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警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民警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1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我通过深刻反思和认真听取别人意见,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严重不足,现就这些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1、在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活动中,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
对此次活动认识片面,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政策理论水平不高。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
对先进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少,也比较肤浅。
3、自身建设要求不严。
没有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意识不强。
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攀比思想经常在头脑中存在,艰苦奋斗作风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淡化。
4、对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
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
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养不高。
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对科学发展观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
要通过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模范意识,明确思想要求,树立先进形象。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要以这次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牢固树立五种态度:一是干部的先进意识;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三是真抓实干,勇挑重担意识;四是严以律已,廉洁自律意识;五是服务学生,奉献社会意识。
4、振奋精神,务实创新。
彻底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的接受新思想,新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5、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工作能力。
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出入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场所,始终保持言行与自己身份相符;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建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做践行严守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表率。
民警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
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
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
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xxxx”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
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
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
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
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同时我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高科技知识。
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
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人民警察法》为行动准则,时时处处,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座右铭,争做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
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以上是我本人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对自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剖析,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及时批评指正!总之,我将以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为党的管教事业,民众的生命财产添砖加瓦。
针对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中长期存在而从未根治的在毒、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省厅、市局颁布了“八条铁规”,这些年以来各级公安领导机关不止一次地进行过治理,然而至今仍有不少人违反“五条禁令”、“八条铁规”,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五条禁令”、“八条铁规”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都组织了多次的学习和讨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公安民警吸食、注射毒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些民警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却非常恶劣,严重诋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荣誉,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公安部及时制定并实施“五条禁令”,省厅、市局也相继颁布了“八条铁规”,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五个禁令”、“八条铁规”的学习,我感到,为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对涉毒、枪、酒、车、赌等五个方面突出的五种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以坚决的态度,下大的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本人决心对“五条禁令”、“八条铁规”认真逐条学习、熟记规定,确保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熟记“禁令”,并严格遵照执行。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之后,我局民警面貌焕然一新。
现在,无论到派出所、还是局机关的任一科室,所见的民警都是警容严谨,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又不失威严。
给来办事的群众一种亲切感,给犯罪分子一种正义的威慑。
长沙市公安局近日决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公安民警(含消防、警卫现役官兵)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违法违纪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等违法违纪问题。
这对我们基层民警的各项工作将带来又一次锻炼促进的机会。
集中整治期间,长沙公安机关将对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民警实行“八条铁规”:公安民警吸食、注射海洛因、冰毒、麻古、K粉、摇头丸等传统毒品或新型毒品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公安民警违规使用枪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用枪致人死亡的,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引咎辞职。
公安民警携带枪支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安民警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免职;民警配偶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对该民警给予纪律处分。
公安民警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安民警为涉赌涉毒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家一听说我是干公安的,都会发表一通“对公安印象不佳”的感慨,有些措辞之偏激,令人实在难以接受。
我曾想:是什么使得我们公安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变得如此之差呢?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处于危难之时,我们公安民警总是冲锋陷阵,常常是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我们民警的千辛万苦、斗智斗勇不足挂齿,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件也比比皆是!一直来,我都为自己选择了这份崇高的职业而感到自豪。
所以,我虽也与他人据理力争,而心中的那份委曲之感,仍会油然而生,且久久挥之不去。
痛定思痛,我开始冷静地思考、仔细地观察,发现人们的怨言与不满不是毫无来由的。
你听:某某地方民警酒后开枪打死了人,某某地方民警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某某地方民警参与赌博,等等、等等。
或许这些只是庞大的公安队伍中极个别的现象,而由此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却是震天撼地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
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
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和长沙市公安机关实行的“八条铁规”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
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