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社区主任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精选3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社区主任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1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发起总攻的重要阶段,坚决打好打赢贵阳疫情防控攻坚战、大决战,确保按时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坚强的纪律作风为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提供坚强保障。但少数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仍然存在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南明区后巢乡党委书记钟*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2022年9月4日,在南明区全员核酸检测中,钟*政治站位不高,对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认识不清,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导致后巢乡核酸采集工作进展严重迟缓,造成不良影响。当日,钟*受到停职检查处理。
云岩区头桥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覃*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以来,覃*逃避责任、不认真履职,尤其在辖区内对各小区实施静态管理、统筹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未及时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9月12日,覃*受到免职处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云岩区渔安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2022年9月8日下午,大量群众聚集在渔安街道办事处门口团购蔬菜,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罗*作为团购蔬菜定制包工作的负责人,未及时组织对聚集群众的疏导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9月9日,罗*受到免职处理。
云岩区杨惠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段*,杨惠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主任安**,杨惠街道惠源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唐**等3人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问题。2022年9月7日下午18时许,杨惠街道惠源社区万科城C区部分群众因生活物资供应问题聚集在小区门口,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段*、安**、唐**分别作为包保领导、物资供应负责人,没有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对聚集群众进行疏导,未及时安抚群众情绪、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9月8日,段*、安**受到免职处理,唐**被立案审查。
云岩区卫健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以来,刘*统筹力度不强、危机意识不够,在工作中“临阵脱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9月9日,刘*受到免职处理,降为一级科员。
云岩区卫健局副局长(挂职)、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刘*工作不负责任问题。刘*在明知核酸检测样本应及时送检的情况下,工作统筹推进不力,缺乏应变能力,影响核酸检测工作进度,2022年9月6日,刘*受到诫勉处理。因对待工作推诿扯皮、逃避责任,尤其是在负责全区隔离酒店相关工作时站位不高、统筹不力,导致部分被隔离人员聚集,增加交叉感染风险,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7日,刘*受到停职检查处理。
清镇市卫城中心学校校长谢**责任意识不强问题。2022年9月7日,清镇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意识淡薄,重大事项未及时请示上报,对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所负责工作领域存在疫情防控风险隐患。2022年9月8日,谢**受到停职检查处理。
修文县景阳街道党工委新园村党支部书记李**工作不负责任问题。2022年9月5日,修文县下发《关于对扎佐、景阳重点区域进行临时管控的工作指令》。李**在落实上级工作指令中,执行不力、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新园生态停车场检测点位核酸检测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当日,李**受到停职检查处理。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尽管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不认真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够,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以强有力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贵阳市疫情防控十大专项行动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对“庸、懒、散、软、浮、推”问题,一经查实,从快从严查处,切实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过硬作风坚决打赢贵阳疫情防控攻坚战、大决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贵阳市纪委市监委
2022年9月17日
社区主任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2
2022年4月5日,我区在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来龙镇小镇客厅采样点个别样本异常,经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发现相关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号)》要求,4月1日5时至4月6日5时,在全市中心城区实施静态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和活动。经查,4月1日下午,来龙镇来龙社区居民沈某某一家中4人外出至曹集乡亲戚张某某家(张某某一家3人先后于4月2日、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月6日沈某某一家5人先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4月1日至5日,沈某某一家多人多次外出到多个超市购物,与其他居民一起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不良影响。
来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作为社区主要负责人,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管控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静态管理相关要求,负有直接责任。来龙镇党委委员骆意作为分管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镇领导,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力,对防控措施监管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政务记过处分,给予骆意政务警告处分。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纪委
宿迁市宿豫区监委
2022年4月7日
社区主任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3
3月22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压实防控责任,杭州市通报2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1、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等4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整改弄虚作假问题。2022年3月13日,监督检查发现同心社区封控区内存在隔离户未贴封条或安装管控设施、无人定点管控、有人随意进出等现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社区相关负责人当即表态立整立改,并于当日上报了整改书面报告。3月14日,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上述问题未予整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张**,笕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笕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2、余杭区仁和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卓**等3人工作不力,致使密接人员未及时转运问题。2022年3月9日,仁和街道菜鸟网络仁和园区发生疫情,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执行“流调溯源8小时内将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的规定,未将被确认为密接人员的2名菜鸟物流员工及时转运,直至22小时后才安排转运,其中1名在转运途中被确诊,另1名转运至隔离点后被确诊。仁和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卓**作为培训防疫工作人员的负责人,工作不到位,影响转运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受到诫勉处理;负责管理2名密接者的仁和街道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俞**、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吴**分别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