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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点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1
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进一步加强隔离人员管理,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隔离人员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
一、制定目的
进一步理顺隔集中隔离点工作机制,规范突发情况处置流程,强化各部门之间配合,及时堵塞漏洞,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出现阳性结果
三、应急措施
1.明确转运方式与转入地。
隔离人员在新冠核酸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阳性结果,立即启动预案,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县医院组织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医院负压病房实施隔离救治。
转运车辆要求如下:
(1)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转运下一例患者前应对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3)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2.做好转运途中安全防护,谨防疫情扩散。
各隔离点要提前做好阳性患者转出路线设计,尽量减少与进入路线交叉。
各环节防护要求如下:
(1)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
转运后需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2)病例防护。
病例转运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口罩和手套。
(3)车辆消毒。
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转运结束后,应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每个隔离观察室的检出阳性者不可同车转送,不可同车连续转送,做到转运一次消毒一次。
3.转运后处置
(1)隔离点消杀。
转运结束后,立即对患者活动与经过区域进行消杀,尤其是加强患者隔离房间、使用物品消杀,消杀过程严格遵守《新冠防控方案(第九版)》中《新冠疫情消毒技术指南》要求进行,消杀后半小时内严禁人员进入。
(2)核酸检测。
加强集中隔离点人员核酸检测,尤其是加强对隔离人员相关的隔离对象核酸检测,使用口咽、鼻咽两种方法进行采样,平行检测。
(3)加强工作人员人员管控,对隔离点工作人员进行排查,排查与患者有无接触史、接触过程中有无出现暴露,对隔离点所有人员实施健康检测,限制外出。
隔离点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2
1.集中隔离场所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要在复核确定后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2.接到阳性隔离人员转诊通知后,立即准备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口罩、帽子、手套、脚套、面屏,指导隔离人员做二级防护,等待专用负压救护车转运。
3.专用车辆到达后,首先用75%的酒精对其行李进行消毒,由工作人员安全引导到120救护车,保持1米以上距离。
4.阳性病例的房间、设施及物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及评估。
5.终末消毒后,房间进行通风30分钟,房间环境进行多点采样,进行核酸检测以评估风险。
6.立即对隔离点的所有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如出现可疑交叉感染时,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出现交叉感染的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隔离时间。
隔离点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3
一、医疗组接疾控通知,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入境人员时,立即向集中隔离场所专班负责人(姓名电话)和区疫情防治组(联系人略)汇报。
区疫情防治组向市疫情防治和专家组汇报,联系定点医院(联系人略)做好接诊准备,医疗组()联系市急救中心派出120负压救护车转运。
二、医疗组医师()及时与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沟通,告知要将其转运至定点医院,并做好个人防护和转运准备。
三、120负压救护车到达后,医师()与其核对该阳性人员的房间号、姓名等基本信息,并告知其安全转运通道。
四、120负压救护车将阳性人员接走后,医疗组医师()立即向专班负责人()和区疫情防治组报告该人员转运具体情况。
五、医疗组()督导消毒人员着二级防护对该阳性人员所经路线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记录。
六、医疗组医师()及时填写《医学观察处置服务记录》。
七、医疗组护师()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及环境采样工作。
八、环境采样结果未出之前,医疗组()通知专班和酒店所有人员不得进入该阳性人员房间。
九、若环境采样结果为阴性后,医疗组()督导消毒人员着二级防护进行室内终末消毒。
若环境采样结果为阳性,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隔离点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4
一)物资配置。
1.防护物资。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当配备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防护物资。
2.药品与急救设备。
配备听诊器等医疗器材、常用、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保障有常见病、慢性病的隔离对象正常用药,满足需要康复和看护的隔离对象相应需求。
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
3.消毒物资。
准备消毒剂(84消毒剂、含氯消毒泡腾片、75%医用酒精、消毒湿巾、手消毒剂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喷雾器、喷壶、医疗废物垃圾袋和垃圾桶等。
4.安防设备。
隔离场所内外公共区域均安装摄像头,保证24小时实时监控,并可进行隔离期间的回放;楼道内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办公用品。
应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对讲机等办公用品设备。
(二)建立管理制度。
集中隔离点需建立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隔离对象就医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制度;建立人员基本信息、健康监测记录、核酸检测记录和消毒记录等相关台账。
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集中隔离点启用条件。
集中隔离点应具备以下条件,经院内感染防控等专家或有关部门评估满足启用条件后方可启用。
1.集中隔离点需按照设置要求改造,验收合格。
2.防疫和应急物资到位。
3.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进驻集中隔离点。
4.建立工作制度和相关台账。
5.配有转运车辆。
(四)隔离对象管理流程。
1.隔离对象信息推送。
辖区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隔离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基础疾病、精神疾病,服药情况,是否有需要陪护的儿童、老年人、无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为孕产妇等)等信息进行登记,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及时向集中隔离点推送隔离对象名单与基本信息。
2.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