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国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国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庆”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月**日前开始至*月**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广西人游广西”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4、指导景区充分挖掘文化内涵,从文化角度梳理改正景区景点中存在的明显问题。
(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检查
1、了解掌握辖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的基本情况。
2、检查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风险评估,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全面消毒、人流管控、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是否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3、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向社会发布恢复开放信息,加强公共科普防疫知识宣传,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文化市场(文博物单位)经营场所、旅行社和导游,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等。
1、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处置办法);是否按要求年度计划年进行了演练,演练档案完整。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佐证记录。是否制订了场内巡查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巡查记录。
2、安全生产(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消火栓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处于醒目位置并易于取用,灭火器箱无变形,可以顺利打开。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无阻,是否设置有明显指示标志,是否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
旅行社经营情况。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旅游目的地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有无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旅游经营行为。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真实、规范。是否租用有资质旅游包车及合同签订协议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
3、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是否针对汛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危险区域(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特种设备(电梯、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未开放景区(点)管理情况(是否有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告知、相关措施等)。是否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星级饭店。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客房设施、燃气锅炉,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紧急逃生路线及维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落实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虽有好转,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生活秩序恢复以及人群跨地区跨国境流动,面临着较大的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为了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附件1),对在全区范围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国庆”期间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游客服务保障工作,提振信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在“国庆”假期前后发生人员聚集风险,并带来严重后果的旅游景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国庆”假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在4月30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于每天12:00前将旅游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国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周晓婕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进一步加强景区内场所管理,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重点防范景区游客中心、餐饮购物店、演出场所、室内场馆、密闭空间、交通工具等区域,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加强清洁消毒,采取人员分流疏散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
严格落实景区室内演出、大型聚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游客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
2.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常态化疫情防控。
加强进入酒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进入酒店人员要落实好凡进入必体温监测、凡进入必扫场所码、凡进入必佩戴口罩、凡入住必实名登记信息等要求,特别对疫情发生地实施红、黄码管理的人员要重点检查“两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
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必须佩戴口罩。
勤清洁厕所,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
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
同时,强化员工自我防护,全力做好酒店员工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管理;
严格做好酒店通风、消毒、食品安全等必要工作;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管理规定,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
旅行社分社在参与组织省内旅时,要根据自身运营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全行程佩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消毒、健康监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要通过电子行程单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所有旅游团队信息,加强随团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本旅游团队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与游客目的地防疫部门的沟通,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数字影院、演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
要严格执行入场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硬性防控要求。
数字影院、演艺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专人全场巡查要求,督促观众、上网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及时排查隐患,补齐疫情防控漏洞和短板。
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合理控制线下活动,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暂停或推迟各类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倡导群众文化活动线上开展、线上参与。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对于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
对尚未审批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近期暂停受理,坚决防止聚集性、输入性疫情发生。
5.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接待设施、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
坚决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扫码进入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
对配备住宿和餐饮服务的乡村旅游景区,严格做好客房内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桌椅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
要严格餐具消毒,就餐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禁止聚集性用餐。
6.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
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坚持活动区域日消毒制度,对走廊、楼梯、门扶手等进行及时消毒通风,对公共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清新干净整洁的健身环境。
测量体温并严格查验进馆(场)人员“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
室内场馆实行限流错峰,馆内活动人员控制在16人以内,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活动期间仅限于日常健身,禁止进行身体接触性竞技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一办、两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
按照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管控有力、足额保障的要求,严格实行疫情防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文体旅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角落,做到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
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
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模糊、麻痹松懈、擅离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