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出现食物中毒的事件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下面小编整理了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食物中毒事故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计财科、监审科、勤办、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2、中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担任,教育局具体抓相关工作的有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集食物中毒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撰写食物中毒的书面报告,对外发布信息报道,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

(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等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5)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

(6)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事故预防(事先)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片教育辅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对下属教学点、对口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急处置(事中)

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由县教育局会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县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较大食中毒事故,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市级预案,本预案必须先行启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先行启动市、县两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后,报省教育厅请求启动省预案,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报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直拨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发生校园食物中毒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到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县教育局须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4)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重视信息续报和结案报告,直至事故处理情况处于稳定。

2、先期处置

发现师生饭后有较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

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立即将事故报县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为使我园发生突发性急性食物中毒或者传染病流行时,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做好中毒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研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二、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幼儿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毒物时,须立即采取措施,将中毒病人就近送有关医疗机构病防治,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须立即向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校防治领导小组立即协助有关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救护组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病人进行抢救治疗;

(二)将发生中毒的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知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协助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有关人员,携带相关仪器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并对毒物现场进行监测,确定毒物的性质、种类和现场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为中毒病人的抢救治疗和鉴定提供依据。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校医应采取的措施

将中毒病人就近送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须立即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上报的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一)保健医生协助卫生防疫、临床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对病人进行及时抢救治疗,对疫情流行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严密监视疫情或者病情,并将疫情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

四、领导小组具体任务

发生重大传染病或者群体性食物中毒,学校要成立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园内的疫情防治组织、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通报疫情动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幼儿园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一、目的

为了确保矿井现场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能够得到有效救治,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同时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应急人员对本预案的熟练程度等,也通过演练使预案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能够范文九九网得到及时修订、完善。

二、演练内容(科目)

1、人员的抢救;

2、现场封锁;

3、食物封存和取样。

三、指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说明:括号内的人员不一定能到达现场,我们就按正常情况下开展演练。

四、参加演练人员

组织机构人员、义务消防员、义务急救员、食堂人员。

五、观摩人员

矿生活区休息人员及办公室人员。

六、演练日期和地点

演练时间:2013年3月4日。

演练地点:办公区

七、物资准备

1、食堂熟食取样的皿器:5只

2、中毒病人使用的单架:1付

3、运送病人的急救车辆一辆。

4、现场保护的标示栏绳(警示带);

5、对讲机四部;

6、急救药箱一个。

幼儿园出现食物中毒的事件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下面小编整理了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食物中毒事故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计财科、监审科、勤办、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2、中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担任,教育局具体抓相关工作的有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集食物中毒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撰写食物中毒的书面报告,对外发布信息报道,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

(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等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5)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

(6)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事故预防(事先)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片教育辅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对下属教学点、对口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急处置(事中)

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由县教育局会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县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较大食中毒事故,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市级预案,本预案必须先行启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先行启动市、县两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后,报省教育厅请求启动省预案,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报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直拨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发生校园食物中毒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到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县教育局须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4)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重视信息续报和结案报告,直至事故处理情况处于稳定。

2、先期处置

发现师生饭后有较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

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立即将事故报县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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