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到来,燃放烟花爆竹是新年的一种欢庆仪式,但为了安全起见,需要制定一些禁燃方案,小编精心准备了7篇烟花爆竹禁放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烟花爆竹禁放方案1
龙山吴兴小学
“小手拉大手
禁放烟花爆竹”方案
随着时间的脚步,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我国人民都有燃放烟花炮竹的生活习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全县营造建设美丽山东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少先队员中开展“小手拉大手
禁放烟花爆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少年儿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鼓励少年儿童从小事做起,从家庭做起,争当保护生态的小卫士和环保宣传的小天使。以“小手拉大手”为主要途径,通过少年儿童带动家庭,家庭影响社会的方式,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携手共建美丽家园
二、成立活动小组:组
长:石效训副组长:安凤花
成员:田雪梅
王桂芳张丽萍
申江红
吴红玲
李冬梅
三、主要内容
“小手拉大手
禁放烟花爆竹”活动
1、倡导低制燃放烟花爆竹。
在寒假之前,我们吴兴小学少先队组织通过“少先队活动课”、主题队会,印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形式把,结合燃放烟花爆竹对当前严峻的空气质量问题的影响,集中开展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相关管理规定,倡导学生和家长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
2、学习体验中华年俗文化。
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少先队员了解各具特色的年俗文化,学习各类传统节日用品的制作方法,引导少年儿童和家长一起通过写对联,剪窗花、印年画、打锣鼓、制作中国结和灯笼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
3、召开“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分享会
寒假结束后,组织少先队员一中队为单位召开“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分享会,交流展示自己和家人环保迎新春的做法和感受。
三、具体要求(1)做好宣传发动(2)开展实践活动(3)带动社会参与(4)进行成功展示
(5)强化管理,严格查处。
烟花爆竹禁放方案2
随着时间的脚步,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我国人民都有燃放烟花炮竹的生活习惯,为认真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鞭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禁炮范围
禁止在我项目部所辖生活区和施工区燃放烟花、爆竹。
二、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件大事,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评内容。项目部各科室和施工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禁炮工作经验,精心制定整治方案,再动员、再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和施工队要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鞭炮所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对违反规定的队伍或个人将严格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张贴宣传标语,大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鞭炮的良好氛围。(3)落实责任,严格要求。禁炮工作由安质科负责,公安部门全力配合。各施工队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鞭炮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来抓,全面负责本工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对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安质科做好日常巡查,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立即查处。
(4)发动举报,及时处置。北京市禁炮举报电话为110。我单位接到举报后,安质科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燃放烟花、爆竹、鞭炮的行为处予罚款,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强化管理,严格查处。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扎实推进禁炮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苗头。对违反《通知》,燃放烟花爆竹者,予以严格查处。
三、工作安排
(一)12月18日起形成禁炮宣传热潮。
(二)12月18日—3月25日,安质科对各工区进行巡查,及时禁止非法燃放行为。重点燃放时段要集中力量做好教育和查处工作。
(三)3月25日后,各施工队对禁放烟花炮竹工作进行活动总结
(五)依法严厉打击。
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安监办要强化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村、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
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村、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村、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村、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图片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花爆竹禁放方案4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略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文旅体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市广电台、市公安消防大队、城区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禁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禁燃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判、部署、通报禁燃相关工作,加强对禁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大禁燃宣传力度,协调湘乡市电视台、网络媒体对禁燃工作进行宣传,强化舆情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市公安局: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好收缴烟花爆竹的销毁工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禁燃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纳入临街店铺“门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范围,进行执法管理,对临街店铺业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店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
市民政局:负责新婚登记夫妇、扫墓场地及殡葬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负责集中治丧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文旅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禁燃宣传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监测,分析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区大气影响数据并及时报市禁燃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禁燃环保宣传,依法处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市安监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禁燃区内不再许可新的经营场所,对在禁燃区内已领取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期许可,并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工程建设场所的禁燃宣传和监管。
市司法局:结合普法教育实际,开展相关政策知识宣传,教育市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市财政局:负责禁燃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食药工商质监局: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市商务粮食局:负责禁燃区宾馆、酒店等管辖场所的宣传和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督促公共交通运输单位及司乘人员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科技经信局:负责重点企业等相关单位禁燃宣传,按要求适时做好向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手机用户发布禁燃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情况,做好对医院患者及患者家属的禁燃宣传教育,加强本系统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中小学生、老师及家长的禁燃宣传教育。
市房产局: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服务对象加强禁燃宣传教育。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禁燃区域火灾应急救援,加强非禁燃区域消防监管;牵头调查统计燃放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原因和损失。
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认真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到各产权单位、业主单位,纳入各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和措施,确保辖区内的禁燃区域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加强重点安全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经费保障。要按照《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确定并公布本辖区禁燃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守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辖区内禁燃区集中治丧劝导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张贴、发放《通告》、禁燃提示牌等宣传资料,以及在辖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重点区域周边开展流动宣传,于7月底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城区禁燃单位、群众等每家每户。二是组织媒体宣传。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公交车、出租车站点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禁燃宣传。三是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减少环境污染、防止火灾、避免人员伤亡、合法经营、环境卫生整治等开展宣传。四是突出重点宣传。通过对全市中小学生、老师、家长、工商业主、居民小区、殡葬服务企业、清明扫墓场地等开展宣传。
2.严格执法查处。一是要明确任务分工。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职责,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二是要加强举报奖励。对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查证,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三是要强化巡查执法。各单位要强化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元旦、清明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巡逻管控。四是要严格依法处理。对查获的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