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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我院医师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手术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分级(限指临床)
(一)见习医师:医学院校毕业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
(二)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三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执业资格三年以上,尚未晋升为主治医师者。
(三)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者)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者。
(四)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五)主任医师:(取得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
二、手术分类、分级
根据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Ⅰ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Ⅱ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Ⅲ级手术: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Ⅳ级手术: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各科手术分类、分级目录见附件,各科室只需掌握本科的手术级别。
三、参加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Ⅰ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Ⅰ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开展Ⅱ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Ⅱ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Ⅲ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Ⅲ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开展Ⅳ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Ⅳ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必须是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第一类医疗技术,并按照我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准入管理)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Ⅳ级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
(九)进修医师根据进修医师管理规定,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由科主任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备案。
四、手术分级审批、授权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Ⅳ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须填写《手术审批表》,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Ⅲ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Ⅱ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Ⅰ级手术:科主任审批,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如遇到事先没有预测到的特殊情况,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急诊手术规定处理,并于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一键签署,让合同签署更简单,在线签署电子合同 汇信电子合同 https://www.365ess.com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土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或博土后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手术医师分级及准入
(一)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二)根据手术医师从事专业、手术资格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等,应明确手术医师可主持开展的手术项目,并实行动态管理。
1、资格准入:各级医师在规定的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应手术分类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相应手术资格准入: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者;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经科室、医院两级评议通过者;每两年重新进行资格准入。
2、资格取消:对于同一项手术操作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医疗纠纷者,取消其该项手术资格。
3、对取消资格者,当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时,再次经评定获得资格准入。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和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一级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二级手术:由组长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三级手术:由组长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部分报医政科备案。
4、四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填写《手术备案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签署意见后报医政科备案,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5、开展重大探索性、科研性以及纳入军队医疗机构临床准入管理的手术项目,应按规定报上级卫生部门审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二)手术审批权限,原则上是逐级审批。
1、住院医师主持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
2、主治医师主持手术,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审批。
3、重大、疑难、致残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由病房主治医师提出报告,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审定,报医政科请示分管院长审批。由经管医师填写手术备案表,科主任和业务院长签定后才能手术。
4、一般急诊手术由当班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批准,急重症需报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批准。
5、审批者应按手术分级标准审批,特殊情况经科主任批准,可将手术分级标准的档次提高或降低。
6、进修、实习医师无手术审批权。
7、未经批准而越级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手术审批程序而自行手术者,由手术者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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