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采样点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方案精选6篇

2022-12-25

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核酸采样点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核酸采样点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方案1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和专家评估意见,统筹多方力量,及时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力争5天内完成目标人群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镇疫情防控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全市统筹、属地负责,分级调度、突出重点,网格管理、精准实施,对口支援、划片包干”的总体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和严重程度,科学调配全市核酸检测资源,快速有序、高质高效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三、工作机构

成立三都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联防联控办,由樊军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荣军、徐永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领导指挥、沟通协调与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力量不足时,可抽调驻镇各单位、各村有关人员临时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协调小组。

负责统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指挥、部署、协调疫情期间全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各部门、各村(居)按职责落实措施,做好队伍调度、资源调配、布点布局、人员动员等工作。

(二)镇卫生健康服务站。

负责上级下派全员核酸检测采样队伍的接待、食宿、相关物资供应。

(三)三都派出所。

选派警务人员负责现场突发情况处置,做好采样现场维稳工作;负责采样现场周边交通疏导,避免造成拥堵;为核酸检测提供全员人口信息数据支持。

(四)镇交通运输管理站。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防控区域道路交通管控。

(五)镇党政办。

负责全员核酸采样检测所需相关重点物资,包括且不限于一次性防护服、防护眼罩、隔离衣、防护面屏、医用N95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人员信息采集设备、采样管、检测试剂、消毒剂及消毒设施等物资的领取、储备、调拨、配送、补充等工作;为核酸检测提供大数据支持;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商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现场的应急通信、网络保障。

(六)镇财政所。

落实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培训、工作会议、物资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经费。

(七)镇统计站。

为核酸检测提供人口普查数据支持。

(八)镇城管队。

负责协调核酸检测医疗废物处置,做好各采样点及检测废弃物的转运、处置工作。

(九)镇应急事务中心。

负责统筹协调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帐篷等非医疗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

(十)国网三都供电所。

负责做好各采样点及检测机构电力保障工作。

(十一)镇宣传组。

负责核酸检测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

(十二)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成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责任到人;负责选择场地,设立采样点,做好现场检测设备配套设施、物资准备和现场组织、联络、保障等相关工作;发挥村组(居委会)干部、组长、党员、网格员、村医、志愿者的合力,开展地毯式登记、实施“敲门行动’’,确保联系到户,组织动员村(社区)全体村(社区)民参与核酸检测,确保不遗漏一人;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群众举报等手段,精准管理外来人员,及时发现重点人群;加强巡回督查,必要时利用路口卡点排查等办法,发现异常人员及时核实、报告、处置。

五、工作准备

(一)科学划分网格体系。

以村(社区)为单位,科学划定核酸检测责任网格至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市场、宾馆等最小区域,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全镇10个村3个社区确定采样点8个(见附件,根据实际可临时确定采样点),明确网格具体责任人员、采样单位、采样人员及检测单位等(每网格内日采样量应达网格内人群总数的1/2以上),确保每个网格有人联系、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实施。

采样点要确保在接到采样任务的4-6小时内可正式启用。

(二)摸底检测对象。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前,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动态摸清人员底数。

各村(社区)按照市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以责任网格最小区域为单位,迅速统计、确定辖区内核酸检测对象(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并详细填写检测对象信息表,及时报协调小组信息员,信息员汇总后报协调小组负责人,协调小组根据汇总情况研究确定辖区采样点布局和采样检测顺序,统筹调度采样检测力量,安排采样时间。

六、现场实施

(一)精准划定风险等级区域。

疫情发生后,镇协调小组将配合市协调小组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风险评估,2小时内划分防控单元和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划分风险等级的区域可以根据疫情波及范围按照小区(村落)、社区(村居)。

(二)调度力量组织核酸检测。

镇协调小组将立即组织本市检测力量开展采样和检测,并通过增加班次,调集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支援等方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

明确需要调集的机动检测队伍数量,即刻向上级申请支援。

(三)分级响应

1.单个村(社区、规模企业)

原则上由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共同负责采样;调集市内样本转运队伍,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市域内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检测;1日内完成采样、转运、检测工作,24小时内报告结果。

由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组织采样。

2.单个村(社区)多个组

原则上由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共同负责采样;调集市内样本转运队伍,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市域内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检测;1日内完成采样、转运、检测工作,24小时内报告结果。

由协调小组负责指挥,所在乡镇(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市卫生健康局指导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组织采样,必要时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参与检测。

由镇协调小组负责指挥,所在村(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技术指导小组进行指导。

必要时请求上级调配采样队及检测机构协助完成采样检测。

(四)规范设置采样点。

根据我镇地理条件和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我镇预备5个核酸检测采样点。

核酸检测采样点分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采集辅助区、临时隔离区,提前储备好设置采样点所需帐篷、取暖或降温设备、电脑、桌椅、身份证读卡器等,确保收到指令后能够快速布置采样点。

各村(社区)原则上以村卫生室或村委会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

采样点尽量充分利用城区地势平坦、开阔通风、空旷地带(如学校操场、广场、电影院等地)。

(五)合理配置采样人员

1.组织发动人员。

由村(居)委会抽调人员(或志愿者)组成,负责入户发动。

组织发动人员依托全国人口信息平台提前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负责告知村(居)民核酸采样前和采样过程中注意事项,指导村(居)民进行现场扫码及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帮助无法填写信息的人员扫码录入信息,并在登记前将人员分为5人或10人一组。

2.现场秩序维护人员。

由镇政府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

每个采样点每班次至少配备2人,负责将人员分流引导至不同的采样点,负责引导居民有序排队采样并及时离场。

3.现场信息登记人员。

每个采样单元每班次至少配备2名镇、村干部或志愿者,负责核实、录入居民身份信息,并对采样管与人员信息进行编号和关联操作。

4.现场采样人员。

采样人员主要由市、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经过培训合格的医生和护士组成。

每个采样单元每个班次至少配有2名医务人员,负责现场采样。

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5.样本收集转运人员。

样本收集和转运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

对各采样点样本进行集中收集、打包、标记,及时将采集的样本与检测机构进行交接,做好交接登记。

转运机构统一配备转运箱及专用转运车。

6.外环境消杀人员。

由镇协调小组安排城管等人员,按每个采样点2人配备,负责采样点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临时转运。

(六)合理设置采样点。

室内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可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作为核酸检测临时采样点。

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

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候检;登记区用于采样信息登记、编号、测温、发放采样管;采样区用于采集咽、鼻拭子;保障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物资等;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病人临时隔离等候转运。

如果为室内,应充分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毒1次。

采样点选择和布置,现场所需帐篷、桌椅等物资,及电力保障等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落实。

(七)现场样本采集

1.组织动员。

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通过新闻发布、政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防控力量在各村庄、学校、小区等张贴通告,入户或电话通知本村庄、小区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尤其要注意流动人口、走亲访友、酒店旅客等人员检测安排,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现场采样。

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距;采样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依次对受检人群开展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样本采集。

所有样本应进行系统化编号,鼓励采用信息化编号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3.特殊情况处理。

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分队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

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村(居)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引导至临时留观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4.医疗废弃物处理。

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包装袋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分批次运送到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

(八)样本送检。

由镇协调小组安排在若干个相近采样点配备转运车辆及司机,负责样本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建立市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包组的“三级分包”网格责任制(具体另行发文),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个网格有人联系、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服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强化人员配备、技术支持、设备配置和经费保障,要加强协调沟通,定期会商研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职责分工。

协调小组统筹调度各有关部门单位、村(居),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各部门单位、村(居)按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

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熟悉工作流程,提升实战能力。

(四)强化物资保障。

针对全员核酸检测和实施精准管控的工作实际,做好经费保障,备好全员核酸检测相关物资,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需求。

(五)强化舆论引导。

通过线上线下等媒体,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格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恐慌。

核酸采样点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方案2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机制、实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社会面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就近就便得到核酸检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全民配合”及“属地负责、市区分担”原则,以固定采样点为主,以流动采样车、临时采样点为辅的方式,综合各类人员采样频次,按照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各县区建成区以外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采样点。

二、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工信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和核酸检测医用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访部门及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相关投诉解释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供电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供电保障。

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三、检测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属于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xx〕130号)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规范开展核酸检测。

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狱、隔离场所等封闭性场所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其他重点人员在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等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每5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三)各县区其他常住居民及在同人员每10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一)各县区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定期派驻流动采样车,鼓励自行购置便民核酸采样亭和流动采样车,鼓励人口规模较大的小区适当增设采样点,人口较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平城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300个,云冈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150个,其他县区按照省定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

本市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于20xx年5月18日试运行,5月20日投入运行,各公共场所开始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月30日前根据实际采样需求情况进行采样点位动态调整。

(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其中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

鼓励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鼓励主城区充分利用阳光志愿服务站、药店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核酸采样服务。

鼓励在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或进行流动巡回采样。

(四)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维持原有的核酸检测途径及方式,属地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需求,安排流动采样队伍,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属地防控办。

两站一场、交通卡口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所需医用物资由属地提供。

(五)所有核酸采样点应以区为单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地址格式,便民采样亭/点外观整洁,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适当张贴形象标语,充分体现城市特色。

所有采样点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告知,鼓励采用创建微信小程序地图或在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上标注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动态维护,以便公众实时查询。

各县区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确定除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的其余各采样点工作时间,及时对外公布。

五、采样人员、检测能力配置及经费保障

(一)采样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医务力量参与核酸采样工作。

各区应有效组织管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核酸采样工作。

为缓解平城区无直管县级医院导致采样人员紧张的现状,市卫健委下放21家市管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至平城区和云冈区,充实属地采样队伍。

同时鼓励县区聘请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充实核酸采样队伍。

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体局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二)辅助人员。

各区应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具体采样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采样机构根据实际配置。

(三)检测能力。

各区应按照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xx〕129号)要求,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辖区内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

平城区要确保平城区疾控中心5月20日前投入使用,5月底前具备3000管/日的检测能力。

平城区自身无法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由市级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

在不考虑支援的情况下,各县区要达到仅依托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内可以完成对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按20:1混检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

全市的常态化核酸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全体市民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

所有采样点使用大同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员上岗前须接受至少3次系统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系统设计流程规范操作,每次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各区要负责做好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和指导,随时监测数据、纠正不规范的系统使用操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采样点命名规范、使用有序。

(二)样本采集。

各采样机构要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配备20合1混采采样试管和材料,全面开展20合1混采工作。

每个采样点要结合所辖人员实际配备足够的采样耗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严格一人一采一手消,确保采样质量和感控安全。

(三)样本转送。

按照“快转运”要求,各区要根据采样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转运车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样本中转站进行有效样本收集和转运。

各采样点要落实专人专车,每小时一次将样本转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应按每300-500管或每1小时转运一次的要求及时将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

所有转运人员应经过辖区卫体局组织的样本转运培训、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所有转运车辆要统一办理生物样本准运证。

(四)实验室检测。

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检测下限更低、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有效期更长的试剂盒,确保快速完成核酸检测任务。

平城区要及时、动态将采集点设置情况向市疫情防控办汇报,由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专班合理分配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避免超负荷接收样本导致样本积压情况。

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

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

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五)结果出具。

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中国疾控网,受检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查询结果。

各提供结果查询的信息平台要提前做好查询服务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各环节要密切衔接,高效运转,确保群众采样后8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提升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工作能力,确保检测有序、结果精准。

(二)加强服务保障。

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核酸检测费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费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执行,其他各县检测费用本级财政自行解决。

属地政府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机构运行维护及物资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政策宣传,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对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核酸采样点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方案3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作出部署。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9月底前,实现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

到20xx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完成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以下称第三方实验室)作用,合理布局分区域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形成快速反应的调集机制,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日常核酸检测能力。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县级医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日常检测需要。

各地按照地级以上城市城区每100万常住人口至少1家的标准和填平补齐的原则,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城市检测基地,城区常住人口低于100万的至少建设1家。

城市检测基地检测能力应达到1万份/天(份按单样检测计算,人份按混样检测计算),发生疫情时通过增加班次达到3万份/天。

城市检测基地原则上仅承担所在城市的工作任务,保障零星散发疫情核酸检测需要。

要加强口岸快速核酸检测和货物消毒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度。

(二)建设机动核酸检测力量。

1.建设公共检测实验室。

综合各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地理交通等因素,在全国选取100家大型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建设公共检测实验室。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平战结合、填平补齐”的原则,每个公共检测实验室要具备1万份/天的检测能力,配备移动方舱实验室(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及相关辅助移动设施,全国形成100万份/天的机动检测储备能力。

建设工作由所在省份组织实施。

2.组织购买第三方实验室核酸检测服务。

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推动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发生疫情时,按照下设实验室较多、分布较广、检测能力较强、资源调动效率较高等标准和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实验室参与核酸检测。

地方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三)建立片区机动支援制度。

综合人口、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及地理交通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8个片区,统筹片区内公共检测实验室、较大规模的第三方实验室等作为机动检测队伍,每个片区形成50万—70万份/天的机动核酸检测能力。

全国各片区划分及公共检测实验室配置情况见附件。

有关地方发生疫情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时,原则上应依托本地区、本省份检测力量,检测能力确有不足需要支援时,要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提出申请。

具体支援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从片区内调动机动检测队伍进行支援,片区内力量不足或本片区调动不便时从临近片区调动支援。

公共检测实验室相关人员交通、食宿及检测费用等由受援地方负责。

派出的`机动检测队伍检测能力按照以下目标确定,实现5—7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检测人数在500万以下的,日检测量通过混样检测达到50万—100万人份;检测人数在500万至1000万的,达到100万—150万人份;检测人数在1000万以上的,达到150万人份以上。

(四)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

各地要根据检测实验室规模配备足够的检测人员,建立后备人员梯队。

要制定操作性强的细化培训方案,组织对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第三方实验室检测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要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目前在岗技术人员的培训,新建扩建实验室增加的技术人员要在实验室建成时完成培训,做到机构和人员同时到位。

要充分组织调动现有医疗卫生人员,各检测实验室建设单位要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并根据检测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采样人员。

(五)建立核酸检测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目前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基础上,将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各类检测机构有关信息纳入,形成核酸检测机构目录。

同时,对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实验室的采样、检测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建立采样检测人员数据库。

核酸检测机构目录和采样检测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机构、人员根据相应权限掌握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力度。

各地要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保障相关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

要切实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财政资金等多种渠道资金。

允许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时参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收费,所收取费用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缴入国库,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所需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二)加强检测技术方法优化创新和检测物资供应保障。

已付费

点赞(0)
立即
投稿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