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1
根据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xx镇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趋势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立足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全局,统筹资源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完善制度机制,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和“保护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2018年,从即日起至年底12月30日止,全面动员、迅速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梳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侦破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案件,依法判决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结合村“两委”换届严肃查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有效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的集中攻坚和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彻底铲除,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督导检查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镇机关各科室、xx工业园区管委会、xx工业区和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有关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刘海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过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发动服刑和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组织新闻媒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深挖线索并逐一核查,摸清情况并制定方案,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提高主动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能力。
(二)依法从严惩处。
各成员单位明确政策法律界限,配合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及时有效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研判侦办、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重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
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涉黑案件定性出现分歧的,依法及时提出意见。
对不构成犯罪的涉恶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处理,防止养痈遗患。
(三)铲除黑恶土壤。
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防止黑恶势力滋生。
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改善治安面貌。
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深入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落后腐朽文化侵蚀,树立新风正气。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以及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严肃追责。
实施对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不担当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五)深挖黑恶“保护伞”。
镇纪检监察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被巡视巡查工作内容。
镇纪检监察委要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要重点督办,对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惩。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线路经营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行业存在的非法组客、垄断客源、欺行霸市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车辆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站外揽客、中途甩客、乱涨票价、超员超时行驶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客源集散地、汽车站场以及客运车辆无证经营、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3、开展对出租车和“黑头车”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资质等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以及出租车不打表、私抬票价、乱收费、强行揽客、拉客、拒载、定点揽客和沿街揽客等乱象问题;认真排查出租车行业“黑头车”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黑头车”“网约车”无视交通法规、无视旅客安全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排查交通运输内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充当“黑头车”的“保护伞”、是否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扫除执法障碍,净化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4、开展治超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体,重点整治全县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车托”带车、遮挡号牌、集体闯卡、恶意冲卡、围攻辱骂、阻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牛”和不法人员为谋取不法利益,长期盯梢治超执法车辆和治超人员行踪,并在治超执法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窃取执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治超人员是否与“车主”和“黄牛”、“车托”相互勾结,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充当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保护伞”等乱点乱象和违法违纪问题。
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
5、开展对驾培市场秩序的整治
全县驾培行业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疏堵结合、规划场所、控制数量、规范经营”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统一规划驾培经营市场,有效防止非法驾校反弹现象发生,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持续摸排我县驾培市场乱象问题线索,巩固整治成效,并组织交通综合执法精干力量重点整治非法驾校、非法驾培点、报名点;重点整治驾校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培训授课,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学员、乱收费以及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实现2021年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教学质量、规范经营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县驾培行业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放在前位并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务必做到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行动上以身作则,实践中抓出成效,不断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并取得全面胜利。
(二)强化线索摸排,坚持依法严惩。
扫除黑恶势力、治理交通乱象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黑恶乱线索的精确摸排力度,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及乱象问题的明察暗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打“保护伞”、“关系网”和交通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扫除邪气,增强扫黑除恶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常态化运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局扫黑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可行方案,扎实做好每项工作,对每一阶段的行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加强整改,补缺补差,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机制建设。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拒绝“黄赌毒”以及平安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进度和效果,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力度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保障机制顺畅,提高办事实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明信息线索报送制度。
交通运输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心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扛起本行业领域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全程领导、全面把关,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帮派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信息收集、录入和管理,将重点当事人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及时上报。
对扫黑除恶和交通治乱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
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3
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
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
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帮派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
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帮派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帮派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
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帮派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帮派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帮派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帮派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帮派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从20xx年1月至20xx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及时督导帮派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
成立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
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
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
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帮派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
镇司法所加强对帮派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帮派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
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帮派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帮派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
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帮派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
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
对扫黑除恶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4
全面落实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部署要求,根据三明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规范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明扫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开展扫黑除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当前帮派涉恶问题新动向,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林尚庆(兼)
三、工作重点
近年来,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多,资金量大,群众牵涉的利益广,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等方面是主要防范点,容易发生帮派涉恶案件。
特别是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1
根据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xx镇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趋势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立足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全局,统筹资源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完善制度机制,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和“保护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2018年,从即日起至年底12月30日止,全面动员、迅速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梳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侦破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案件,依法判决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结合村“两委”换届严肃查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有效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的集中攻坚和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彻底铲除,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督导检查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镇机关各科室、xx工业园区管委会、xx工业区和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有关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刘海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过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发动服刑和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组织新闻媒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深挖线索并逐一核查,摸清情况并制定方案,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提高主动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能力。
(二)依法从严惩处。
各成员单位明确政策法律界限,配合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及时有效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研判侦办、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重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
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涉黑案件定性出现分歧的,依法及时提出意见。
对不构成犯罪的涉恶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处理,防止养痈遗患。
(三)铲除黑恶土壤。
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防止黑恶势力滋生。
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改善治安面貌。
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深入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落后腐朽文化侵蚀,树立新风正气。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以及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严肃追责。
实施对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不担当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五)深挖黑恶“保护伞”。
镇纪检监察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被巡视巡查工作内容。
镇纪检监察委要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要重点督办,对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