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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我们学校制订了学生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一、我们学校成立了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各班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对本校的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和指导。

二、我们制定了学生交通安全守则。在校内,学生不准骑自行车。学生自行车要按学校规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两锁”,摆放整齐。学生自行车不得放到老师的车棚、各楼梯口及其他非停车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点。学生自行车要锁、牌齐全,严禁骑“黑车”。行人要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果没有人行道,则要靠右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按交通指示灯走人行横道或斑马线,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准在公路上踢球、跳绳、溜冰、表演玩耍,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护栏。学生一律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自行车上学时的车铃、车掣反应器必须齐全有效,不准双手离开车把,不准站在后架上,不准一人蹬车一人扶把,不准赛车或玩车技,不准追汽车斗气,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拖带,骑车时不准勾肩搭背,不准互相追逐,不准并排行车,不准在车把上悬挂影响转向的物品,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不准在马路上学骑车,通过陡坡时不要高速滑行,连串或曲线竞驶,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走路、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中午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三、交通事件发生后,我们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交通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交通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交通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往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对于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为了进一步确保交通安全,我们采取了一些相关措施。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我们会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并开展自护自救。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会提前向县教育局备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

通过以上措施和规定,我们学校将能够更好地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及时、迅速地处理交通事件,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我们将继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本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为王积分(镇委副领导),副总指挥为付林(镇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总指挥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事故报告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包括勘查现场情况,固定事故车辆位置,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出被困人员,现场诊断急救,清理现场。

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我乡的交通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交通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实行群防群治;以预防为主,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和需要及时报告的其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涉外交通事故。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龙坝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如遇特殊情况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领导代为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和交警中队队长担任。成员由乡各站办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保险站、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部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交警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队队长担任,副主任由公路站、农机站负责人担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应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进行补充和调整。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职责如下:

(一)组织有关单位快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职能职责要求迅速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五)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通讯报道稿件必须经有关指挥长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一)乡政府办、经济发展办参与安全事故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牵头负责专家顾问组,提供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补救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组织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和撤离,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住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控制和逃逸犯罪嫌疑人员进行追捕,并牵头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三)乡应急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负责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将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组织客运车辆参与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和运送,参加客运车辆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处理及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乡农机站牵头召集拖拉机、农用车、农业机械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提供肇事车辆技术支持和评估、鉴定,参加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4

为了更好地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证全镇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贯彻落实省、市、县防灾减灾各项会议精神,结合我镇的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防汛、抢险、抗灾的思想准备,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汛期道路安全畅通,努力为全镇防灾减灾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委会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指挥小组,加强对公路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xx负责井潭村和湖岭村;xx负责周家村和金前村;xx负责岔口村;xx负责文山村;xx负责大坑源村。

各村委会要修订和完善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工作职责

在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要求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在镇防汛指挥部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执行指挥部和上级部门的处置决策,迅速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各村委会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提出行动处置的建议;

3、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处置工作情况;

4、按要求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各村委会开展处置工作。

各村委会工作职责

在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具体组织人力负责实施现场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2、按照安排,参与、协助有关抗洪抢险等工作;

3、及时上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工作建议。

四、工作措施

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迅速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汛期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抗洪抢险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一)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等险情信息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先行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迅速报告镇防灾减灾指挥部。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各村上报的信息后,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与畅通。

(二)及时采取强力措施

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快速及时反应,积极维护灾害现场交通秩序。要在镇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灾害现场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保障救灾车辆和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灾害发生区域通过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员发布交通信息,引导车流。交通管制措施持续24小时以上的,应当通过发通告和通知向社会公布。

2、重视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质量。要主动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严格按照公安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信息交换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信息交换和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要加强道路信息的沟通,密切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处置突发事件。

3、合理安排勤务,加强对重点道路的巡查监控。针对本地汛情特点,安排足够的人力,合理调整勤务,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监控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等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监控密度,发现水毁、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严禁车辆冒险通行。对受洪水围困的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要迅速采取疏散人员等措施。

4、深入排查危险隐患道路,及时进行有效治理。根据本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道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季节性安全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以及易积水、易塌方等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对暂时得不到治理的路段和桥梁,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时采取设置警告标志和告示牌的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加强道路交通疏导,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的安全畅通。在防汛期间,对运送救灾物资、抢险人员的车辆和执行紧急防汛抢险任务的指挥车辆,要实行优先通行的原则,确保送往灾区的各种物资安全抵达。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汛期险情过后,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尽快恢复道路交通,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同时,对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汛情发生时,包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防汛期间,各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务必树立全局观念,一切行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凡发现有不执行上级命令,擅离岗位,贻误指令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防护。切实完善抗洪抢险装备,为一线抢险救灾人员配齐雨衣、雨鞋、警示牌、电筒、救生衣等必要装备。并注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救灾人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四)开展实战演练。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成员开展对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教育和培训,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措施等关键环节。同时,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增加抗洪抢险的经验,提高应对灾害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完善预案。

(五)落实值班备勤。防汛期间,各村委会要严格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足够的人力加强值班备勤,积极做好防灾减灾的各种物资准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功能完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发挥作用。

(六)做好信息报告。各村委会在防汛期间,要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村委会遇到辖区发生重大汛情以及因此造成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道路损毁等情况,要迅速上报至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到重大险情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报上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5

一、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免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了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以及公司停车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进行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如果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如果事故现场局面复杂,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以尽量减少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

8.车辆驾驶人员应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难以移动,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如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应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如果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应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到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如果火势较大难以控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要做好自我保护,将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当事人应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的大小,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各项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如果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准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和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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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我们学校制订了学生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一、我们学校成立了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各班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对本校的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和指导。

二、我们制定了学生交通安全守则。在校内,学生不准骑自行车。学生自行车要按学校规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两锁”,摆放整齐。学生自行车不得放到老师的车棚、各楼梯口及其他非停车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点。学生自行车要锁、牌齐全,严禁骑“黑车”。行人要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果没有人行道,则要靠右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按交通指示灯走人行横道或斑马线,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准在公路上踢球、跳绳、溜冰、表演玩耍,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护栏。学生一律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自行车上学时的车铃、车掣反应器必须齐全有效,不准双手离开车把,不准站在后架上,不准一人蹬车一人扶把,不准赛车或玩车技,不准追汽车斗气,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拖带,骑车时不准勾肩搭背,不准互相追逐,不准并排行车,不准在车把上悬挂影响转向的物品,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不准在马路上学骑车,通过陡坡时不要高速滑行,连串或曲线竞驶,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走路、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中午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三、交通事件发生后,我们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交通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交通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交通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往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对于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为了进一步确保交通安全,我们采取了一些相关措施。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我们会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并开展自护自救。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会提前向县教育局备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

通过以上措施和规定,我们学校将能够更好地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及时、迅速地处理交通事件,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我们将继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本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为王积分(镇委副领导),副总指挥为付林(镇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总指挥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事故报告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包括勘查现场情况,固定事故车辆位置,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出被困人员,现场诊断急救,清理现场。

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我乡的交通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交通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实行群防群治;以预防为主,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和需要及时报告的其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涉外交通事故。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龙坝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如遇特殊情况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领导代为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和交警中队队长担任。成员由乡各站办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保险站、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部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交警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队队长担任,副主任由公路站、农机站负责人担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应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进行补充和调整。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职责如下:

(一)组织有关单位快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职能职责要求迅速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五)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通讯报道稿件必须经有关指挥长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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