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选1
学生健康成长是事关每个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大事,教育集团坚持“科学防范,正面引导”的教育防治理念,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有效的预防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学校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并完善预防校园欺凌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
同时成立由校领导、安全干部、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快速处置小组,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科学、高效处置。
二、加强全员培训,落实育人目标
向全体师生发放《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提高广大师生对欺凌和暴力危害的全面认识;针对相关教师开展处置学生矛盾和有效沟通等方面策略培训,增强教师识别和制止校园欺凌的技能;强化班级管理团队育人目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三、重视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完善“法制校长”机制建设,落实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四、开展主题活动,杜绝欺凌发生
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形式,结合情境化生本德育“3+N社会融合教育”活动,开展防欺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培养学生正确的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五、注重日常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不定期对学生开展专项调查和清查,严格禁止和查缴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
同时重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充分利用保安校园巡查,日常监控监督等手段,及时制止校园欺凌倾向。
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避免“破窗效应”。
六、强化家校合作,增强育人效果
关注学生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拓宽家校信息互通渠道。
通过家长会、钉钉群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关心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七、注重综合治理,净化周边环境。
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赢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少年欺凌在校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必须继续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确保校园平安、和谐,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以上就是对教育集团展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总结,有了集团的多举措工作,相信校园安全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选2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要求,雷山学校围绕制定校园欺凌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举行多种形式法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进行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秩序状况调查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现将第一阶段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
组长:汪志刚副组长:程春旺杨建勋李鹏
现场防护组:万金贵、汪芬、相关年级组长、相关年级体育教师
疏散引导组:李慧敏、冯琼妮、相关班级老师
通讯联络组:毛爱枝、相关班主任
现场救护组:汪金鹏、邹辉、相关班主任、相关当事人。
2、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
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保安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防范,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
校园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校的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救助制度,全面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
一是要通过思政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是聘请法治副校长进行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开展专题教育。
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会队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
各校园要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分析学生的家庭特点、成长过程、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及早研判学生欺凌发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对有不良倾向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完善“五档一册”,即:《学生家庭成长档案》《学生日常行为观察档案》《学生正向引导档案》《学生行为矫正档案》《学生整体发展档案》《学生“反欺凌”行为手册》,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培训
1.加强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引导。
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家校钉钉群、致家长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使家长增强对学生欺凌危害性的认知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不能忽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更不能纵容。
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要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强家校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参观、接待活动,积极开展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增进双方管教和辅导学生的方式、理念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3.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
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预案、处理学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强安全防范。
各校园要完善安全巡查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特别是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场所如宿舍、校园角落、厕所及隐蔽场所的巡查。
有住校生的要特别注意巡视、查铺。
要及时收缴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坚决杜绝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学生放学或就寝后下班,避免因学生脱离成人监管实施欺凌和暴力。
2.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
关注校园周边闲杂人员,防范街角少年拐带、欺侮在校生,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
发现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抽烟、无故逗留、穿奇装异服等情况时,提醒学生不与他们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当地公安、社区等部门和单位通报,由公安部门、社区协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对同意入校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主动保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部门的联系。
(六)拓宽学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过主题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讲出自己实施、发现、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2.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无记名举报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
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调查的频次应每学期至少1次。
3.通过教师日常与学生交流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教师通过学生的异常行为发现欺凌和暴力线索。
4.通过在班级、宿舍设置学生安全员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
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
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
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
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2021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2021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