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维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维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1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
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
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
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
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
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
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
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
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
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
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2、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
以谋利为目的的上访,许多就是上访专业户。
这些上访专业户主要呈现出四个特征:一是从年龄上看,上访专业户一般在40-60岁之间。
在这一年龄段的人,人生阅历丰富,精于人情世故,这可能是他们善于上访、跟政府周旋的重要原因。
二是从上访次数来看,上访专业户上访次数多,上访频率较高。
他们不断地挖空心思,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去上访谋利。
一旦他们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或者依据之后,马上就动身上访。
有些上访者甚至一个月要上访好几次,成为当地政府的“熟人”和地方社会的“名人”。
三是上访专业户懂得法律政策,精于钻政策法律的空子。
四是上访专业户善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
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
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
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
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
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
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
对于那些敢于做事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要看得“重”些,肯定要“多”点;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
对那些不愿做事或不适合从事维稳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维稳战线的战斗力。
**经济区信访办
维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2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我国经济结构在不断调整中,对于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造成一定影响,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主要通过讲述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相关特点,根据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相关解决办法。
新形势下,我国信访维稳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由于时代科技进步,人民相对法律意识提高,对于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力的行为,懂得通过信访的途径,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自身和企业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虽然大家具有维权意识,但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还是相对薄弱,信访过程中信访人的过激行为依然存在。
所以,相关部门认真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及时解决矛盾,才能真正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和谐。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非常重要,但目前信访维稳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一、信访维稳工作概述
(一)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内涵
信访是企业基层员工和广大老百姓通过向当地信访办求助,解决自身与相关企业的矛盾的一种合法方式。
但是由于有些信访人态度过激,在信访的过程中,也会做出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所以,信访维稳工作能否有效进行直接影响着当地的社会治安,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迎来了巨大挑战,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对信访维稳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出“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等相关信访工作指示。
从某种意义上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也是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维护广大基层人民合法权利的一种方式。
(二)
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特点
我国经济目前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长速度有变动,经济结构有调整,各企业需要适应前期相关经济政策,
随着深化社会经济改革的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大,经济不稳定性增加,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信访维稳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信访人数逐渐增加,并且由信访人逐步趋向于集体化,信访人需要被解决的相关问题多元化,且信访人的态度朝着更差的趋势发展,甚至出现自残等过激行为,缺少相关法律意识,信访人打标语,拉横幅,围堵当地政府等种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依然在发生。
总而言之,目前我国信访维稳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必须提高工作能力,才能切实解决问题。
二、信访维稳工作的积极意义
(一)信访维稳工作顺利进行有利于企业经济发展
信访维稳工作内容大部分是沟通企业和相关基层员工之间的矛盾,二者之间存在矛盾,说明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信访维稳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发展。
如果顺利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会发现企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完善企业的经营模式,增进企业与基层员工的沟通交流,既保障了基层员工的合法权利,又促进了企业经济发展。
(二)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
通过解决信访人的问题,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方法,由于信访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直接牵扯到利益纠纷,很容易让人情绪极端化,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举动,不仅与自身无益,甚至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造成社会治安混乱,所以努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信访维稳工作能否有效进行,直接影响当地的社会治安。
(三)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法治国家,通过信访这一个途径,广大基层人民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自身面临的问题,有助于人民解决自身问题,维护广大人民合法权益。
三、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访人法律意识薄弱
信访这一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通过不合法的途径,不仅扰乱社会治安,严重的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新形势下,依然有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不懂得通过正规途径解决自身问题,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依旧有一些人拉横幅,打标语,围堵政府大门,严重影响了市规市容,影响其他工作顺利进行。
(二)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存在问题
信访维稳工作可能涉及到各种各样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复杂问题,很多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存在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如果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存在问题,就不能帮助信访人解决实质问题,将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到底。
很多信访人提出来的问题,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相关条例,如果缺乏专业的法律人员,就不能有效帮助信访人解决相应问题。
在国有企业发展中为了维系自身稳定发展,确保自身能够在深化改革中取得新的突破,降低出现矛盾问题的几率,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极为必要。
信访维稳工作是企业凝聚人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手段。
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企员工思想意识发生了明显转变,如此也就对于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稍有不慎就容易激化矛盾,针对新形势下的国企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创新优化需要高度重视,需要明确工作原则和思路,提升作用价值。
一、新形势下的国企信访维稳工作
(一)国企信访维稳工作新特点
当前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着较高难度,工作压力较为突出,这也是最为主要的特点。
从国有企业自身发展层面来看,目前很多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自身在转变中必然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同样也存在着较多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在当前新形势下表现更为突出,进而也就容易加大信访维稳压力。
比如对于国企员工较为关心的退休待遇、“三供一业”以及因病返贫等问题,都容易成为矛盾点,也是当前国企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目标。
从新形势下的国企员工思想意识变化入手进行分析,受到互联网普及以及多元化社会背景的影响,当前国企员工的思想同样也呈现出明显的复杂性,虽然总体素质越来越高,不会出现恶性闹事现象,但是往往出现的矛盾和提出的问题同样也越来越尖锐,信访维稳的压力同样也更大,越来越难以化解。
(二)国企信访维稳工作现状
当前国企信访维稳工作面临更高要求,工作人员的压力也比较大,虽然整体工作水平确实相对越来越高,但是在具
体工作落实中依然会表现出一些缺陷,也会导致事件恶化。
比如现阶段依然存在一些信访维稳工作人员不具备清晰认识,不仅仅认识不到信访维稳的重要性,同样也没有认真分析新形势下面临的新要求,致使信访维稳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作风不良,难以及时解决和化解信访问题。
另外,从信访维稳工作的具体执行流程上来看,当前同样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缺陷,尤其是标准化程度不高,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相关责任制度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
从信访维稳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来看,很多工作人员依然仅仅沿用传统工作模式,过度依赖自身的话术,给信访群众一种只靠嘴皮子的感受,难以赢得信访群众的认同,容易激化矛盾。
当然,现阶段信访维稳工作的压力较大还和工作对象存在密切联系,因为国企职工滥用信访权利,甚至是别有用心,无理取闹,信访维稳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思路
(一)預防为主原则
因为新形势下的国企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着较大难度,如果在事发后再处理必然也就存在较高压力,坚持预防为主和主动作为的基本原则也就显得极为必要。
国企信访维稳工作人员需要重点了解常见隐患问题,发现问题的苗头,如此也
就可以在矛盾发生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缓和,避免出现恶性事件。
基于此,国企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应该尽量避免仅仅待在办公室内等待国企职工反馈问题,而应该更加关注对于社情民意的调查了解,力求全面了解国企员工现状,重点把握其存在的忧患问题,明确隐形矛盾,深入分析矛盾根源,进而判断如何予以解决和应对,将矛盾控制在最小程度上。
当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然需要促使各个国企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能够具备较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主动深入基层群众,认真倾听员工心声,关注一些热点问题,规避传统官僚做派和形式主义问题。
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国企职工隐性矛盾问题,除了要完善构建信访渠道外,往往还需要为国企职工提供随时反馈诉求的渠道,增加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和基层职工的沟通力度,体现更强预防作用。
(二)以人为本原则
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在面临较大难度时,必然需要充分关注国企职工,针对信访人员加大重视力度,在具体工作开展中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将国企职工利益放在首位。
对于很多信访群众而言,主要就是因为自身应有权益受到了损害,如果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能够在自身工作开展中表现出对于信访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力求维护好群众利益,必然也就可以赢得信访群众的认同和理解,有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
在以往国企信访维稳工作中,很多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关注信访群众的利益,而是以解决问题为着眼点,力求能够压下问题,避免矛盾恶化,忽视了信访群众的感受,反而容易激化矛盾。
基于此,未来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必然需要坚定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职权能力,努力为信访群众谋利益,维护其应有权益,办实事,最终才有助于解决问题。
(三)协商调解为先原则
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的开展还需要关注于方式方法的灵活选用,一般而言,坚持协商协调为先是重要原则,也是缓和矛盾和处理问题的关键举措。
针对信访群众反馈的相关问题,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往往需要充分协调企业和员工的关系,邀请双方坐下来协商,在详细全面倾听双方各自想法的基础上,有效运用多种行政调解手段,寻求两者都能够满意的方案,形成矛盾解决效果。
这种协商协调为先的做法可以有效减少专政力量或者是法律途径的应用几率,进而避免对于国企产生不良影响。
在协商协调工作开展中,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往往面临着较高要求,工作压力同样也比较大,如此也就必然需要重点围绕着自身综合能力予以提升,有目的地学习一些管理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知识,在做好企业
和信访群众之间沟通桥梁作用的同时,针对两者的矛盾点予以有效解决和缓和。
(四)坚持政策底线原则
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虽然面临较大难度,但是这并不代表可以在解决问题时抛弃原则底线,任何问题的处理都需要坚持政策底线,避免出现有违政策的行为,杜绝一味迁就和妥协。
基于此,各个国企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必然需要首先明确政策底线,对于我党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全面掌握,杜绝自身主动违背。
在针对信访群众开展相关工作时,同样也需要重点阐明相应政策底线,以求赢得信访群众的理解,减少信访群众无理取闹的行为。
当然,坚持政策底线必然会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压力,要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能够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更为讲究方式方法,可以适当妥协,但是不能在政策底线下妥协,应该力求维护政策严肃性,在此基础上解决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