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方案

2025-11-25 作者:净净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种设备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特种设备方案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完善制度措施,按章做好设备检测和维护,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依据《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20xx)》和《陕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20xx)》,按照设备动力部的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

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

二、实施排查治理的步骤:

1.开展设备风险排查:

时间:20xx年6-7月份。

此项工作由设备部负责牵头,各使用单位配合,按照附件11-2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分类进行风险排查,填写相关的表格:

表2—压力容器

表3—压力管道

表4—电梯

表5—起重机械

表8—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开展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时间:20xx年全年。

此项工作由设备部和各使用单位分别负责,工作内容详见《陕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20xx)》,按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的要求分类排查、填报:

表A.1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通用表格

表A.2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使用管理通用要求

表B.2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固定式压力容器专项要求

表B.7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工业管道专项要求

表B.10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电梯专项要求

表B.11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起重机械专项要求

表B.14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要求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工:

1.设备部:

1.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及规定。

2.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4.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5.对各单位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7.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

8.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

2.使用单位:

各单位主管设备的领导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并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方面的规定和工作安排。

2.协助设备动力部搞好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做好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检验和管理工作,保证其灵敏可靠。

3.参与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4.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特种设备的技术特性,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5.按照相关的规定,制订并实施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内外部检查计划,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6.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技术学习和辅导。

7.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防腐、保温情况,确保防腐层完好无损,保温良好。

8.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

3.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3.按照管理规定填写作业、交接班等记录。

4.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5.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6.参加应急演练,熟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四、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辨识评估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源,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2.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步骤、内容、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风险排查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完整填报各类表格。

3.设备动力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此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4.对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设备动力部将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三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快速治理、消除。

附件一:设备风险排查表格:表2、表3、表4、表5、表8

附件二:设备隐患排查表格:表A.1、表A.2

表B.2、表B.7、表B.10、表B.11、表B.14 及表格附表

附件三: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特种设备方案2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检查落实,确保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重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公园、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要精心组织,深入基层、现场、车间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元旦、春节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有效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带病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行企业内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考核措施,提高企业员工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疏导,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禁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以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各县(区)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电梯、自动扶梯、大型游乐设施和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准备。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

特种设备方案3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13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13]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特种设备方案4

根据《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质技监特[20xx]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县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参数内运行;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否有效监控,确保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商场、宾馆、医院、学校以及县政府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

(二)重点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动员、自查、督促、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使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马国智任组长,韩萍、乔峰任副组长,庞涛、谭俊逸任成员,办公室设特监科。

(二)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以重点监控单位、公聚场所、监管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未整改单位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层级督查和现场检查,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对特种设备的关键部位、重点时段的检查。要增加“回头看”检查频次,加大曝光、处罚力度。

(三)全面检查,汇总信息

我局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并监督整改;对拒不接受依法监督检验或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仍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强化宣传,共同监督

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全县人民特种设备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的监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方案5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质监局《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深入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推动我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查、排查在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深化重点行业、重点设备、重大隐患的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重点设备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检全部达标,为有效控制和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创建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依据

依据《20xx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三、重大隐患界定

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是指《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用)》第二十条的严重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除重大隐患以外的不符合安全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设备隐患。

四、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在用的各类特种设备。

五、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

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6、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7、使用单位重点设备和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8、使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保持安全、灵敏、可靠;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对雨雪冰冻、大风等自然灾害损坏的特种设备是否已进行必要的维修及检验;

9、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本免费公文来自 ,转载请注明)用。

(2)氢氧等气体充装单位是否设置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

(3)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及钢印标记不清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处理。

(4)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5)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将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六、排查治理方式

全县各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由县局负责排查,排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做好检查记录,经排查的设备无论有无隐患均要认真填写《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情况和《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上报市局。

七、排查治理的重点设备和不同时段的要求

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奥运会” 、“哈洽会”、“大冬会”重大活动涉及的场所、宾馆等在用特种设备;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涉及全县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巨大影响的特种设备。

第一时段(3月-7月):围绕确保“哈洽会”和“奥运会”准备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2、加强对游乐设施的检查。

3、对“哈洽会”涉及的宾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进行逐台排查,逐台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哈洽会”顺利召开。

第二时段(8月-9月):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奥运会涉及的重要部门、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

2、国庆节前,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时段(10月-12月):针对冬季取暖,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在冬季供暖期前,对供暖锅炉进行检查。

2、对液化气充装站进行检查。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洪义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于景秋 县质监局局长

执行组长:荆志忠 县质监(本免费公文来自 ,转载请注明)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扬 方海静

九、工作要求

(一)对企业的要求

1、企业领导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摆到日程,认真对待;

2、确定重点设备,划分重点设备级别,建立重点设备台帐、监控措施和管理制度;

3、确保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达100%;

4、对隐患设备未按规定整改的,使用单位要主动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

5、针对设备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6、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政策水平。

(二)对监察机构的要求

1、开展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强化现场监察,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各种资料规范齐全。

2、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对检验单位的要求

1、检验机构要充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2、检验员每检验、排查一台设备,无论有无隐患,都必须逐台填写《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每月汇总后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3、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上报。

特种设备方案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组织交流座谈,开展事故警示、案例分析及应急演练,特种设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开展督察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监管,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社会积极参与”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格局。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

1、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继续对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宣传,通过群发“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发放或悬挂“质量月”相关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等,向群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关注。

2、加大新闻媒体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及相关媒介开设专版、专栏,以专题宣传、集中展示等灵活形式,努力营造全省特种设备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3、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座谈会。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讨论、实地观摩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合作和交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三进”活动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一是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和《自查评价表》为基础,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二是要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动员企业建立各级安全工作组织,引进实施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三是要指导企业组织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故障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就是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监管网站,重点对电梯、气瓶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特种设备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充分调动协管员、安全员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要将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与孩子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列为重点,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联合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通过免费发放小册子、挂图、播放宣传片,组织交流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及相关安全知识。

(三)开展特种设备督察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安委会要求,各市、州(矿区)局在做好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础上,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察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省“国庆”前后特种设备安全。

针对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季节特点,要重点对石化企业,特别是中小石化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公园、景区、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气瓶充装单位,特别是车用气瓶加气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冶金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加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要保证整改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落实。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顺利开展。

(二)细化目标、责任到人。省局特设局结合省局“质量月”现场活动,组织在兰的部分电梯安装维修单位、游乐设施管理单位、索道运营单位、燃气公司及相关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举办统一宣传活动。各市、州局要在辖区内择机组织知识竞赛、交流座谈等活动,并指导辖区内每个县(区)局至少开展“三进”中的一项内容。

(三)营造声势、突出重点。各市、州局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增强活动的影响力,积极推进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深入落实、及时总结。各市、州局领导要深入活动现场,及时对“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证活动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效果。

特种设备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朱解镇《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立即开展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在用设备

三、隐患排查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设备的;

2、超过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四、排查重点

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生产设备使用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检查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和安全警示标签,废弃气瓶是否妥善处理;已到报废期的气瓶是否依规得到处理。

除以上检查重点外,要对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查工作采取搪塞、拖延不配合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五、排查方法

1、班组自查与车间检查相结合。要通过现场督促等方式,告知检查内容,请车间先行自查,车间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领导到位,尽职尽责,对隐患排查负责,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并将排查出的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予以建档、登记,上报备案。

2、排查隐患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即时记录,即时责令整改,责令其限时整改。车间要写出责改计划,明确责改时间、责任人和责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公司将增加检查频次,使其确保安全。对存在严重隐患且难以整改的,要依法停止使用;对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复查和验收的,坚决不准启用和作业。

六、排查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设备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要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设备开展检查。要把隐患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到隐患一日不清除,一日不放心,不放手。

3、要对屡教不改的车间依法从重处罚。这次安全隐患排查要以教育为主,以整改为主,以消除隐患为主;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人员要依法从重处罚。

特种设备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近期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手,切实做好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全街道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整治重点

即日起至8月30日,重点在下列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整治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是氨、氯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使用单位)。

(二)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

(三)简易升降机及载货电梯使用单位。

(四)土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及无牌无证特种设备)。

(五)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沿海码头、港口、除“两工地”以外的工程建设领域)。

(六)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七)电梯使用单位。(特别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

(八)已检验合格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实施

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前)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去年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重点抽查和督导落实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对辖区企业开展抽查、督查工作,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情况,对抽查、督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回头看”工作,要及时梳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评估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和部署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上报街道研究、解决,促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治理本地实际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有序安排。社区主干要亲自组织研究,分管两委具体布置并狠抓落实,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层级监管机制,不走过场,不图形式,从严执法,务求实效。

(二)要强化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及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取得成效。要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跟踪问效,相关工作见证要形成闭环;遇到棘手问题、疑难问题要及时向街道报告请示,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缴等严厉措施,注重治理效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三)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把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始终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企业管理层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问题,坚持教育引导与批评惩戒相结合,促进自律;紧密结合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工作,制定计划报街道安办;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按要求报告;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监督,促进他律。

(四)强化隐患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请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检查整治的始终,主动与街道安办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强化事故预防。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确保特种设备零事故。

(五)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抓好进度,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上报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附件1、2、3于每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街道安办。

特种设备方案9

各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营造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范围和形式

本次比武活动范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基本知识的掌握、运用,以及各种类型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救援操作。

本次比武活动分省级比武和设区市级比武,采取书面竞赛、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三种比赛形式,层层选拔。设区市级比武在省局指导下由各设区市局组织,省级比武由省局组织。

活动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设区市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武方案,并督促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动员、学习、训练,做好比武准备。各设区市局比武方案请于10月20日前报省局。

(二)设区市级比武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设区市局根据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书面竞赛、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选拔优胜选手。书面竞赛应覆盖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应覆盖辖区内大型宾馆酒店、机场、车站、医院、党政机关等重要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省级比武阶段。11月下旬,各设区市局组织队伍参加省级比武竞赛。每支参赛队领队1名、选手3名,参赛选手必须为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各设区市局的比武活动情况和参赛人员名单及所属单位应于11月20日前报省局。

省级比武分书面竞赛、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三种形式,其中抢答竞赛又分预赛和决赛,预赛选出8个队参加决赛。各参赛队按书面竞赛和现场操作竞赛的总成绩进行排位,根据位次给予起评分,带入抢答竞赛的预赛。第1名起评分为130分,2-4名起评分为120分,5-7名起评分为110分,8-11名起评分为100分。每支参赛队各派2名选手参加抢答竞赛的决赛,决赛各队起评分均为100分,现场评出名次。

活动评奖本次比武活动设个人优胜奖、集体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三个奖项。

(一)个人优胜奖6名。根据省级比武书面竞赛和现场操作竞赛的个人总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集体优胜奖8名。根据省级比武抢答竞赛的决赛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三)优秀组织奖3名。根据各设区市局比武活动组织情况评比产生。

有关要求(一)各设区市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要结合“抓基层、打基础、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习业务,形成岗位练兵的良好风气。

(二)各设区市局要主动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对本级比武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要督促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参加本次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本次比武活动成绩纳入年度考核,获得集体优胜奖的单位将酌情予以加分。

其它事项(一)本次比武的具体范围见附件。其中,书面竞赛分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等题型;现场操作竞赛分普通机房特种设备、无机房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抢答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题型。

(二)设区市级比武赛区设在各设区市,省级比武赛区设在南昌市。省级比武由省局组织出题和评分,现场操作竞赛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现场评分;抢答竞赛组织有关企业代表观摩,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担任评委,现场评分和颁奖,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三)省级比武现场操作竞赛,普通机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操作各参赛队3名选手要全部参加,无机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操作各参赛队派2名选手参加。根据现场操作质量及熟练程度,评出各队成绩,此成绩同时作为全队3名选手现场操作竞赛的个人成绩。

(四)省级比武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要求各参赛队选手统一着装(工作服)。抢答竞赛的题库由省局编写并于赛前下发。

特种设备方案10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XX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宽安办字[20xx]28号)和《XX县“六打六治”和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宽政办[20xx]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许可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整治区域性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特种设备生产秩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和消除多发性设备故障,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治理范围: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各类气瓶充装单位。

(二)治理目标:经过治理,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即: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即: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档案,能够有效的运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三、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自身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查清底数,建立档案台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本次专项治理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设备进行处理,并主动向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要对生产、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后,将自查表(附件2)自留一份并于9月30日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局各一份。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并经分管领导签订后,上报至我局。我局汇总后,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于10月5日前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无遗漏的排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由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能保证安全,一律停产整顿,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

1、未经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对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对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设备,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使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采取监控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性能评估鉴定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技术评估鉴定、大修改造或设备更新的相关费用。)

3、我局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和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要进行单独登记建档,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专人负责监控使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对于区域性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生产单位进行规范提升;对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的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关闭查封后的监督检查;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落实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对拒不停产停业整顿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5、对因情节严重,被依法撤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许可的,由我局书面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6、我局对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严肃处理。

检查组检查时填写巡查表(附件4),我局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三)落实整改,验收总结(12月1日—12月30日)。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治理情况,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行政区域内关系公共安全特别是处于居民集中区域、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重点危险源单位进行评估,对周围居民安全影响大的单位要限期搬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县安委办组织县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指导督查组,对全县18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督查,重点督导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对部门和企业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是否及时组织协调予以解决,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底数是否清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得到全面改善提升等。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全面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办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积极上位、亲自抓,并督促相关部门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人员、车辆、设备、经费等投入,分管特种设备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我局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清晰的特种设备普查表格(含特种设备明录、标准、参数等)及详细易于操作的检查表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摸底、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及时将底数台帐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向我局报告,配合我局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并结合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建全制度,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统计、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凡是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此项工作还将列入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构建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我局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站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我局聘请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我局,我局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特种设备方案11

1、演练名称:特种设备(桥门式起重机)事故应急预案

2、演练地点:维修车间

3、组织部门:安全生产办公室

4、总指挥:

5、演练时间:xx年3月20日

6、参加部门和单位:车间全体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7、演练类别■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演练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8、实际演练部分:临场应急指挥,抢险器材使用,基本急救方法。

9、物资准备和人员培训情况:8Kg干粉灭火器1瓶,担架一副、医疗用品若干,电话1部,扩音器一部。棉纱若干。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急救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10、演练过程描述:

载满货物的叉车转弯时侧翻,驾驶人员假设被货物压在下面。由现场的其他人员拨通应急小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事故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急物品,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首先救出受伤人员并检查伤情,对其进行简单的医护措施,然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其他人员负责维护、疏通现场交通秩序,对事故车辆实时监控,防止柴油泄漏等引起火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1、人员分工:由四人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三人负责现场交通维护和疏通,其他人员现场警戒。

12、预案适宜性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演练效果评审人员到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果评价:■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练

外部支援部门和协作有效性:报告上级:■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消防部门:■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医疗救援部门:■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周边撤离配合:■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13、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人员动作不熟练,要加强演练,有2人没有穿工作服。

14、改进措施:由安全员现场讲评,指出演练中的错误做法,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监督学习应急预案,简单急救和消防相关知识。

记录人:

评审负责人:

时间:20xx-03-21

特种设备方案12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有序推进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为支撑,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自查自报、县质监局实时监控为核心的新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新格局,全面落实专项监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乡镇政府属地监管的责任,推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工作,县质监局特成立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范围、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范围为全县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具体推进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xx年4月)。

1.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的决定》、《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鄂安[20xx]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成立“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制定“两化”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措施。

(二)调查摸底,分类分级(20xx年5月)。

1.全面摸底

对全县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安全工作基础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督促单位认真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建立比较完备的基本信息数据库。

2.分类汇总

在全面摸底和单位填报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分类标准进行统计,建立基础台帐。

3.确认分级

县质监局将按单位规模大小、风险高低、安全监管工作难易程度将各单位分为上级监管对象、县内重点监管对象(C级)、一般监管对象(D级)、自主监管对象四级,其中C级对象按行业分类由县安监部门或县质监局负责监管。

(三)培训人员,明确要求(20xx年6月)。

1.县质监局落实一名“两化”信息管理员,各单位落实一名懂电脑操作的人员担任“两化”信息员并将信息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县质监局(附件2)。

2.县质监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单位基本信息的录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自查自报工作的方法及步骤、数据库操作等专业知识。(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明确排查事项、排查部位、排查频次、治理要求、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员。由相关监管部门确认后,录入“两化”系统。

(四)登录系统,全面实施(20xx年7月-20xx年12月)。 各单位信息员登陆省“两化”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进行初始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陆该系统,并补充完善本单位相关基础信息。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录入。县质监局在县“两化”办的指导下,检查指导各单位正确录入信息并确保正常运行。各单位依据系统提供的《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标准》相关要求,实施不漏项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实行一般隐患“一月双报”,至少15天登录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隐患上报及整改销案工作。信息管理员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上报隐患。县质监局对系统反应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连续15天没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行有针对性地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传系统。

(五)常态化管理阶段。(20xx年12月后)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在全县实施全行业、全覆盖常态化管理,及时总结,不断完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两化”体系是省政府34号文件确立的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两化”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选调精干的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具体抓实推进工作,并为“两化”体系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2.严格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每一阶段的各项任务。

3.强化督导督办。我局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给予处罚,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不力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4.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法和管理体系,努力确保我县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迈出坚实的步伐。

特种设备方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区域内各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根据市政府要求和本区实际,制订本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指导思想。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1.4特种设备界定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突发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指的特种设备事故包括:锅炉泄漏、爆炸事故;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露、爆炸事故;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坠落、倒塌、碰撞、困人事故等。

1.6事故等级分类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质监部门、安监部门、相关技术机构,以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

2.2区质监局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区质监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质监局设立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区事故调查处理和参与处置事项及决策等工作。组长由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其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1、特种设备监察科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2)负责汇集和上报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提出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建议,按照领导小组决定实施具体工作;

(3)根据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综合办公室

(1)负责经费、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2)保障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

(3)协调并参与本系统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3应急响应

3.1事故报告及响应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应当立即报告区质监局和有关部门;

2、区质监局在接到严重事故以上的报告后,立即上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中心,按照1小时内口头、书面报告的要求,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有关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等应急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

3、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3.2紧急处置

1、应急处置队伍达到现场后,应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2、配合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危险区域,开辟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必要时,由技术人员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咨询和辅助决策建议,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抢救受伤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4、对事故当事人、设备操作人员、检查人员等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询问和记录,并派专人进行必要的摄录影像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录像或拍照,详细记录,并由见证人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物证。

4后期处置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有资格的单位办理相关告知手续后,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5事故调查

5.1事故调查权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参加;

2、特大事故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

3、重大事故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市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中心和区质监局参加;

4、严重事故由区质监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市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中心参加;

5、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5.2调查组职责

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由事故调查组负责,严重事故调查组由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及聘请的专家等组成,事故调查组依照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组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组织该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待其批复后,组织该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归档备查。

6保障措施

6.1值班机制

区质监局设立区应急处置联系机构,确保值班电话及应急救援队伍成员电话24小时值守,配备相应的应急车辆、防护用品、摄影器材等。区应急处置联系机构在工作时间设于特种设备监察科,在非工作时间设于值班室。

6.2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

区质监局要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作好事故预防、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相关人员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本预案由区质监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区质监局根据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报区应急办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方案14

一、目的

为提高特种设备的检验率,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进入使用环节,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作业范围

凡是达县境内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生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简称“监督检验”),以及使用已满一个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简称“定期检验”)。

三、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限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四、监督检验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简称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告知;

3。安装的设备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所改造维修的设备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

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

6。有与生产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有关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实施机构

监督检验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定期检验由国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程序。

(三)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程序:

1、申请

申请制造监督检验的单位,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1份:

(1)制造许可证(副本或者复印件);

(2)制造的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计划。

申请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的单位在履行告知手续后,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1份:

(1)施工告知书(复印件);

(2)施工合同

(3)施工计划。

2、受理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制造监督检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通知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安排监督检验工作,同时通知制造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做好监督检验的安排工作,并通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3、监督检验

制造监督检验:

制造单位应当在现场向监督检验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

(1)生产计划;

(2)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征件。

(4)制造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工艺文件;

(5)制造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6)设立专人配合监督检验工作;

(7)必要的办公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制造单位的产量,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工作。

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在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

(1)施工计划;

(2)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证件;

(4)设备的出厂文件、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工艺和相应的设计文件。

(5)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6)设立专人配合工作;

(7)根据监督检验的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要准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设备的状况,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工作。

4、出具监督检验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经过监督检验,认为生产过程、设备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台(气瓶按批)出具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证、副本各一份);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具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联络单或者意见通知书。

监督检验具体规定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期限

1、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作出是否安排监督检验的通知。

2、监督检验必须满足其生产活动的要求,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一般设备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大型设备应当在30个工作日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一、定期检验

(一)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除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资料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被检设备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理,盛装的介质排放干净,并与其他相关设备进行了可靠的隔离;

2、盛装易燃、有毒的设备进行了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保持分析合格;

3、需要打开、拆卸的,已经按照规定完成;

4、高温设备已经得到可靠冷却,满足工作条件;

5、需要设置隔离区的,已经进行了隔离,并设置了安全标志;

6、准备需要的电源、水等能源;

7、确定了配合和监护人员,有安全保护措施。

8、对数量较多或者大型设备的定期检验,需要设置现场检验检测办公场所的,应当提供办公场所。对设立专门检验检测基地进行移动式设备的定期检验,其准备工作一般由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申请单位予以配合。

具体的条件和要求见特种设备相关的定期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实施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三)程序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包括申请、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等程

1、申请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生产情况和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做好检验计划安排,并填写申报表(在相关网站上下载),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申报表同时报送设备的登记机关。

2、受理

检验检测机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安排检验工作,并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定期检验

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人员进行监护和配合,并准备以下资料:

(1)设备档案;

(2)设备运行、维修等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按照相应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进行。

4、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经过检验,对设备安全性能做出评价,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经检验,发现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判废的,应当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四)期限

1、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接到申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作出安排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定期检验工作。

2、定期检验工作完成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期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对检验合格需要及时投入运行的设备,从事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可以在检验工作完成后的5日内,出具定期检验初步结论意见书并对此负责。

3、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或者初步结论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意见。

特种设备方案15

一、检查时间

6月14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及大型游乐设施较多的化工、冶金企业、气瓶充装站、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等。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检验情况及检验隐患后处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到位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基础和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等。

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市检验机构结合设备检验督促整改、监察部门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动员部署(6月14日前)。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上级部署的检查工作重点,结合我县特种设备使用情况逐项检查督促。

(二)企业自查(6月15日-6月31日)。督促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7月1日-9月30日)。会同市特检中心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结合电梯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务必对全县所有在用电梯进行全覆盖式安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要结合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通过本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机制,建立完整统一的隐患台帐,实施隐患发现、登记、治理、销号管理。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中突出性、普遍性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局特设科。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质监局、县安委会上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总结,重要事项须一事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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