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著作拥有自己的版权,想要盈利使用就要签订相关的合同授权,否则就是侵权行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影视版权转让合同范文,欢迎阅读。
影视版权转让合同范文1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版权转让: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3.……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
_________%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与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六)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机械复制许可权
_________%
(七)作品(或译本)的公共租赁报酬征收权
_________%
(八)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版者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结算销售额及依本合同所获其他收入的帐目,并于_________日内将版权许可人应得款项汇至其帐户_________上。
第十三条对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译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应收集剪报、介绍、评论等,并将一份副本寄送版权许可人。
第十四条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均由版权许可人保留。
第十五条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权利,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经版权许可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遇有出版者停业清算情事,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归于消灭。
第十七条如于第六条所定期间,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译本)(或使作品(或译本)绝版或脱销并未能于6个月内印行新版供应市场),版权许可人应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义务。该期限届满后,或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_____册以下时,版权许可人可撤销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但不影响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届时应得报酬的请求权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亦不影响出版者依本合同获权授予第三人许可的效力。经版权许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库存图书_________册以上者,推定图书脱销。
第十八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由_________(某国法院)管辖,本合同和履行适用_________(某国)法律。
第十九条双方另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许可人:_________出版者:_________
影视版权转让合同范文4
电视剧版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受让方):法人代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地址: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音乐作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信息
1、名称:《》(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
1);
2、曲作者:身份证号:词作者: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2)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一次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买断费用:人民币___元整(__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__%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____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三、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享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影视著作拥有自己的版权,想要盈利使用就要签订相关的合同授权,否则就是侵权行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影视版权转让合同范文,欢迎阅读。
影视版权转让合同范文1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版权转让: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