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婚宴防控措施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婚宴防控措施1
疫情防控态势总体平稳,但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还偶有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近期各类婚宴、聚会等活动日渐增多,存在人群聚集、交叉传染等潜在风险,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进一步规范婚宴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婚宴主办方、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主动报备。
婚宴主办方要提前2周向属地镇街道办报备。
报备内容包括宴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来源地、健康码)等,由属地镇街道办把关审核参加婚宴人员是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
2.增强防范意识。
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婚宴: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次密切接触者;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承办酒店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
婚宴承办方要在婚宴大厅入口处设置健康码、行程码,安排专人进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情况查验、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测量工作并如实记录。
禁止无码和黄码、红码人员参加。
凡发现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向镇街道办报告。
谢绝体温超过37.3℃和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
4.承办酒店要严格查验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物品。
5.承办酒店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举办场所(包括就餐地点、楼梯、厨房、服务台、休息场所、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等场所通风消毒、环境卫生工作,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等从业人员加强防护和健康监测,食品储藏防止交叉污染,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
二、参加婚宴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参加婚宴的人员要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1.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承办酒店要制定婚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高于37.3℃的,应由酒店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异常人员确保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将其带离婚宴现场或集体活动区域,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
2.婚宴承办方(餐饮企业)要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对于超过50人的宴席主动向属地防指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控制宴会人数、增加就坐距离、做好人员测温、扫“双码”,宴席结束后立即进行全面消毒。
3.宴席举办方要加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执行报备制度。
尽量压缩宴席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原则上不邀请外地亲友、同学。
接到邀请人员要进行自我评估,如近期去过重点区域或接触过重点人员,或频繁外出,存在潜在风险的,应尽量避免参加宴席。
4.全体参加人员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成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疫情期间婚宴防控措施2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省内多个市县因婚丧嫁娶、培训班等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大面积扩散,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冲击。
为切实降低婚丧喜宴、寿宴、培训班、庆典、会议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以下均简称“聚集性活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全县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办方责任。
疫情期间,提倡婚宴寿宴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个人举办方须提前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举办聚集性活动应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单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应同时向主管部门报批,签订承诺书,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主办方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主办方和承办个人公民应提醒所有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在参加活动前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原则上不邀请省外人员参加;不邀请近七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人员参加。
对于省外来悟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主办方和个人要提前告知所在村、社区并确保相关人员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在“湖北健康码”“自主申报”模块中主动申报行程,配合落实我县各项防控措施。
督促其在进入我县第一入口进行一次落地检,进入大悟县后,前五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开展5天社区健康监测,后续根据我县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参与检测。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婚宴防控措施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婚宴防控措施1
疫情防控态势总体平稳,但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还偶有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近期各类婚宴、聚会等活动日渐增多,存在人群聚集、交叉传染等潜在风险,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进一步规范婚宴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婚宴主办方、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主动报备。
婚宴主办方要提前2周向属地镇街道办报备。
报备内容包括宴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来源地、健康码)等,由属地镇街道办把关审核参加婚宴人员是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
2.增强防范意识。
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婚宴: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次密切接触者;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承办酒店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
婚宴承办方要在婚宴大厅入口处设置健康码、行程码,安排专人进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情况查验、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测量工作并如实记录。
禁止无码和黄码、红码人员参加。
凡发现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向镇街道办报告。
谢绝体温超过37.3℃和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
4.承办酒店要严格查验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物品。
5.承办酒店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举办场所(包括就餐地点、楼梯、厨房、服务台、休息场所、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等场所通风消毒、环境卫生工作,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等从业人员加强防护和健康监测,食品储藏防止交叉污染,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
二、参加婚宴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参加婚宴的人员要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1.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承办酒店要制定婚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高于37.3℃的,应由酒店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异常人员确保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将其带离婚宴现场或集体活动区域,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
2.婚宴承办方(餐饮企业)要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对于超过50人的宴席主动向属地防指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控制宴会人数、增加就坐距离、做好人员测温、扫“双码”,宴席结束后立即进行全面消毒。
3.宴席举办方要加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执行报备制度。
尽量压缩宴席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原则上不邀请外地亲友、同学。
接到邀请人员要进行自我评估,如近期去过重点区域或接触过重点人员,或频繁外出,存在潜在风险的,应尽量避免参加宴席。
4.全体参加人员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成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疫情期间婚宴防控措施2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省内多个市县因婚丧嫁娶、培训班等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大面积扩散,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冲击。
为切实降低婚丧喜宴、寿宴、培训班、庆典、会议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以下均简称“聚集性活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全县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办方责任。
疫情期间,提倡婚宴寿宴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个人举办方须提前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举办聚集性活动应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单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应同时向主管部门报批,签订承诺书,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主办方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主办方和承办个人公民应提醒所有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在参加活动前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原则上不邀请省外人员参加;不邀请近七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人员参加。
对于省外来悟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主办方和个人要提前告知所在村、社区并确保相关人员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在“湖北健康码”“自主申报”模块中主动申报行程,配合落实我县各项防控措施。
督促其在进入我县第一入口进行一次落地检,进入大悟县后,前五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开展5天社区健康监测,后续根据我县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参与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