活禽”、“野生”、“野味”等明令禁止经营品种的,是否立即下架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5.是否落实订送餐溯源制度。第三方平台是否如实记录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行驶路线、送达时间、收货地址以及送达方式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6.是否严格落实配送人员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期间,配送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并落实疫情防控所必需的个人清洁卫生措施。

7.是否严格执行“无接触”网络订餐配送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是否执行食安封签的使用和“无接触”送取餐服务,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2

为规范网络订餐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局文件要求,现决定从4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网络订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有力打击网络订餐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未开展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无证从事餐饮服务和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此次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至8月,为期5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上旬)。

各地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各第三方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把好平台所辖网络订餐单位“上线准入关、日常检查关、知识普及关",重点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网络订餐单位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建立入网订餐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定期核实更新;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入网订餐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网络订餐单位主体资质审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赔偿等管理制度,并在平台上公开上述制度。

3。对平台内经营信息进行检查,发现网络订餐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发现入网经营者无证经营、经营禁止性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

4。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订餐单位的有关信息。

同时,各地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网络在线与线下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掌握的网络订餐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餐饮单位网络订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南》(附件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中旬至7月底)。

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开展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专项检查。各级餐饮监管部门应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防止监管盲区和空白.

1. 网络订餐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

2。 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真实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文字信息及图片;

3. 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网上公示的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

4。 网络订餐单位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检查、抽检和违法查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屡教不改、问题频发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单位给予曝光,发动消费者共治监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8月).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针对辖区网络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同时,各地要将网络订餐检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重要内容,长期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网络订餐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在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乱象。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结合辖区网络订餐市场特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二)依法行政,确保实效。整治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一方面督促引导第三方平台规范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一方面强化网络订餐单位的整顿治理,对无证经营的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情况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强与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实现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二是畅通网上订餐投诉渠道,将投诉内容及时汇总反馈给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促进相关单位及时改进.三是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建立联络,鼓励与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鼓励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公布厨房照片或实时视频,使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加工操作情况.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监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负面舆情的发酵或炒作。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上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小结及摸底调查清单(附件2),于9月10日前上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

附件:1.《餐饮单位网络订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南》

2.《网络订餐餐饮单位摸底调查清单》

3.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4.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指导意见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3

为进一步规范小餐饮和网络订餐的经营行为,决定开展小餐饮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小餐饮和网络订餐的经营行为,做到线上线下餐饮服务水平一致,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单位

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局、环保局、执法局。

三、工作任务

(一)小餐饮单位

本次专项整治的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

以学校周边、城市主干道、商业街区、居民小区、医院周边、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单位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储存情况、规范加工制作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等为重点环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三大一严”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小餐饮单位专项治理。

紧紧围绕“三大一严”专项整治过程中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及时对本辖区小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一是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检查辖区内小餐饮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超负荷加工食品,不得提供凉菜和生食水产品;是否悬挂在墙上醒目位置。二是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落实。检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在岗从业人员是否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是否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三是查厨房场所设置是否合理。检查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的主体部分是否均设在室内,各功能区是否相对独立。四是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检查小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设立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设有满足需要的消毒设施、保洁柜和冷藏设备。五是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检查采购食品原辅料进货渠道是否规范,是否查验并留存相关票证;检查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和调味品、私宰肉和病死畜禽肉、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行为。六是查加工制作情况是否规范。检查是否设置满足需求的水池,分池清洗;检查盛放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是否生熟分开,冰箱内食品是否分类分层存放,生熟分开;检查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七是查餐饮具洗消保洁是否到位。检查是否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检查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是否查验其经营资质,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检查有无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清理和打击小餐饮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和调味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 网络订餐服务

1.及时掌握厦门入网餐饮服务者网店数据情况。每月20日,要求三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报送全量在营网店名单。

2.建立和维护网络订餐子库,方便利用子库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每月将三家平台定时报送的网店数据推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其中从事餐饮的网店导入网络订餐子库。

3.每周通报三家平台动态问题网店情况,督促平台及时核查处理。开发利用网监平台的“无证餐饮网店实时查询”、“许可证过期餐饮网店实时查询”、“网店执照注销查询”、“一照多用”等功能,定期公开三家平台网店资质问题网店数量和名单。

4.清理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质。重点清理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含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许可等)、超核准范围经营的行为。市市场监督局适时通过网络订餐子库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各区市场监督局要结合《厦门市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整治工作,利用网监平台,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要求,及时对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监督检查。一是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借用、伪造许可证等情况,是否在许可证主体业态后括号标注“网络经营”;二是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三是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操作情况,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储存情况、规范加工制作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一次性餐盒进货索证索票情况等。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依照市局《XX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当前我县一些行业和企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及在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情形较为严峻的问题,从8月下旬至12月底,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把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社会进展强县作出应有的奉献。

重点产品包括食品、消费品、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纤维制品、特种设备、农资等工业产品、进京产品和与奥运有关的产品;重点企业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等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地区包括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集中的生产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要紧任务和目标

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进展”的原则,开展以下4个专项整治,达到18个目标。

(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作坊的治理整顿,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格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用“地沟油”、“回收油”炼制食用油的行为;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进行生产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获证企业连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差不多条件的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纯洁水、冷冻饮品、白酒等食品和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蜜饯等高风险食品,所有进京、进奥食品。

重点单位:上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到敏锐地区的企业,显现过严峻质量问题的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并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企业100%落实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100%建立原辅材料进货、添加物使用、产品生产销售台帐或记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严格制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添加物违法行为;完全解决县城以上都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

(二)消费品、农资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对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农资等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的治理整顿,严格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冒用质量标志和冒用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吊销有严峻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证照。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加快10类产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

2、整治重点。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保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消费品、农资产品。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等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差不多排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和国家明令剔除的产品的生产得到杜绝,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到今年年底,100%排除农资无证和无标生产问题;农资产品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坑农害农、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生产单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其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情形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重要工序、工艺、检验检测等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分包和异地生产的现象;是否存在转借或者是变相转接许可证的行为;质量治理的责任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电梯和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等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产品是否通过监督检验;在制产品、库存产品及出厂产品是否合格等。

2、整治重点。

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从事制造、安装、改造、检验的单位和人员。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100%解决无证生产问题;差不多杜绝无相关资质上岗作业的问题。(特种设备科负责)

(四)絮用纤维制品的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加大对产品质量的抽查力度,严格打击在再加工纤维生产中使用禁用原料脱色漂白以及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集团购买者不依法履行进货验收义务的行为。

2、整治重点。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民政、医院、住宿业等集团采购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包括床上用品、软体家具、毛绒玩具等)。纤维、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的生产企业。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100%排除“黑心娃娃”;“黑心棉”问题得到有效操纵;纤维、絮用纤维制品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纤检所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时期开展。

(一)全面动员,自查自纠时期。(8月24日~9月15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此次整顿涉及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宣传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治理的专门规定》精神,使其了解国家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其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紧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拉网检查,集中整治时期。(9月16日~10月15日)

各相关科所要依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紧任务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企业底数,全面把握企业的差不多情形,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重点攻关,整顿提高时期。(10月16日~12月1日)依照拉网检查发觉需要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觉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进展。

四、工作措施

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提高质量、爱护安全的重大责任。要传承政治坚决、业务精深、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同意挑战,迎难而上,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施“重典”,下“猛药”,举全局之力,打好全市“整治行动”攻坚战。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各级打假办的作用,积极沟通和谐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深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区域监管人员要逐个企业进行检查,要做到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与执法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二)加大工作力度,务求“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治理的专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二是要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大案要案由主管局长亲自督办。重点查处一批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案件,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或存在地点爱护的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必要时请纪检监察、公安和检察机关提早介入。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要切实履行问责制度,对在整治活动中消极推逶、徇情枉法的,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要建立名优企业的联系,强化与名优企业联合打假机制,爱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要针对重点产品,突出安全类指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严肃处理生产严峻不合格产品的企业。

(三)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大力加强新闻舆论宣传,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全面展现质监部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行动、能力和决心,彰显质监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进展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树立质监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加大宣传“整治行动”的力度,扩大社会阻碍。要充分利用网络、信函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围剿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要通过新闻公布会、典型案例公布曝光、重大问题的跟踪报道等形式,营造浓重的高压态势,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力、威慑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

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整治行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使用等工作,编印有关整治行动的简报,随时向县政府、市局、有关部门、报送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形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情形,并按市局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行动期间,各相关科所要加强和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科所长负责,每天上午11点前,报送一次动态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不得瞒报、拖报、漏报。查处的货值较大或有较大社会阻碍的典型案件随时上报。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已付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