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考试招生了,有关招生工作在疫情期间要制定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欢迎借鉴和阅读。

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时间:2022-04-15部门:招生就业处点击:[3360]

为做好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潭市疫情防控总要求及学院《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把师生及参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此次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宋建跃

副组长:黄文俊、罗鹏

成员: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为确保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健康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组。

职责分工:

1、综合组:

组长:黄文俊(15898502666)

副组长:罗鹏(13574067590)李娇辉(13975257077)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完善防疫工作流程及处置流程,落实省市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与各工作组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做到信息上传下达。做好防控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2、健康监测组

组长:汤治国(15173263888)

副组长:王旭东(卫健专家:16670708595)、曹菁(卫健专家:13337225992)

成员:陈大明、李立红

工作职责:考点设立健康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凉棚和体温异常复检点),负责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后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监测登记表。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谭滟丰(15197247157)

副组长:胡鼎科(18670969186)

成员:汤明、郭俊俊

工作职责:做好防疫物资和设备采购和储备工作,为考点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做好考试各个环节和考点的通风、消毒工作(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电风扇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已消毒完成标识,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特别是注意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降温通风灭蚊、考前空调清洗消毒工作、考试期间饮水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4、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和联防联控组

组长:黄文俊(15898502666)

副组长:王旭东(卫健专家:16670708595)、曹菁(卫健专家:13337225992)

成员:周立平(18673299186)、张红娟(属地医疗机构:副院长15073250395)

工作职责: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完善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制定。负责疫情联防联控、医疗保障、应急处置信息联络和协调工作。

三、考试前准备工作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两个体温测量通道,一个省外返湘考生专用通道,疾控专家负责,一个本省健康检测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还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接种记录、体温监测登记表,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后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接受健康检测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一米间距。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做好参考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提醒工作,准备近14天的个人健康情况监测表、考试前一天的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建议来校途中尽量以私家车为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全程佩戴口罩。

3.按疫情防控要求,准备备用隔离考室。考点准备1间备用隔离考室,备用考室和隔离考室布置均按照标准化考室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室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隔离室配防护用品,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室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室的考试工作人员、医护人员或防疫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4.准备数量充足的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剂,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等防疫物资。考务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口罩并在考试前一天考务会议时发放到位。

5.做好考试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公共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考场、通道、厕所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全院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进行通风。

6.提前对考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政策、操作规范、岗位职责、个人防护、应急处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疫情防控要求,掌握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程序。

2.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安排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处置。

3.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预案2: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

处置办法:

1.应当立即向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4.如系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凡筛查发现考前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预案3: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的健康状况异常人员(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

处置办法:

1.应当立即上报考点主考,主考应立即通知负责防疫工作的副主考和驻考点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处置。同时,考点主考立即向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派驻考点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工作人员通过隔离通道到隔离室休息)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3.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健康状况异常人员(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人的,立即电话报告当地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同时逐级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处置。接触过的试卷等物品,应在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对试卷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和消毒。

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确诊为非疑似病人,其考试继续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结束后,遵医嘱。健康状况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确诊为非疑似病人,停止参加考试工作,遵医嘱。考点安排好接替人员。

4.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涉密情况下出现可疑新冠肺炎情况或确诊为疑似病例的,在尚未解密的隔离、诊治期间,本人要自觉保守国家秘密。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xx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马上就要考试招生了,有关招生工作在疫情期间要制定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欢迎借鉴和阅读。

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时间:2022-04-15部门:招生就业处点击:[3360]

为做好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潭市疫情防控总要求及学院《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把师生及参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此次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宋建跃

副组长:黄文俊、罗鹏

成员: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为确保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健康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组。

职责分工:

1、综合组:

组长:黄文俊(15898502666)

副组长:罗鹏(13574067590)李娇辉(13975257077)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完善防疫工作流程及处置流程,落实省市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与各工作组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做到信息上传下达。做好防控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2、健康监测组

组长:汤治国(15173263888)

副组长:王旭东(卫健专家:16670708595)、曹菁(卫健专家:13337225992)

成员:陈大明、李立红

工作职责:考点设立健康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凉棚和体温异常复检点),负责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后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监测登记表。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谭滟丰(15197247157)

副组长:胡鼎科(18670969186)

成员:汤明、郭俊俊

工作职责:做好防疫物资和设备采购和储备工作,为考点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做好考试各个环节和考点的通风、消毒工作(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电风扇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已消毒完成标识,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特别是注意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降温通风灭蚊、考前空调清洗消毒工作、考试期间饮水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4、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和联防联控组

组长:黄文俊(15898502666)

副组长:王旭东(卫健专家:16670708595)、曹菁(卫健专家:13337225992)

成员:周立平(18673299186)、张红娟(属地医疗机构:副院长15073250395)

工作职责: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完善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制定。负责疫情联防联控、医疗保障、应急处置信息联络和协调工作。

三、考试前准备工作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两个体温测量通道,一个省外返湘考生专用通道,疾控专家负责,一个本省健康检测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还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接种记录、体温监测登记表,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后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接受健康检测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一米间距。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做好参考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提醒工作,准备近14天的个人健康情况监测表、考试前一天的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建议来校途中尽量以私家车为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全程佩戴口罩。

3.按疫情防控要求,准备备用隔离考室。考点准备1间备用隔离考室,备用考室和隔离考室布置均按照标准化考室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室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隔离室配防护用品,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室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室的考试工作人员、医护人员或防疫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4.准备数量充足的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剂,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等防疫物资。考务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口罩并在考试前一天考务会议时发放到位。

5.做好考试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公共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考场、通道、厕所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全院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进行通风。

6.提前对考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政策、操作规范、岗位职责、个人防护、应急处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疫情防控要求,掌握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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