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下载

2022-12-29 作者:田磊

工作汇报是工作人员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1

尊敬的各位领导:

自湖南省长沙市发生自建房加盖坍塌事故后,***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细致开展自建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土地所负责人、住建办负责人、安委办负责人、包村包社区干部、各村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摸清底数,全面建立台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登记村民自建房总面积、总层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居住人数等信息,详细掌握辖区自建房底数,共摸排统计自建房***户***间,总面积***平方米。其中,混凝土浇筑结构***户***间***平方米,砖混结构***户***间***平方米,土坯结构***户***间***平方米。初步鉴定为危房的有***户***间***平方米,存在加盖问题的有***户***间***平方米,已上报住建部门,正在等待处理意见。

三是建立机制,完善审批手续。实行自建房安全包抓到人工作机制,由包抓负责人定期巡查检查自建房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加盖问题的,及时上报处置,建立完善自建房建设审批制度,村民自建房必须向村组和街办报备,经过同意后方可建设,坚决杜绝自建房加盖问题,同时与住户建立自建房安全承诺书,要求村民自觉遵守自建房建设和使用相关规定,主动监测自建房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各位领导,自建房安全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自建房加盖坍塌事故的经验教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居住安全。

我的汇报到此结束,如有不足之处,望领导批评指正!

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2

01

相关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经营性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收集辖区内相关检测机构对《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意见后,区住建局召开了《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培训会》。

02

政策响应

农村自建房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广东省内近期恰临雨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迫在眉睫,我司为响应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委托专门成立自建房安全排查专项小组分别对从化区五镇三街镇街、居委、村委干部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指导。

03

街镇工作培训

我司自建房安全排查专项小组应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对从化区五镇三街镇街、居委、村委干部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指导。

04

排查内容

农村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根据房屋场地、主要结构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重点排查对象为:

(1)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

(2)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

(3)人员聚集的房屋;

(4)建设年代久远的房屋等。

房屋外部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的层数、主要建筑材料、楼(屋)盖形式等

(2)地基基础的稳定和变形情况

地基基础着重检查外露基础现状,并通过地基基础变形在上部结构中的反映进行判断。

如:上部结构有无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倾斜等。

(3)房屋是否有整体倾斜、变形

(4)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房屋内部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盖构件的材质,有无受力或变形裂缝、锈蚀损伤及其程度;

(2)各承重构件之间的有无拉脱、松动、变形;

(3)判定墙体裂缝时,应注意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构件本身的损坏,必要时应剔除其装饰层进行核查

房屋存在“歪、裂、扭、斜”等变形损伤和质量缺陷,如墙体裂缝、墙柱倾斜、木构件腐朽或变形、地基沉降、屋面塌陷、楼板开裂变形等,或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改变用途为人员聚集经营类用房、采用预制楼板、建设年代久远的建筑物均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你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以上情况,请联系正规的检测鉴定机构或上报相关部门,我们将根据房屋现状情况勾选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质量缺陷和危险点部位的检测鉴定进行风险预判。

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7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22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好20个镇街的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归类,造册登记,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房屋在摸底在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漏一户。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房屋要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搬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8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两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目前进入集中整治农村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工作阶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2类重点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2类重点房屋(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已全部排查完成,共1701处,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103户,人员密集场所598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2)自建居住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自建居住房共排查29354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3)农村2类重点房屋“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1月份开始,对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排查开展为期3个月的回头看。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遗漏房屋,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录入信息系统。

(4)农村自建住房排査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开展好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我市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

(5)房屋编码情况;

在排查的过程中,我市按照《全省农村房屋排查分类编号登记办法》,全部进行分类编号登记,严格按照排查一户、登记一户的原则,在排查的同时同步完成编号登记。

(6)其他隐患排查情况;

对房屋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和建筑材料安全等其他隐患同时进行认真排查、研判,对存在隐患的85处房屋,及时准确填报“xx省农村房屋其他安全隐患信息采集表”。

(7)信息录入农村房屋信息采集平台情况(包括信息完整度和准确度)。

排查人员已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已全部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

(二)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情况

(1)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参与摸排、隐患初判工作情况

我市对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146处房屋,组织专家30人进行了集中研判,判定存在隐患75处。

(2)资金投入情况,其中排查人员培训、房屋鉴定、技术服务资金投入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三)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1)鉴定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对各乡、办上报的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其中鉴定为B级1处,C级2处、D级7处。

(2)鉴定资金落实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3)鉴定机构选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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