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精选篇1
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发生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简要经过等)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当遂级上报遭到困难时可越级上报。
二、发生四级重大事故,报至省建设厅的时间不应超过3小时;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报至省建设厅的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三、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2小时内将《重大事故报告书》按规定的程序报至省建设厅,事故发生4日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省建设厅汇报,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省建设厅领导一同赴建设部汇报。
事故发生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来厅汇报时,应呈报如下资料:
a、《重大事故报告书》
b、事故分析原因、事故详细进过、已采取的措施。
c、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三级以上事故必须提供不少于15分钟的录像)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不少于15张)或摄像(不少于15分钟),进行初步调查取证。
五、重大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由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发生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发生三级重大事故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人民政府批准。
六、重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十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调查组的其他成员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可宣告结束。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明确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
(3)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七、组织事故调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就是是否可以结束调查工作作出明确结论,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处理结案报告,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宣布结案。
八、一、二级重大事故应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80日,三级重大事故应在6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00日,四级重大事故应在4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60日。
九、工程建设生产重大事故实行结案案归档制度,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结案归档制度,重大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处理的全部资料要归档,并报一份到省建设厅备案。归档资料应包括:
a、《重大事故报告书》;
b、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现场的照片及录像;
c、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事故结案报告等。
十、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常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由其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及时、科学、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理,确保在最短时限内开展救援工作,使救援工作更加有效,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危害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建设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人为本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一旦发生建设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达到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事态不扩大,并皆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排除险情。
2、应急救援机构,一旦街道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队伍出动,按照各自分工及有条不乱的展开施救,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尽可能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1)、组成建设工程重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工地负责人为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现场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讯网络。
2、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统一组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实施,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建设督促做好该小区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特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估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消防、施工用电、施工机械机具、高处防护、三宝四口防护等安全设施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领导小组组长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开展工作,需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核销出事故危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搞好应急救援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4)事故单位为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真实情况,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提供必要的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队伍实施。
2、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十四、救援组人员名单:赵某某,孙某某,杜某某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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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精选篇1
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发生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简要经过等)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当遂级上报遭到困难时可越级上报。
二、发生四级重大事故,报至省建设厅的时间不应超过3小时;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报至省建设厅的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三、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2小时内将《重大事故报告书》按规定的程序报至省建设厅,事故发生4日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省建设厅汇报,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省建设厅领导一同赴建设部汇报。
事故发生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来厅汇报时,应呈报如下资料:
a、《重大事故报告书》
b、事故分析原因、事故详细进过、已采取的措施。
c、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三级以上事故必须提供不少于15分钟的录像)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不少于15张)或摄像(不少于15分钟),进行初步调查取证。
五、重大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由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发生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发生三级重大事故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人民政府批准。
六、重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十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调查组的其他成员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可宣告结束。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明确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
(3)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七、组织事故调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就是是否可以结束调查工作作出明确结论,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处理结案报告,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宣布结案。
八、一、二级重大事故应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80日,三级重大事故应在6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00日,四级重大事故应在4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60日。
九、工程建设生产重大事故实行结案案归档制度,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结案归档制度,重大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处理的全部资料要归档,并报一份到省建设厅备案。归档资料应包括:
a、《重大事故报告书》;
b、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现场的照片及录像;
c、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事故结案报告等。
十、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常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由其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及时、科学、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理,确保在最短时限内开展救援工作,使救援工作更加有效,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危害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建设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人为本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一旦发生建设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达到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事态不扩大,并皆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排除险情。
2、应急救援机构,一旦街道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队伍出动,按照各自分工及有条不乱的展开施救,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尽可能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1)、组成建设工程重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工地负责人为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现场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讯网络。
2、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统一组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实施,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建设督促做好该小区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特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估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消防、施工用电、施工机械机具、高处防护、三宝四口防护等安全设施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领导小组组长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开展工作,需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核销出事故危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搞好应急救援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4)事故单位为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真实情况,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提供必要的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队伍实施。
2、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十四、救援组人员名单:赵某某,孙某某,杜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